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烹鱼的话,往里面可以适当加些蒜和葱。”天依向她道。
“唯。”
“大家喝什么?”乐正绫转向她的士兵们。
众人表示要喝一点这个酒肆中口味最好的,以飨自己这些日的疲乏。侍婢遂向他们推荐了高公清——一种在彼时特别著名的粮食酒。在处理好什兵的酒品问题以后,天依复向她询问,店中有没有兰英酒。
“沅有苣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当二人点酒的时候,楼昫想到了从前受过的这两句诗,出自屈原的《湘夫人》。海国的姑娘们似乎也有兰草菊花的文化,在平时自己随什行动的时候,他就发现她们时常注意路边的这些植物。今天她们点了兰英酒,这也能从侧面上佐证他的猜测。
“夫人是懂格调的,这长陵附近,乃至京洛一带,流行的便是楚地的兰英酒。”
“上两壶兰英酒吧。”
“唯。”
在点完菜品酒水以后,侍婢退开了现场。大家到院子里净了手以后,一边捂着饥肠辘辘的肚子,一边聊天打发时间,等待佳肴上桌。
“枚乘在《七发》里面写的是‘兰英之酒,酌以涤口’。虽然兰英酒是他家乡的特产,但是至少时人认可,而且从赋句里面可以知道,它还有清新口气的功用。”天依向乐正绫介绍道,“度数应该也不高,我们可以喝一喝。”
“今天我们是喝上枚乘同款饮料了!”乐正绫开玩笑道,“它放在两千年后,肯定也是一款网红酒。”
这座食肆中几乎找不太到闾民的身影,常是官吏豪民及他们的僮仆姬妾出入其间,事颇为盛——当然,大部分人来此是常与他们的同僚相俱,带有社交目的,并不是白破财。和通书什的士兵们一样,他们也对这种场所甘之如饴,似乎在嘈杂吵闹的市上所有机会享受到的,反倒比家中要好一些。
至少对于通书什的爵士们来说,事情确实是这样的。《传食律》曾经对各级军中爵士的口粮有过规定,“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羹,刍稿各半石。”不更的爵秩几乎相当于官秩中的百石,位比有秩,但是平日在营中还是处在如此粗糙的给食水平,那么也就更不用提从前他们未有赐爵时的营养水平了。乐正绫这半年作为位比十斗的什正,平日里也就是同士兵们吃吃五谷酱菜而已。
甚至这种配给状态并不是低级官吏和爵士才拥有的。崔寔在《政论》中曾经批评过汉时官僚的俸禄水平:
“夫百里长吏,荷诸侯之任,而食监门之禄。请举一隅,以率其余: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一月千刍,膏肉五百,薪炭盐菜又五百,二人食粟六斛,其余财足给马,岂能供冬夏衣被、四时祠祀、宾客斗酒之费乎?况复迎父母、致妻子哉?”
对于地方的长官来说,身居一任,工资发下来自己都得当月光族,没有孑遗给家人的,那么排开高官厚爵以外的人们,面对平日里不常至的长安酒肆中的甘酿醇酒,自然皆是两眼放光了。
当然,这个时代三千万人中的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最多只能在食肆外面走一遭,小窥几眼院内的繁荣,就像一个宋代的漕兵在码头上休息的时候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士大夫文人吃炸糕和冷饮。天依想着,自己和阿绫如果不是有特别的身份和知识作为先天的金手指,自己在府上继续干仆役,或者被卖到深巷天天接客的话,可能自己这一辈子也到不了这个地方——连同赵司马说两句话都做不到。
各个朝代的《梦华录》,寄托了现代社会的大部分人对古代生活的向往的文本,都是那些坐在街边痛痛快快地享受油炸美味,坐着几个人抬的大轿的士大夫,而不是不识字的老河兵所写的。
不一会儿,在大家满目的期待中,点缀着海鲜酱和蒜等昂贵调味料的大盘羊肉、肥狗羹、熬鲜鲤等菜品,以及两瓶被提在玉壶当中的名酒,一一地被请上众人的桌案。天依和阿绫、祁叔共食一案。乐正绫直接夹起一大片羊肉,就往口中送。正当她“啊”地张开嘴的时候,已至手边的羊肉突然被一只手停住了。
“这是在长安下,不是在休屠王的宫里或者赵司马的幕下,我们文明点儿。”天依笑道。
阿绫这才记起来还有餐桌礼仪这回事。她环顾四周,发现暗处一桌有几个丝衣的人在看自己的笑话,仿佛饭菜上桌了不是拿来给人吃的,自己马上动筷子,就显得跟进城的村姑一样。
“管它呢!”乐正绫嘟起嘴来,“我们自个吃饭,关他何事?吃了再话。”
说着,她遂将那块蘸了酱的羊肉一口气塞进自己的口中,大口大口地咀嚼,一边嚼,一边瞪着那边看向自己的几个男子。他们寻尴尬地笑了笑,转回头去碰杯。阿绫一口气将羊肉整片吞下,又感觉有点噎着,轻拍自己的颈下好久,待到那块大肉完全下了肚,她方才向天依和祁叔喜道:
“真美味啊!又膻,又鲜,又有海味。太难得了!我就喜欢这个膻味。跟吃羊肉泡馍、羊肉串一样!”
祁叔和天依也各自夹了一块,放入口中咀嚼。阿绫又从鱼汤里面夹起一小片蒜,放进自己的口中。
“撩咋啦!美地很!”乐正绫用两千年后的西安话发出了对这瓦羊肉最淳朴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