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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围猎(下)

晋宇睡的很踏实,这娃酒品不错,喝高了就睡觉,不像程某人,嚎嚎了大半夜。一觉醒来,神经气爽,没蚊子就是好。其他人就没这么幸运了,特别是秦怀因为跟ia程一个帐篷,先是忍受了ia程那粗豪的歌喉,又忍受了蚊子的亲en,出来的时候顶着两个黑眼圈,远远地看去很像戴了一副眼镜。

李靖资历最高,身为此次围猎的大元帅公布了此行的安排。以各国公府为单位,划分不同的片区,将包围圈逐渐缩ia,第一天的任务主要是a扰,让猎物得不到休息,整的它们疲惫不堪。

对李靖的安排各家均无异议,但不包括野兽——狼要说狼,可是聪明得紧。狼是群体动物,以家族为单位,最少的也有七八只,捕猎的时候分工非常明确。这是不是有点像人类的原始社会?

狼也有自己的语言,单音节词汇高达二百多个,相互组成就是不同意的句子,表达不同的含义,这一点跟原始社会的人类差不多。

曾经有科学家做过调查,若没有人类的话,最有希望成为地球主宰的第一是海豚,第二就是狼,第三是大象。因为海豚生活在海中,无法爬上陆地,所以暂时排除,而大象呢,又是食草动物,居于生物链的中层,也注定了不能成为主宰,那么就只剩下了狼

其实人类的发展还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集智简而言之就是集体机会,跟某伟人所言“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不谋而合。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一直没能脱离家族模式,很少有上百的狼群,更别说上千了,所以这一点它们就输给了人类。

狼跟狗有相同的祖先,留下了一个相同的习护食现在有这么一大帮人来围猎,侵犯了它们的领地,因此这些哥们就不同意了。白天还好,它们只是静悄悄的跟随、观察,当来人驱赶着它们的猎物朝一定范围集中以后,它们就不乐意了,晚上那个叫声渗人的紧。

虽说狗跟狼有相同的祖宗,但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久远到那些狗都想不起曾经有这么一亲戚,所以对于狼的嚎叫,带出来的猎犬反应也十分强烈——杂无章的嚎叫,跟狼没法比。

“有意思,没想到这山沟沟里竟然还有狼。”李靖听到狼叫后一点慌地意思都没有,这哥们虽然信佛,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区区几头狼更是没放在眼里。

“吩咐下去,今晚巡视务必六人一组,不可大意。”李靖吩咐苏定芳道。这一点李靖做的很好,应了伟人那句话“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看来能扬名立万,名垂史册的人都会有那么一些共同点。

苏定芳领命而去,众国公点头不语,该吃吃该喝喝。

狗叫的人心烦,秦琼让人吩咐饲养员使其安静。这一静不要紧,那些狼更来劲了,可能以为猎犬怯懦了,嚎的更加欢畅了。

在狮子看来,这群狼就叫的有些过火了,扰了它们哥俩喝酒的雅兴,嚎了一嗓子,示了示威,哪知道人家中原狼不认识藏獒,根本没把狮子放在眼里,嚎叫当中更添了几分蔑视的味道。

狮子哪能受得了这个?人家在高原可是称霸武林的主,生撕猎豹,单挑群狼的主,当下就有些生气,站起来回踱步,不时的朝好友忽雷驳哼哼几声。

要说狮子在前世也是一只四龄多的藏獒,身体长的很开,肩高八十多公分,抬头有一米二的样子。虽说晋宇从没问过王爷爷这是什么血统,但单看那长相就知道价格便宜不了。现在狮子身子骨还没怎么长开,抬起头也有九十公分了,放在那群猎犬中也算比较瞩目的了。

要说那忽雷驳也不是匹凡马红白相间,很可能有汗血宝马的血统。《酉阳杂俎?语资》有云:“唐秦叔宝所乘马号忽雷驳,常饮于酒。每月于中试,能竖越三领地黑毡。”翻译过来那意思就是,秦琼骑的那马叫忽雷驳,喜欢喝酒,每次月夜下测试,能奋力跨越三顶黑毡房。

要按照这史书上说的,那这马可了不起了,三顶黑毡房啊,两米一顶的话它这么一跳可是能跳六米多再说没人骑着就不叫测试了,再算上秦琼那一米八多的大个头,驮着ia二百斤能跳六米多,算下来这高度至少也有四米吧?再者就是人家晚上视力也不错,否则怎么能大晚上的跳这么高?摔倒秦琼它肯定也不忍心。算下来,现代所谓的骏马在忽雷驳面前也就是个渣。当然了,人家还喜欢喝酒,可以认为那是忽雷驳在耍酒疯。

今晚上这一犬一马又喝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让这狼群给搅局了,心里肯定不乐意。ia哥俩商量了一下,不服是吧?扁之

趁马倌不注意,忽雷驳将马缰咬断,轻轻那么一跃,就从马厩里跳了出来。ia哥俩专挑没人的地走,很快就溜出了营地。

有风就有味,再加上那狼嚎叫,ia哥俩找起目标来丝毫不费力,六七里地的距离不到一刻钟就到了。

狼的嗅觉也不差,据说狼能闻见二十里外的气味,当然也就知道这ia哥俩的到来。人家还兴奋呢,这马明显就是来送死的,一只狗也顶不了多少事不是?可越近这狼就越焦躁不安,为啥?因为闻到了虎的气味

前些时候狮子不是尝过虎味吗?再加上天天晚上就在那虎皮底下睡觉,所以身上不可避免的就有了些老虎的味道。这么算下来还是忽雷驳胆子大,同样闻到了狮子身上的虎味,可人家不也是一块大口喝酒?

狼也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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