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蓝玉案>第三章雏鹰飞
打的鸟儿,大多数被他弹出去的石头震个稀碎,猎物打到了,收获却跟没有一样。

山居士让元夕在三十丈远的地方设置一个靶子。然后让他弹指射目标。但是不是射一颗石子,而是三颗,什么时候练到只剩下一颗石子最后击中目标,就算对指力的把握控制的很好了。

其实也是在让元夕练习对自己的内力的控制。

毕竟他教给元夕的内功,可不是唬人的功法。

如何才能剩一颗石子最后击中目标呢?那只有让后射出来的石子追上前一颗石子并将之击碎而继续前飞。

元夕练了一年,终于做到了只剩下第三颗石子击中目标。

后来他习惯了,便继续变着花样玩儿,练他的指法。先前一颗一颗的碎石法已经练成。他便想出另外一个方法,用后面射出去的石子击中前一颗石子后便掉落,给前一颗石子一个推力继续前飞而击中目标。

最初他练习在用第二颗石子击中第一颗石子之后掉落后继续用第三颗石子击第一颗石子然后再掉落,保证第一颗石子能够顺利击中目标。

有了先前控制力度的底子,元夕这个练得就比较容易了。然后他又开始练习前后射出三颗石子,三颗石子保持在同一条线上飞向目标,但是第三颗先击中第二颗石子然后掉落,第二颗再击中第一颗石子再掉落,然后第一颗石子击中目标。

这个练成之后,他又想出了新花样。第一颗和第三颗石子都能击中目标了,那他就练习让第二颗石子击中目标。

那就先用第二颗石子击碎第一颗石子而继续前飞,而第三颗石子击中第二颗石子后掉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不过元夕练了这么久,已经把弹石子当成一个游戏了。后来他练到随心所欲,想让哪颗石子击中目标就能让哪颗击中目标。前两颗,后两颗,都行。

他的指法没干过别的,就用来射鸟打兔了。还打过一次蜂窝,就一次他想弄一些蜂蜜来吃。师父没告诉过他蜂子是会蜇人的,所以他把大大的蜂巢射下来之后便傻乎乎的跑过去捡蜂窝去了。

他挥舞着蜂窝跑,群蜂在后面追,而手中的蜂巢还有不断被他甩出来的蜂子。

蜂蜜很甜,但是脸上的包也很疼。

师父看着他那肿得猪头一样的脸,笑着打趣道,

“元夕,你该少吃点了,谁家九岁的孩子脸像你这样胖?”

元夕一点点地啃着蜂蜜,不是不舍得,而是嘴不敢张太大的,况且也张不开。师父没多说什么,只是跟他说,小小的蜜蜂一样能伤到你,所以不论任何时候,切勿掉以轻心。

然后又感慨了一句,群体的能力才是最大的力量。

功力再高又有何用?

师父说过很多话,元夕不理解的,就直接记在了心里。他想着将来自己一定能明白师父说过的话。

听闻师父问自己指法的名字,元夕瞥了眼师父,

“师父,不过是个弹石子的玩意儿,为啥还要起名字啊?要不叫弹石指?”

山居士笑骂道,

“就算师父没教过你那些我觉得没用的诗词歌赋,你也不至于起一个这么土气的名字吧,你不嫌害臊,我还嫌丢人呢!”

瞪了弟子一眼之后,山居士继续说道,

“你觉得是弹石子的玩意儿,等你下了山可能就是一门惊世骇俗的武学了。既然你用来打过鸟,那就叫惊雀指吧。”

元夕一听,赶紧向师父道谢,

“惊雀指,惊雀指,师父随口一说果然比我刚刚费劲心思想过的打鸟,射兔之名强太多了。真是好名字,谢谢师父!我去做饭啦!”

山居士点点头。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身居深山十三载,是该出山了。看着不远处忙碌的元夕,山居士轻捻棋子放回罐中。

一指弹出雀飞起,雏鹰离巢鸣惊人。

木炭火红。

元夕翻转着穿着野兔山雀的树枝。猎物被烤得滋滋作响,油脂不断滴到火炭上,滋的一声,然后腾起一条条白烟。

佐料已经撒好,是磨得细碎的盐粒和一些混合着辣椒面的香料。

眼见烤得差不多了,元夕轻轻拨动火炭,将火分散一些,以免将架子上的食物烤焦。

从小木屋里拎出一张小方桌,两个方凳,摆在院中。元夕再从屋内锅中端出用热水保温的熊掌摆在桌上。

当元夕招呼师父吃饭了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食物。

两只蒸熊掌,一盘被撕扯开的烤野兔,一盘烤山雀。两副碗筷,一坛酒。

师徒二人对坐,元夕拍开酒坛封泥,给师父碗中倒满,然后又给自己倒上。山居士先夹了口蒸熊掌放入口中。

点头之后,山居士用筷子示意自己的弟子赶紧吃,然后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元夕看师父吃得高兴,自是欢喜,看到师父示意,他刚要举筷也尝一尝,便见师父又端起酒碗。

元夕赶忙端起酒碗,陪师父一饮而尽。

山居士已试过熊掌,元夕又忙让师父尝一尝自己烤的野兔山雀,自己也大吃特吃起来。

关于吃饭一事,师父于他说过,小小方桌之上,最显规矩,最看教养。

与自家人吃饭,一桌人尽兴就好,各家有各家吃饭的习惯,一地有一地的风俗。莫笑他乡人粗鄙,莫叹自家无礼。

但是要记住一点,入乡随俗。想要融入一个地方,首先就是要接受那里。

吃饭如此,做人做事,亦如此。

师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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