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昫送来的这提咸鸭蛋,成为了天依和乐正绫自到了汉地以来吃到的第一只咸鸭蛋。虽然比起两千年后成熟的工艺来说,这个时期咸鸭蛋的口味稍有不同,但是两个人早已经忘了咸鸭蛋的味道是怎么样的。能够吃到冒着红油的鸭蛋,将这股感觉再次提到舌尖的味蕾上,两人已经非常满足了。
角黍的状况也同咸鸭蛋一样。由于被填入漏斗状楝叶的是黍米而不是糯米,二人在打开煮熟的角黍的时候,米团的粘度并不似糯米这么大。这个纯是由地方差异带来的——这个时期长江地区的下民中已经可以用上糯米,但是在长安一带还没有很多人有这个条件。不过,就总体来说,端午节美食的味道可以在两千年时光的前端和末端之间搭起一座桥,让二人以汉时的美食,一浇现代的块垒。
天依看着为桂用小手打开绑着角黍的五色绳结,小心翼翼地剥开叶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毋奴韦坐在一旁,他吃一口熟黍,母亲就向他嘴里送一口菜。在一月底从草原上被通书什带回上林苑后,这对母子的营养水平——尤其是儿子,整体提升了许多。比起一月中旬在毡帐中见到他时,他现在已经长高了数公分——在半年之内。就他当前的年纪和身高来看,为桂日后很有可能长成一个高俊壮实的青年,作为一个身上同时流着印欧人群和汉藏人群之血的人,在长安谋事。不过那是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霍去病早已死去,司马迁继承了父亲太史令的禄位,自己和阿绫,如果还在汉朝的话,也已经人至中年,或许已各为人妇许多载。
“毋奴韦,你也吃一点儿吧!尝尝这蛋、角黍。为桂我来照顾。”坐在一旁的乐正绫对她说,“光照看为桂,自己都没吃多少。”
毋奴韦遂将孩子抱到阿绫怀里。乐正绫放下筷子,轻轻地晃着自己的身体,给为桂又剥了一只小角黍,喂着他吃。恍惚之间,天依仿佛看到了日后阿绫小心细致地抚育孩子的样子。但是天依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那名可爱而又幸运的孩子会出自谁家。
家奴营中的聚餐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乐正绫和天依作为通书什的什官,并没有吃得太多。当为桂吃饱以后,乐正绫向众人轻揖,说要去通书什的营房看一看,同什士们见个面。随后,她和天依用随身带的麻纸擦了擦嘴,洗了个手,走向大营的西侧去。
由于有酒这一款饮料的存在,当洛绫二人从营门口走进院子的时候,士兵们的宴饮还处在方盛的时段。
“什正!”什士们见两位女什官来了,纷纷请她们到祁叔身边坐下。
“什正,喝两口酒吧!”齐渊撺掇道。
“我到这儿,就是同你们喝酒来的。”乐正绫向他们笑着。楼昫端来两只碗,她自己从祁叔那边接过酒壶,将绿色的浊酿倒入自己这只浅底的碗。
“今天是端阳节,虽然是号称恶月恶日,但是我们在天子脚下,于馆阁任事,享着天子的雄威。从前仓颉做语言文字的工作,创制汉字,‘天雨粟,鬼夜哭’,而现在我们也是做着语言文字的工作,沟通的是地上诸多人等之间的交际和风俗,那些千妖百鬼,自然更是不敢扰之。”乐正绫举着漆碗,向众人祝道,“今天不去管那些幽冥之事,大家尽意快活!仆一介斗食,先敬大家一碗。”
“好!”
大家皆将碗中的甜酒倒入自己的喉中。乐正绫盘算了一下酒的浓度,在酒精影响脑部活动之前,自己应该还能喝它二十多碗。
“什正,那咸杬子好吃么?”楼昫问道。
“好吃。我们在海国时就喜欢吃这个。我们那儿管它叫‘咸鸭蛋’。”乐正绫说,“想不到在汉地,还能吃上这种蛋,也是满足了我的一个怀乡之情。非常感谢大家的厚爱。”
什士们都以为她们原先没有吃过咸鸭蛋。听说海国也有咸鸭蛋,不少人犯了糊涂。不过楼昫已经对此种事情颇为接受。
“在海国,你们过五月五的时候,一般吃些什么?”他继续问什正。
乐正绫闻此,抬头想了想。
“粽子,我昨日跟你们提及了。咸杬子,汉地也有。我们那边也有端午节吃鸡子的,也是用五彩线包着。”乐正绫向他们说,“也喝酒,用艾叶泡的酒,或者喝雄黄酒。不过那几种酒在我们那边不多见了。”
“海国在夏时的时候喝什么?”
“啤酒。冰啤酒,特别好喝。”天依同士兵们介绍,“用麦芽,加上那个啤酒花发酵得到的。啤酒花一般在roa和波斯种植得多,所以他们那边喝啤酒喝得多。”
“在比西域更西数千里的地方都有种植,然后海国都有种植?”齐渊问道。
“对。”
“奇怪,就汉地没有。”什士们都摸不着头脑,“看来之后朝廷经略西域,得让人带一些回来,我们自己种种都是好的。”
“那啤酒喝起来是什么样的?”
“它是由麦芽酿成的,故喝起来比较甜,酒精也不浓郁;主要有一个特点来自于,它里面含了一些物质——二氧化碳。”乐正绫扶扶自己的额头,“哎,这就要跟你们讲到另外一种格致之学。就是我们海国的学者,经过显微镜——之前跟你们提过,看病菌的那种放大镜子,观察,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包括我们,都是由一些很小很小的粒子排列组成的。比如我手上这块皮肤,可能就有上亿个分子组成。分子又由原子组成,用目力看不到那么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