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疯狂太岁>第451章 阿乌的表演

“首先,我很感谢大家的到来。”秋白坐在上首,很轻松的说了句开场白。

“大家来这里是为什么我也知道,所以我也就不废话了,地下森林里出了一件很令人痛心的事情,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凶徒袭击了三名保安,对此我感到很愤怒。”

“另外,这次事件也使我认识到了地下的安全工作相当的重要,接下来,我们会把地下森林做为重点关注的地带,努力保证游客的安全,为此,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同时我也很相信我们有能力做好。”

吴昕首先问道:“林老板,凶徒的名字是叫杨永华对吗?”

“对。”

“已经被逮住了是吧?”

“对,现在已经被抓获了。”

“据说杨永华恶名累累,这几年被他杀死的人已经累计达到了七名,这其中还不抱括这三名保安,警方还有悬赏通缉,认定此人极端狡猾,做案手段无迹可循,而地下森林离地面的距离相当的遥远,请问你是怎么把这个杨永华抓住的呢。”吴昕认真的问道。

吴昕知道么?其实她是知道的,电视台让她来浅水湾的时候,吴昕已经得到了派出所那边的资料,但是她还得问,这就相当于作戏一样,得把全套做完。

“当时是位名叫陈阳的游客通知的我,案发地点很远,是处于地下森林相当偏僻的位置,陈阳通知我的时候,告诉我。从他看到事件的发生再到通知我这个时间段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再加上地下森林环境很复杂,说实话,我并没有信心能立即抓到凶手。”

“但是你已经抓到了不是么?仅仅只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杨永华已经被抓到了,并且送到了派出所,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期间?”秋白说道:“当时我是带着橙橙,陈阳和三只穿山甲赶去了那个岗亭。在那里看到了惨景,我让穿山甲搜索了附近的地域,但是很遗憾,杨永华确实很狡猾,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我很沮丧,有种无力感。”

不过秋白话风一转:“不过。当我重新回来的时候,宁宁告诉我她已经把杨永华逮住了,这让我相当的惊讶,不过宁宁不愿意面对镜头,所以就还是我来说吧,抓到杨永华的最大的功臣就是我养的一条狗,这条狗的名字想必大家也很熟悉。它就是阿乌。”

秋白说着,把阿乌抱了起来,搁在腿上,阿乌也不害怕,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这些记者,不时伸出粉红的小舌舔上一舔嘴唇,很萌,几个摄像师不由自主的就把镜头停在了阿乌的身上。

“阿乌?”吴昕很配合的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阿乌做了什么?这么可爱的蟹居然能成为抓到杀人犯的功臣?”

“有句话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练的猎人,阿乌就是那个猎人。”秋白摸了摸阿乌的脑袋。眼里有着宠溺:“杨永华很狡猾,也很镇定,他杀了三个保安后还施施然的从我这院子里走过,利用的是人的盲点,我们都认为杀了人后应该要躲起来,但是杨永华就偏偏反其道而行,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大胆,如果不是阿乌。杨永华就逃掉了。”

“阿乌做了什么?”

“杨永华杀保安用的是刀子,一把西瓜刀,他把刀上的血迹擦拭得很干净,不过刀把上却仍然有残留的血迹。而阿乌,就嗅出了刀把上那些残留的血迹,并且把杨永华旅行袋里的西瓜刀找了出来,正因为这样,杨永华才落网了。”

“实在令人赞叹,那么可爱的一条蟹居然有如此的能力,不过林老板,光凭嘴上说的网民们恐怕不会相信啊,能不能让阿乌现场显示一遍。”

这就是要捧阿乌的节奏了,杀人事件遮不住,那就得尽量把它淡化掉,最好的淡化方式莫过于突出这件事情的另一主角,也就是阿乌,那样人们的关注点就会在阿乌的身上,至于杨永华,一个变态的杀手,人们只会唾骂。

秋白也知道,所以没有犹豫,“好,既然大家有兴趣,那就让阿乌表演一下它的神奇嗅觉,谁能给我一个东西。”

吴昕当仁不让,从兜里摸出一枝圆珠笔来,作为记者,笔是随身带着的,“用我的吧,我很荣幸。”

秋白把圆珠笔拿了过来,递到阿乌的鼻子边上:“阿乌,闻一闻这只笔,呆会把它找出来。”

阿乌嗅了嗅,然后叫唤了一声。

“行了,那你们谁去把这枝笔藏好吧,随便藏在哪里,最好是藏得远一点,否则体会不出嗅觉的神奇来。”

一个男记者举起手来,“林老板,我去试试。”

秋白看了看他的胸牌,这个男记者叫赵波,是县里电视台的一个记者,便点了点头:“行,那就你去吧,藏好一点,不用担心阿乌会找不着。”

赵波兴冲冲的出了院子,秋白又喊了一声:“不过千万可别藏在水里,当然,如果你想水洗一下也无所谓。”

赵波刚出了院子,又进来几个人,小心翼翼的看了看院子,看到这么多记者,张了张口,却没敢说话。

宁宁走了过去,低声问了几句,然后点了点头,先把这几个人领到了屋子里,让橙橙招呼一下,这才走到秋白身边,低声道:“秋白,刚才那几个人是郑小小的家属。”

郑小小,也就是岗亭里三个保安中的其中一个,他是南川人,在秋白去区政府的时候橙橙已经通知郑小小的家属了,现在赶了过来,至于另外两个保安,他们不是南川人,所以家属要赶过来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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