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抱负在大秦实现不了。”唐武云感慨道:“他们容不下堂上有两个唐丞相。”
顾晨心头一震,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他瞬间觉得自己只想要做一只快乐的小米虫实在太丢人了。这个时代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抱负,如当初李淳一派也是如此。他们其实已经位极人臣,会冒那么大风险选择跟随世子丹谋反也是觉得大周在他们带领下会走的更好,他们的谋反至少大部分原因不是为了自己,只可惜周国的历史站在了他们的对面。现在的顾晨表示他只想做历史的跟屁虫,好好被它拽着走。也许未来某一天,在他要掰歪历史进程轨道的那一刻,再想起多年前的梦想,也会感叹:“说好的做跟屁虫咋跑到前头去了。”
唐武云的笑很张狂,有北人的粗犷,但他的面容却比北人精致许多,似乎对杯盏饮酒有些不耐,干脆抓起酒壶对饮,一连几口三杯烈下去,脸也未曾泛红,想来酒量是不错,不过还没等顾晨找借口夸上几句,就听他丢了酒壶笑道:“还是比不上你的销魂,让人回味。”
顾晨讪笑道:“唐公子你要是喜欢,回头我给你送上几坛去。”
“哦,不是说那十五瓶以是孤品了吗?”唐武云的笑容里带着狡黠。只不过有人的脸皮更厚一些,眼睛眨了眨,貌似无辜道:“正好前些日子,家父又托人送了几坛来。”
“哦,如此正好真是太好了,那就有劳顾晨了。”
一段对话完,两人又陷入了无话可说的尴尬,山间石亭内暂时安静下来。
许久石桌上的酒以饮尽,顾晨抓着空杯空坐,望着山下的城景回顾刚刚到话题,若有所思地问道:“不知咸阳又是怎样的景致。”
唐武云挑眉说道:“不如洛邑美,但胜在壮阔。天下第一都城的雄伟,等将来你去了便知道了。”
顾晨笑道:“算了,离得太远,估计这辈子都去不了了。”出门全靠腿的年代,哪怕快马加鞭,洛邑往咸阳也要走上月余,足够打消他这个死宅的一切念头。
唐武云不可置否地笑了笑,“会有机会的。”
十月二十日,阴,钟鸣九响。这一月来的大朝会似乎比往日一年来的都要多。好在人从来都是最容易习惯的动物,不管是顶着黑眼圈上朝的官员,还是嫌钟声吵闹的坊间闲汉,对大周开始的变化也都逐渐习以为常。今天是停灵的第五日,朝会商讨的无非是大军出征的事宜。大将军已经在城外大营枕戈待命,只等宫中一应任免以及那一纸檄文。
顾晨得封固怀将军,随军出征,有督军之权,让他一阵唏嘘。瞧着文书上的职责,让他想到了一千六百年后的明朝的督军太监,貌似干的都是一回事,盯着领军的大将,然后打小报告。朝会上还有意外之处便是一个无名小吏被姬倡亲封为执事百司,虽然只是一个掌管宫中杂事的六品小官,但因为出自新王的亲口,也让百官记住了这个目光桀骜的年轻官员,想来这就是日后王朝的新宠了。姬倡的强势逐渐显示出来,朝中有分量的大臣都在李淳叛乱后被清算,面对更加激进而且有钱势的新王,现在的朝臣也逐渐趋于弱势。顾晨则将这个新宠记得更牢了,毕竟二人还有一袍之约。
国丧期间,一切从简,大军出征也省了祭天等繁节,只让顾晨带着一纸檄文就去军中报告去了。
西出东归,顾晨孑然一人找宫里要了匹老马,就使着他那初学的骑术,马蹄慢踩地往西门走去。马背上还挂着他随身携带的一大包裹,看起来更像一个远行的游子,而不是一个出征的将士。
老马走的很慢,顾晨也不着急催促,大军要明日才开拔,他只要赶在日落前能入军营即可。出征前的踌蹴之情早被朝会上的枯燥无聊给消磨干净了,为了避免再被小幼鱼缠上,他只好狠心不回府中整顿,直接命人备好了包袱,朝会一结束就前往军营复命。
只不过驾马到城门处,一袭白影还是拦住了他。
不是预料中的人,但也不意外。香菱像是一个俏皮的邻家姑娘,抓着一根糖葫芦,倚靠在路旁的马车边上,只是那一身妩媚的妆容实在与她的行径太多冲突。
“姑娘这造型挺别致的。”顾晨让自己尽量保持温和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很默契地没有问对方是否是在等自己。两人从相识到现在,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出言调侃香菱。
香菱的眼底流淌过一丝惊喜,而后娇笑道:“先前见公子似乎很喜欢这个小吃食,奴家就想着尝尝公子喜欢的到底是什么味道?”
顾晨想起来那天遇见香菱之时,是专程替安幼鱼买了根糖葫芦。只能说香菱不愧是青楼花魁,就连如此稀疏平常的话,都能说出勾人心动的味道来。避开眼尽量不让自己去看她那粘着糖霜的朱唇,真是极近诱惑之能。
只是避开了她的嘴唇,目光不免又落在了别处。顾晨在马上,香菱在马下,居高临下,能看到的风景自然多了些。哪怕已经在她手底下走过了好几个回合,顾晨也不由自主地脸色燥红,含羞地别过头去。
香菱眯着凤眼,把顾晨窘相都收入其中,撒娇道:“公子可是要一直这么跟奴家说话吗?奴家的脖子酸疼得紧。”
顾晨可不想跟他多做纠缠,发现自己的定力在对方面前可是越来越差,从第一眼可以冷漠相视,到现在要挪眼的艰难,只能感叹主动的女人果然招架不住,还是一个主动的绝色美人。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