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看,倒有几两碎银和上百个铜钱,于是他笑了笑,将这个钱袋放进怀里。
回到睡觉的那棵树下,捡起装着干粮和酒袋的那个布包,江盛天看了看那堆早就熄灭的火堆,迈步走到了路边。发现那队车马刚从这儿过去不久,留下一阵尘灰在道路的远处飘散,隐约还能听见逐渐远去的车马声。
看着那飞起的尘灰,江盛天皱了皱眉头,刚刚洗了澡换了身衣服,他可不想又被搞得一身脏乱,心里暗自懊悔,早知道不刻意让那队车马走在前面了。
至于为什么让那队车马走前面,很简单,如果一路果真有强盗出没的话,要抢也肯定会抢那队看似极有油水的车队吧,自己走在后面正好就可以见机行事嘛。
不过现在不知道那车队要往哪去,如果也是去亭昌府的话,就实在太完美了。
于是他又回到树旁坐下,打开包裹,喝着那苦涩的所谓好酒,勉强吃下了一张大饼权当早餐,一直等到路上的尘灰散尽,江盛天这才踏上道路。
“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当这美仑美奂的山谷奇景出现在江盛天眼前,让他如在梦境。清晨的阳光从身后的谷口直透而过,将山谷内洒满金色,翩翩彩蝶在花丛树梢间飞舞,时时有清脆的鸟鸣声在山谷间回荡,偶尔似乎也能听到泉水淙淙声。
这一片盎然生机让江盛天胸怀大畅,他贪婪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情不自禁的放缓了前行的步伐。
这种景致如果放在江盛天来此大陆之前的现代社会,那一定是谈情说爱的绝佳场地啊,试想一下,如果一对热恋男女身处此间,男子将女子拥入怀中,深情的说:“嫁给我好吗?”
而此时女子一把推开男子,绝情的说道:“我不愿意!”那才是真正叫“大煞风景“啊!估计没人做得出来,江盛天笑着如此想到。
不过,在现代社会里,说到求爱,江盛天心中到是有一个最佳场所,那就是在洗手间门口,如果男子堵住女卫生间的门,对心仪已久的女子深情款款的说道:“做我的女朋友吧,不然我不让你进去!”保准是一求一个准。当然,这个“准“也包括被人用一口唾液直喷面颊。
就在江盛天邪恶的胡思乱想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对面的谷口传来,只见一匹白色骏马迅速的出现在谷中的道路上,眨眼间已经疾冲至江盛天身前数十米处。
看着眼前这梦寐以求的座骑,江盛天双眼露出贪婪的精光,此刻他不想这马是谁的,也不想这马为何向这边冲来,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抓住它,它是我的!
随着马儿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撞上江盛天,却见他身上突然幻现出一套银色铠甲,一瞬间又发出金色光芒。
就在江盛天准备强制拦下飞龙时,却见那马儿突地一声嘶鸣,前腿腾空而起,堪堪停住身形,等前腿落地,睁着一对精光棱眼,警惕的望着江盛天,不安的踢踏着四蹄。而江盛天此刻却清晰的发现,那飞龙头上系着一条长长的缰绳,一直拖到地面上,而马脖颈处有一左一右两道的鲜红血痕,很是显眼。
就这样,一人一马对恃了半天,江盛天发现这马似乎没有逃离自己的打算了,于是小心翼翼的试着靠近飞龙,终于成功的抓住了缰绳。这时只见飞龙甩甩尾马,扬扬脖子,用鼻孔发出“噗哧噗哧“的声音。
江盛天知道自己成功了,于是他收去飞星墨羽衣甲,一边欣喜若狂的抚摸着飞龙,一边打量着马脖子上的两道血痕。看来这血痕是刚刚留下不久的,伤口不算深,只不过两道伤痕宽约有四指,渗出的血液凝结在表面,看起来比较严重罢了。
就在江盛天抑制不住兴奋的时候,又是一阵马蹄声传来,江盛天寻声望去,只见一黄一黑两匹骏马飞驰而来,两位身着一蓝一灰劲装的青年骑在马上,不停的发出“驾驾“的催促声。
“在那儿!”这时,其中的一位青年大声叫道。
“朋友,这马是我们的,可以还给我们吗?”这是两位青年骑马至江盛天身边停下时的第一句话。
靠!江盛天看着两青年从马上跳下来,只见两人俱是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心里暗暗将这两人狠狠的骂了几句,极度郁闷的开口说道:“这马果真是你们的吗?”
两位青年打量了一下江盛天,对他的衣着暗自称奇,见江盛天一副气度不凡的样子,倒也不敢小觑,其中一个年龄身材略高的灰衣青年客气的抱拳说道:“朋友,我们是宁武镖局的,这马本是我们拉车用的,没料到不久前它突然发了狂,强行挣脱了木枷而逃,我们一路追到这儿才追上。”
江盛天暗自道:你还追上,如果不是老子,早跑得无影无踪了。看这飞龙脖子上的两道血痕,看来就是强行挣脱拉车的木枷造成的了,想不到这么匹马居然只是拉车用的,太可惜了,一定想办法把它留下来。宁武镖局?很牛气吗?应该就是走在自己前面的那队车马吧?
想到这儿,江盛天安抚了一下此刻稍显不安的飞龙,对两人说道:“两位朋友,可否将这匹马卖给我?你看它也受了重伤,不可能给你们拉车了!”
“重伤?”两位青年闻言看了飞龙脖子上的伤害一眼,齐齐扑哧一笑,那位蓝衣青年说道:“朋友你开玩笑吧?就这点伤还重伤?”
江盛天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说道:“两位兄弟,在下欲前往亭昌府,此间路途遥远,可否把这匹马卖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