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大胆妖参放开我>第三十二章 冲锋吧,爆炸就爆炸

人类因为文明而聚集在了一起,那么拥有灵智的妖怪呢?

同样可以。

举个最简单的栗子:一个打工人在外打工一年,回来一看……哦嚯,妻子怀孕了,这个时候他十有八九要找绿他的人拼命。

但如果这时他在路上突然捡到一袋钻石,价值一个亿,他还会再去拼命吗?

不会!

因为,有了一个亿后,打工人就可以过上非常舒服的日子,他怎么可能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前者一穷二白,喜欢动武。

后者拥有一个亿,喜欢讲道理。

这便是文明!

文明可以让人进步,文明可以让人富足,文明可以让人吃饱喝足,文明自然也可以让人忠诚!

叶灵的心里飞速的构建起一个庞大的计划,他要在这个世界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文明,一个远超这个时代的文明。

当然,这个计划需要一点时间。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活着!

那么,首先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构建一个强大的防御工事。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大量的妖怪来当苦力。

而要收大量的妖怪……

又需要大量的积分来兑换机缘点,然后,还要给它们好处,要供它们吃,供它们喝,还得保护它们的安全……

嗯!

太难了!

还是当一条咸鱼的人参吧。

玩玩妖怪,升升级不快乐吗?非要弄什么文明?

叶灵心里的火焰升得快,熄得更快。

“大王,我的字……写得怎么样?”太阳花看叶灵半天没有说话,执着毛笔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你的字跟你的长相差不多。”叶灵委婉的回答道。

跟我长相差不多?太阳花的目光看向了地上的积水,在积水中他看到了一个大大的花蕾,一瞬间,他明白了。

大王这是夸我字漂亮啊?

太阳花很高兴。

他感觉自己的才华终于得到了大王的赏识。

俗话说得好,千里马好找,伯乐不好找,能跟随一个懂得欣赏他的大王,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

“大王,我其实有一个表妹,她的字写得比我还要好……”太阳花试探着看向叶灵。

“噢?是吗?那不错啊。”叶灵点了点头。

如果是在一天前,他肯定非常乐意再收一只小妖怪,但现在的他被柳小青榨干了,一滴都不剩了。

没有机缘点,怎么玩?

而且,最主要的是,太阳花的表妹肯定也是太阳花……天赋八成是一样的,收两株太阳花,意义真的不大。

“她还特别喜欢看书,是我们花妖中最有学问的了,我的字便是她教我写的。”太阳花一听叶灵说‘不错’,心中一喜,再次开口道。

“看书?”叶灵愣了一下。

这个世界有书他并不奇怪,毕竟,纸都有了,如果没有几本书那才更奇怪。

可问题是,一只妖怪竟然还喜欢看书?

“是的,她是一名作家!”太阳花肯定道。

“作家?”

“她写的书,我们都特别喜欢看,幽幽山谷里面很多妖怪都是她的死忠粉丝。”

“死忠粉丝?”叶灵的眼睛一亮。

死忠?

忠?!

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忠诚可并不特指‘主仆’这一种关系啊。

比如:军队中,军士们忠的并不是将军,而是“军令牌”,谁的手里拥有军令牌,军士们便会听从他的命令。

除此之外,还有师徒关系的忠诚,皇帝与大臣关系的忠诚,那么,明星和粉丝还有作者和读者呢?

从表面来看,明星和粉丝还有作者和读者应该是不算的,但若细想,其实又有些联系。

只不过,联系的“桥梁”是一部电影,或者一本书。

一个读者喜欢一本书,所以给作者打赏黄金萌,还每天投推荐票,熬夜等更新,一天看到不到更新就会想给狗作者寄刀片。

这难道不是一种另类的忠诚?

虽然,这种忠诚并不是直接联系在一起,但同样构成了一个链条。

算吗?

“值得一试!”叶灵其实隐隐有一种感觉,《山河社稷图》中的忠诚度,也许还有一种隐藏的设定。

这个设定便是……

好感度!

因为特别喜欢一个人,所以,便不会伤害她,甚至有一天看到一剑刺来,还可以为她挡剑,这难道不是忠诚?

一个忠字,让叶灵的思路再次开阔起来。

以至于太阳花后面再说什么,他都完全没有听见,只是自顾自的思索着,不知不觉就走回到刺枫树下,将自己埋了起来。

……

夜,深了。

太阳花却兴奋的睡不着。

他亲眼看到叶灵点化了双头蛇柳小青,当时,叶灵的头顶上方曾浮现出巨大的虚影,森冷而恐怖。

“大王要在幽幽山谷中称王,这可是天赐良机啊,我必须要做点什么,绝不能让树妖叶飘飘一直压我一头!”

“从现在来看,大王似乎对读书写字有些兴趣,应该是想学习?”

“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把‘仙儿’叫过来,至于表妹?这不是重点!只要我告诉仙儿,让她自称是我表妹就没问题!”

“如果仙儿能教导大王写字……大王一个高兴,肯定也会给仙儿赐下机缘,而我则可以趁机和仙儿多接触一下,说不定就近水楼台先得月!”

“嘿嘿,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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