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人皇仙途>第四百六十五章 千万年人族路

大阵三百里,只剩下最后的二十里!

也是最艰难的二十里!

哪怕想要迈出一步,都难于上青天!

置身其中的陈锷,仿佛回到了无尽岁月之前的荒古时代。

那个时候,人族尚且未曾走出蛮荒,茹毛饮血,凶兽是这一片星空的主人,称雄称霸。

就如现在这般!

茫茫碧空下,有高如山的饕餮,张开血盆大口,仿佛可以将日月星辰都吼下来,吞进口中作美食!

有沐浴仙火的麒麟,身高几十米,踏空而行,如同一lún_dà日,让人根本不敢直视。

至于头生双角的大蟒,长几百米,摆尾足以扇爆一座铁山,也不甘示弱的要冲过来,抢夺猎物,分一杯羹。

在这个时代,人族的实力,就如同身躯一样弱小。

在这些庞然大物的面前,人族真的与蝼蚁无异。

陈锷力战,战血沸腾,如同一个负重而行的老牛,竭尽全力,可惜却真的难以寸进!

在六转的关头!

只差一步!

进,则洞天石扉,豁然开朗,桃李芳菲!若是失败,森森地狱,万劫不复!

力战虚空!

看着围攻自己的荒古凶兽,陈锷的道心,却仿佛脱离了本尊,神游物外!

这一刻,又有不同的体悟。

在遥远的荒古,那个时候,茹毛饮血、食不果腹的人族,也许最大的愿望,就是走出蛮荒。

可是,准确的说,那个时代,天下何处不蛮荒?

一代又一代的人雄,带着族人去战斗,去拼命,去厮杀!

去,与天斗!

大批大批的人族死去,血滋养了大地,骨与肉,也许被野狼叼走。

魂兮,不得归故乡!

前仆后继,然后,凶兽死,古树伐,天敌灭,千年万年甚至更长的岁月过去,变蛮荒为平原!

变森林为沃土!

变野蛮为文明!

变部落为帝国!

人族,就如此,一步一步向这个世界证明,人定胜天!人族,不是蝼蚁!

人族,也可以做这个世界的主人。

可是,蛮荒时代,人人强大!

矫捷过猿猴,勇猛若豹螭!虽兽皮遮羞,但肌肉虬结!岁长发披肩,但双目如电!

人人如龙!

而如今呢?比如说迷失大陆,普通的百姓,已经越来越“退化”!

变得孱弱!

如地球,亦是如此,先秦甚至更遥远的时代,也有无尽的传说,屠龙擒虎,而如今呢?

文明取代野蛮,人族却越来越羸弱。

没有了天敌的同时,也没有了精!气!神!

没有了森林的同时,也没有了可以自由呼吸的蓝天星海!

没有了恐惧的同时,也没有了目标!

比如说地球上,一代又一代人雄,带着人族平蛮荒,高度的文明之后呢?

如今这种情况,真的是荒古人雄所希望看到的太平盛世吗?

这些问题,陈锷平时从未想过。

可此时此刻,被数大蛮荒巨兽围攻,进入了玄妙的道心共鸣之境界!

却仿佛道心成圣,可以纵观历史千万年!体会到一代又一代人族百姓,一辈又一辈人雄的心路历程!

迷惘!

人生于世,也许本就是浑浑噩噩着,无数的岔路口,究竟应该怎么走?延伸到整个种族,亦如是!

轰!

青铜太子令蓦然绽放金光,由混沌化开阴阳,轮转盘旋成太极轮!

被镇压的神海,竟然开始疯狂的冲击,要挣脱这里正在束缚自己的道则,忍受不了压迫与屈辱,要让世界都听到人族的声音!

轰!

神力源泉尚且在冲击,有了苗头,并未成功,而这个时候,战体在青铜太子令的滋润之下,迈出了最后一步!

彻底六转!

好!陈锷心里大叫!

体内的金色战血,更上了一个档次!

仿佛有一条条真龙,在血液之中游走!甚至能够听到阵阵的龙吟声!

轰!

陈锷一枪刺出,面前一只麒麟幻象被刺死,紫色的麒麟血洋洋洒洒,飘落天际。

陈锷一步迈出,无神力之流转,却脚震大荒,前进了一里!

“什么?怎么会这样?这还是孱弱的人族吗?”围观的精灵族大骇。

“怎么可能?刚才还被困住,难进寸步!现在竟然一脚跃出一里!”

“这可是在大阵之中,道则压迫之下跃出一里,太恐怖了,历代来犯之敌,也没人可以做到这一步!”

整个精灵族都炸锅了,闯到二十里以内还可以如此勇猛,今天这个家伙,真是做到了前无古人了!

轰!

陈锷刺出了第二枪!

首当其冲的一只仙凰被刺死,红色的凰血溅了陈锷一脸,这种感觉让陈锷兴奋!

好!

权力与美色,都是可以让男人疯狂的春!药!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可是,在这“荒古”岁月,战斗与杀戮,对于一个枭雄来说,才是第一等的爽!

权力与美色,都是附庸罢了!

杀!

杀尽天下!

灭绝异族!

让我人族,独一无二!让九天十地,只有人族之声音!

人族欢歌乐舞,异族,就算悲戚哭泣,也要低声!

砰!陈锷一脚跺地,地面龟裂,如同地震。

高不过一米九的身躯,相对来说如此弱小,可是气势太强大了,速度太快了,单凭肉身,仿佛一座山被掷了出去!

能够听到无形的空气,被冲击出的阵阵


状态提示:第四百六十五章 千万年人族路--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