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随我心>第一九六章 书店

二中在县城郊区,而肉球说的那家小鸡炖蘑菇店子,在城区中心最繁华地段,靠两只脚走路的话,来回差不多要五十分钟,肉球让林芳等他一下,他回宿舍去推摩托,这家伙是高一年级唯一一个骑摩托上学的农村学生。

肉球虽然平时大大咧咧,可对于跟自己从小一块长大的林芳还是比较细心,因为林芳的心脏病,情绪不能过于兴奋,也不能受刺激,只要林芳坐他的摩托,他一般都不会开得很快,有时候林芳想坐飞车,哪怕自小以整他为乐的林芳难得央求他,给他说好话,这家伙都坚决不干,当然,事后他的肥脸绝对会备受虐待,就这,他也不会改变主意。

摩托车推过来,林芳坐上摩托车后座,肉球小心骑着车,两人出了学校大门。入眼是冬日后渐显荒凉的耕地,这个时候本应是小麦鲜绿的时候,可此处的土地却是光秃秃的,除了野草和路两边的大树,便再无其他。

学校面南背北,东西两面也被耕地包围,只有北面邻接一家鞋厂,再往北就是通往城区的路,渐走房屋渐多,路边也零零散散开始有了店子,多是卖日常杂货的,偶尔也可看见小饭店,里面吃饭的人不多。越靠近城区越显繁华,人和各色车也多起来,嘈杂声充斥着街道各处,路边店面鳞次栉比,饭店也比郊区看起高档许多,玻璃窗上写着招牌菜铺,让人不由得想进去品尝一番。

肉球说的小鸡炖蘑菇店,就在城区中心,离新华书店不远,而他说的那家新书店,确在小鸡炖蘑菇店隔壁,看起来有些古旧。林芳记得,那里原先是一家卖肉夹馍的店子。肉夹馍是主打食品,此外还有面条、米线、油茶、八宝粥、凉皮之类,生意还算不错,不知为何老板竟然不干了。

到小鸡炖蘑菇店跟前,林芳从摩托车上下来,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径直往隔壁书店走,交代肉球:“你先进去点单。给我点碗面就行,我进书店看一下,面好了喊我一声。”

将肉夹馍店改成书店的老板,不知是懒得装修,还是特意保留原店那古色古香的风格,只是将店子简单的清理了一下,牌匾的名字换成了“古书翻新”,便开张做生意。店内的布置变化也不大,靠墙每隔一段距离放一个书柜。上面摆满了书,两个书柜之间是一个桌子,那是原先肉夹馍店的饭桌,只是饭桌中央本该摆着油盐酱醋等调料的地方,此时却摆了一圈杂志。

在这个还不算太开放的年代,书店这种布置很是新颖,完全是林芳上大学时才见过的超市摆设。对面新华书店布置与此完全不同,书柜与中间空地之间有一个很宽的柜台,书就摆在柜台里面的货架子上,柜台的玻璃柜里也摆有少量的书。不过柜门在柜台内侧。你想要看买什么书,必须要售货员给你拿,如果你不要那本书的话,就得赶快还给人家,否则人家会很不耐烦,其他的书店跟新华书店布置也大同小异。

进了书店,按习惯。从门口开始,沿着顺时针方向,林芳开始挨个儿浏览书柜,翻看了几本书,林芳不禁哑然失笑,所谓的古书翻新,不过是将旧书翻版重新印刷,年代最早的。也早不过民国时期,唯一能体现“古”风格的。就是民国时期书上的字大多为繁体字,书也是从后往前翻,字是从右往左读。而桌上的杂志,有旧也有新,旧的也旧不到哪里去,很多都是各地讲述民间故事的书,至于新的,上面的日期就在本月。

挑了一本翻版民国时期印刷的书,就近坐在一张桌子旁,林芳饶有兴趣的开始翻看,渐渐看的入神,就连对面坐了个人都没发现。

“小姑娘,看你的年纪,是个中学生吧,你看得懂这本书吗?”

抬头,见是一个年约七十岁的老人家,虽然头发花白,人却很是精神,梳着个大背头,胡子刮得很干净,身上的灰色衣服很普通,不过干净清爽,眼睛看起也是炯炯有神,神态慈祥,让人看着就不由产生一种亲近感,林芳礼貌的笑答:“看得懂啊,这本书虽然讲述的是人类的演变史,却是以形势描述,内容通俗易懂,并不生涩,怎会看不懂。”

老人家笑着解释:“呵呵,孩子,怪我没说清楚,我是说,书里繁体字居多,格式也跟一般书不同,你看着不费劲吗?”

哦,原来是说这个呀,林芳点头:“自小我家人就教我识字,教我认得就是繁体字,这都十几年了,我看繁体字的书自然不费劲,跟看简体字书没什么区别。”在异世,自己是看着繁体字书长大的,林芳心中又泛起一阵惆怅。

老人家惊讶:“哦?看来你家人对孩子的教育很是上心呀,现如今这样的家人不多啦。”

“呵呵,”礼貌性笑笑,林芳低头接着看书。

“孩子,你会查这个字典吗?”

再次被问起,抬头,老人家手里多了一本《康熙字典》,见林芳看向自己,便将字典放在林芳面前,眼中似是试探,又略带有期待。

林芳点点头,又低头准备接着看书,即便隔壁小鸡炖蘑菇店的客人再多,自己也只是点了一碗面,煮面又要不了多长时间,她得加紧时间看完这本,否则等下肉球来喊,自己就不好意思再赖在人家这里看书了,自己又没打算买。

可事与愿违,那位老人家好似专门跟她作对一样,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又多了一只钢笔,还有一张白纸,在纸上写了一个字,推过来给林芳,笑着说:“小姑娘,你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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