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楚史乱国志>第九章 白雪倾城,大贤良师

就在项明与韩言杯酒畅谈之时,遥远的北方下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

这场雪一下便大得出奇,仅仅一天时间便将整个天地染成了白色。

冀州巨鹿,往日的古战场早已不再,城墙几经修补,虽略显斑驳,但绝不残破。一人正伫立在古城的城墙上,雪花如鹅毛一般巨大,被朔风吹起,打在他的脸上。他仿佛毫无察觉,双手慢慢抚摸着城头上的块块青砖,好像在体会四百年前那一场不成功便成仁的战斗。

隐隐地,他看到风雪中有一名雄壮将军,身着八海怒蛟铠,肩披虎皮红战袍,手中擎一柄巨戟,胯下骑一条黑龙,向着巨鹿城冲杀了过来。

不,那不是龙,那只是一匹黑马,它的皮毛如云朵一般在空中漂浮,奔跑起来的肌肉纹理美得令人窒息,每一次吐息都宛如白色匹练,速度宛若惊雷,那四只强壮健美的蹄子都被雪染成了白色,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白色的。

这是一匹踏雪乌骓。

“杀——”

马上的将军大吼,那声音惊动了天地,就连巨鹿宽厚高大的城墙都仿佛震颤了一下。

……

张角猛地打一寒颤,眼前的雄壮将军如同泡影一般消散,就连他身后的千军万马也化为了漫天飞雪。

“霸王啊,你看看这世道,若楚汉之争你得胜,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天下百姓是否还会饥寒交迫?”

张角叹息一声,眼中隐隐划过一丝悲伤。

张角本身就是巨鹿人,早年贫苦,双亲死于饥荒,只能和两个弟弟在外流浪游历,更是从小就听着楚霸王破釜沉舟,五万楚军大破秦军四十万的故事长大。

从幼时起,张角的心中便有一个梦,他渴望着能够成为霸王那样顶天立地的男人。

为了这个梦,他曾经拼命学武练武,却苦于没有天赋,武艺稀松平常。虽可举刀,却不能杀人。后来,学到了两手医术后便成了一名游方岐黄。

命运就是这样,当一扇门对你关闭以后,总是会有新的门为你开启。二十多年前,有一次,他进山采药之时遇一隐士,飘飘乎若仙,自称华南道人。张角问道,得《太平要术》三卷,自此之后潜心钻研,小有成就,可呼风唤雨……

当然,这只是传说的版本,真正的张角不可能这么厉害,不然都能直接升仙了,还造哪门子反。

其实,三卷《太平要术》尽管没有令人得道成仙之能,却也是一部包涵广泛的书籍,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满是先贤的智慧。

第一卷为天卷,就是阐述天理,按未来的说法就叫做天文。卷中详细描述了气候的变化,让张角能够准确的预测天气情况,这也是他“呼风唤雨”的原因。

第二卷人卷则是一卷描写形神相印的竹简,用现在的词语来形容就是早期的心理学书籍,张角作为传教者,务必要把控好人心,以免出现信徒质疑信仰的情况发生。

第三卷地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太平要术”,讲的是行政的一些策略以及理念,适用于和平时期的内政建设,特别是农耕知识。

张角也算聪慧,地卷学会五成,天卷学得七成,人卷更是学了个十成十。学成之后,张角创立太平道,本意为济世救民,但大汉朝廷的腐败与打压让张角的原本火热的心迅速而又彻底地冰冷了下来。

当那一腔热血化为乌有的时候,一颗从幼年时期埋下的种子终于生根发芽,终于,他萌生了起义的想法。

反抗的种子一旦长出嫩芽,便如同江河决堤一般,一发而不可收拾,直至成长为大树参天。短短十年时间,太平道信徒从冀州数郡寥寥数万人发展到横跨整个中原的近千万信徒,可见信仰之疯狂。

黄色的火焰很快燃遍这个天下,那火焰的颜色,是推翻苍天的颜色,是摧毁火德大汉的,土德的颜色。

世家官府鱼肉百姓,百姓敢怒而不敢言,他们所缺的,是一个能够让他们彻底信任和依靠的人,是一个能够带领他们获得生存的人。

而张角的出现,满足了他们的需要。

秦末苛政,也是由于陈胜吴广的登高一呼,才有了六国旧民的四方响应。

如果说项羽是张角心中的英雄,那么陈胜就是他所承认的榜样。

英雄是用来敬仰的,而榜样才是用来学习的。

如今,他也成为了像陈胜那样登高而呼的领袖。

想到这里,听着大风中夹杂着的急促的马蹄声,张角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

巨鹿古城,正在聚集着无数行色匆匆的人,他们从五湖四海前来,为了他们心中的热血,也为了……温饱。

他们来倾听大贤良师的教诲。

信仰的力量是伟大的,它是教廷统治欧洲思想千百年的秘诀,处于信仰中的人对信仰的目标深信不疑,却失去了原本对真理的判断。很难想像,如果没有那一段浩浩荡荡的思想启蒙,人类还会不会有如今的成就。

也许,我们会依旧处于封建社会吧。

张角的太平道远没有那么狂热,但教徒们的信念源泉并不仅仅是对大贤良师的信仰,还有对生存的渴望。

他们原本是质朴纯厚的农民,如今却为了生存变成了最为狂热的战士。

“咳咳……”

突然间,张角剧烈咳嗽起来,原本不算伟岸的身形显得更加佝偻,捂着嘴的指缝间流出一抹鲜红。

良久之后,张角恢复了平静,沾满鲜血的双手在积雪上草草一擦,继续眺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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