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人皇仙途>第三百六十章 养吾心

昔日大名鼎鼎的废物太子,如今站在了这片大陆的最巅峰。

冰冷的目光俯视,所有圣地与世家,全都要屏息,小心翼翼,不敢放肆。

朝圣!

这是最近这段时间,迷失大陆的主旋律,虽然说,陈锷其实只是半圣而已。

当然,前提是已经将人皇战体,修炼到五转程度的半圣。

人成名之后,自然会有很多的旧事被挖掘出来,比如说现在,陈锷的曾经,甚至被吟游诗人写成了故事,四处传唱。

尤其是大陈帝都,每当有外地人打听陈锷,本地的百姓便会兴高采烈的说上半天。

“要说大皇子,那真是自小就极不平凡,和普通孩子不同!七八岁的时候,就曾经偷看过我家婆娘洗澡,天才啊!真是天才!”一名猎户说起陈锷来口若悬河。

当然,以前是痛恨的要死,现在却是一种炫耀的语气。

“要说当年,五六岁的大皇子,曾经亲过我家三丫头,说是要娶她为妻,啧啧,若非当时我一时糊涂,拿着笤帚把大皇子赶跑了,现在我家三丫头,也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了。”酒肆的老板唾沫星子飞溅。

众人皆替他惋惜不已,这就是命啊,与天下第一人失之交臂!可惜,着实可惜。

然后就看见所谓的“三丫头”从厨房走了出来,膀大腰粗,满脸横肉,怎样也有两百斤左右的体重,吓尿了一群人。

总之,昔日大梁城的祸害,如今成了大梁城的荣耀!昔日人人唯恐避之不及,如今都以大皇子丫鬟的表舅的邻居的远房亲戚的身份,而沾沾自喜。

世间事,本就如此,也怪不得普通百姓势利眼儿。

是非成败,功名利禄,惹无数英雄竞折腰,这也是魅力所在。

只要成功,有睥睨天下的资格,那么就算以往再穷凶极恶,也不会缺少了歌功颂德的人。

可将陈锷以往一切打听清楚了之后,各大武道圣地、皇朝、世家的掌舵者,都头疼了。

按照陈锷这无耻卑鄙且下流的xing子,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好好处理,惹怒了这尊爷,战枪横指,恐怕就是灭门之灾了。

无奈,只能准备厚礼,北去朝圣!希望讨得这位爷开心,放自己一条生路。

灵石、法宝、秘笈、奇珍,甚至还有娇嫩欲滴的美女姐妹花,全都成了礼物,万里迢迢的被送向北域。

前往战皇城的路上,热闹的很。

谁都不知道,陈锷最近这些时日的心境,平和的很。

杀心也曾浓郁,战心也曾沸腾,却也有马放南山的平淡。

杀妻证道也好,弑父证道也罢,却也有铸剑为犁的恬淡。

养吾心,这成了陈锷的功课。

在旁人看来,陈锷站到了世界的巅峰,可在陈锷的内心深处,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我的心,在璀璨的星空深处。

成圣!重续星路!开辟天途!这是陈锷的目标。

身若未死,帝路不已!

至于争霸迷失,这个心思,反而是淡的很,因为在陈锷的心里,迷失大陆,只是一片小水洼罢了,再折腾,又能折腾起几朵浪花。

不走出这片窠臼,自己就算到死,最多也就是圣人境界了。

只有走出去,重续星路,才有无尽的可能。

若是诸大势力的掌舵者,知道陈锷的真实心境,恐怕都会长长的松一口气。

不过话又说回来,陈锷从不会刻意去遵守什么,杀心与战意,也从不会刻意去掩饰。

身外浮名,又算什么?

人圣可以做,享受万民朝拜与景仰;魔圣,也可以做!万世骂名,又如何?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念喜,赐你一生荣华与富贵!

一念怒,灭你满门,鸡犬不留!

这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越来越多的大势力使者,到了战皇城,却是连陈锷一面,都没有见到。

因为陈锷自己,都没有想好,下一步应该具体怎么走。

一个人,盘坐在鬼泣崖上,任由冰冷寒风拂面,如同情人最温柔的手,挽着自己的衣袂。

回首昨日,皆如旧梦。

重走迷途,拾起旧日心。

陈锷去了大梁城,去了冰雪城,去了凌虚城,去了登天路!

甚至三次进入不死山,可惜,不要说依然未曾找到孙皇后,就连燕十三的踪迹,都没有再见到。

难道说,燕十三陨落了吗?

陈锷不知道,但不愿意相信,也许,未来有再见的一日。

不怕有他人成圣,影响自己的地位,反而希望,自己可以打头阵,然后整个迷失百花齐放,越来越多的圣人出现。

重续星路,让这方世界,不再是迷失于星空的一隅,这件事,也许只有群策群力才可以做到。

一个人的力量与智慧,终究是有极限的。

从鬼泣崖纵身跃下。

遗迹依然在,正是在这里,陈锷得到的黄金禅杖。

那个神秘的雕塑,身上穿着的袈裟,竟然绣着耐克的标志,就算第二次见,陈锷心中依然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黄金禅杖仿佛也有了故地重游的欣喜,闪耀出佛光,凝聚出佛王金身,诡异的与陈锷,心境共鸣。

又是心境共鸣!

仿佛是,经历了他人的一生一世,可以有诸多的感悟。

陈锷在这里,盘腿端坐了三天三夜,然后睁开眼,蓦然发出一声长啸。

啸声之中,无暴戾之心,有祥和之气,震动五域!

陈锷刺破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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