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一箭破万法>第106章右舍

这边的百姓过得虽说苦点,但起码还能活的下去,比起当年的李家村来说强了不少。

左边的一家三口都很熟悉了,童童和丫丫没事就过来找李叔叔玩。

说是她俩找李叔叔玩还不如说是李叔叔找她俩玩,李远没有童年,自记事以后每天都是饿的要命,稍微大一点的就上山打猎去了。

不过李远并没有荒废自己的一身功夫,箭法,刀法,轻功每日都得抽出三四个小时锻炼。

也习惯了,这点强度对他来说什么都不算。

右边的邻居关系也不错,右边是一个十五六的小伙子,陪着老爹老娘过日子。

他娘身体不算好,老是咳嗽,他爹和他都是苦力,帮人家搬卸重物的,日子过得还可以。

苦力吗,出力换钱,只不过他娘的病老需要去药铺开药,这样一来也攒不下什么钱。

父亲姓张,李远管他叫张叔,小伙子叫张大牛,一家子都很淳朴,没什么坏心眼,相处的也不错。

大牛特别羡慕李远,因为李远是个猎户,箭法又好,从来不缺肉吃,动物皮毛换的银子也不少,没事的时候就想和李远学射箭。

张叔也同意了,虽然猎户危险一点,但赚的多啊。

李远仔细想想,虽然接触时间不算太长,但这大牛一家人也不错,出去打猎就带着这小子,顺便教他射箭。

以后也能多收入点,至少给他娘看病没什么问题。

不过李远知道,斗米恩升米仇,也不收徒弟,只是算帮忙。

打猎的时候带上大牛,帮忙布下陷阱,抬抬猎物,毕竟苦力出身,力气还是有的。

如此一来,渐渐的大牛家条件好了不少,钱倒没增加多少,可现在起码有肉吃了。

安德县城外山里里狼很多,李远和大牛打完猎,李远卖皮子,偶尔会给大牛分上一点,这一点就比他去做苦力强了。

狼肉不好吃,就分给大牛和童童丫丫一家。

尽管不好吃,可毕竟也是肉,慢慢的,大牛一家和童童一家这几年磕绊的身子也补回不少。

尤其是那两个小丫头,以前瘦骨嶙峋的,脸上两只大眼睛在那瘦弱的脸上看起来很是可怜,现在脸上也有肉了,红扑扑的,比以前可爱多了。

大牛一家也是如此,最起码大牛跟着李远不缺饭吃,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样张叔就不用管给大牛做饭了。

大牛拿回来的钱给他娘治病,家里也有肉,他娘的身子也比以前强很多了。

大牛很孝顺,虽然李远比他大不了几岁,但在他心中始终把李远当做师傅。

教他箭术,教他一些基本的锻炼身体的方法,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大牛自己一个人去山里也没啥问题了。

打个兔子,打个鹿什么的都没啥问题,不过李远还是不允许,毕竟山上狼多,还有老虎,大牛自己一个人上去很危险的。

大牛虽然笨一点,可并不傻,每次都是跟着李远上山,自己随手猎两只兔子,其中一只肯定是留给李远,另外的自己用。

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快乐,每天带着大牛去山上锻炼,时不时打只动物卖点钱,傍晚就回去了,陪两个小女孩玩一会。

张婶帮忙做饭,吴氏帮忙收拾屋子,洗洗涮涮,李远喝着小酒,看两个女娃在自己院子里嬉笑打闹,日子美啊!

县衙里的赵大海也来了,应该是路江写的信,大海又去备案录上翻看的。

第一次上门就提了好多的东西,特产,美酒,将近半车的东西,态度自然不用说了。

大海是个知恩的人,当年没有李远的教导现在他也当不上捕头,在安德县捕头的收入可不少,正式的月钱也有,商家给的孝敬也有,在这安德县也算是顶尖的人物了。

这点李远也没有什么反感的,只要不祸害百姓,认真做事,上面收你也收,天下大都如此。

大海还特意邀请李远去县衙,情愿把自己的捕头一职送给李远,却被李远婉拒了。

当个猎户挺好。

不过大海还是隔三差五的过来,送点东西,后来李远不乐意了,过来可以,只可以带酒,其他一律不要。

没办法,大海也同意了。

其实他也不是没有私心,虽然他听说李远的实力下降了不少,但起码表面上还是比自己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这两年这边倒还安静,可其他地方风起云涌,作为一个捕头很明显的感觉到治安越来越差,三江五岳的江湖人士难免就路过此地。

万一心血来潮犯了什么案子,凭手下的这些捕快就是送死,真有事还是得自己上,那现在李远来了,自己应付不了的有教头啊。

李远也答应了,虽然远离了江湖,可这江湖却是无处不在的。

除了躲进深山老林当个隐士外,谁也避免不了的。

但让李远自己一个人呢钻进林子里不出来,他也不愿意啊,人毕竟是群居动物。

如此一来,周边的人更知道李远不好惹了,猎户本身就挺特殊的,一般的猎户怎么都有点功夫,身后又有着捕头赵大海,更是没人招惹。

安德县有赌坊和青楼,这些人的背后都会有所谓的帮会,不过和一般的百姓也没什么交集。

就李远住的地方倒是有几个暗娼之类的存在,背后的傍头大都也只是个混混而已,人家也都是为了钱活着,无缘无故的惹事那是脑子有病。

只不过是态度嚣张了一点罢了。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年


状态提示:第106章右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