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豪门大瘟神>第11章自学

按说,在如今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早就都用上自来水了。

但李振默的家不是。

两口之家,一个月的水费,怎么都得用上十几二十块的样子。

用他的话来说,都可以买一两斤肥肉回来加餐了。

为了省下那笔水费,他宁可多走几步路,去河边挑水回来使用。

因为他永远也忘不了儿时家里缺钱时的窘境。

尽管母亲一省再省,几乎到了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步,都还无法凑齐区区那点学费。

要不是两个舅舅时不时地偷偷接济一下,搞不好都得出大事。

懂事的李振默只念到了初三,便死活不肯再去学校。

他怕有一天自己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只看见一具冰冷的尸体和一个破败的家庭。

那样的悲剧,他绝对无法去面对。

这个家,需要一个可以擎起整个天空的男人。

而他,就是那一个人。

所以,李振默毅然决然地退了学。

就在那一天,李金梅拿着棍子撵了他好几公里,都没能逼其改变主意。

最后,就连她也彻底绝了那份心思。。。。。。

“哎!你的衣服怎么会那么脏?还是丢了吧?别洗了,全部换我的。”

李振默一边帮病人脱掉脏衣服,一边在那里唠唠叨叨。

而病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仔细地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他的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东西都要从零开始学起。

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傻子的病人,却具有一个普通人无法拥有的能力。

那就是过目不忘。

哪怕仅仅只是粗略地扫过一遍,所有东西就能全部烙印到他的脑海中。

李振默对他说的话,做的事情,正慢慢地融入了他的生活里面。

“哗哗!”

一瓢接一瓢的冷水,从头淋下。

待病人的全身都湿透以后,李振默从旁边的盒子里面拿出一块已经使用了一半的香皂,慢慢地抹到了对方的头发和身体上面。

同时,嘟囔着说道:“闭着眼睛,就这样用手搓一搓。哦!对,就是这样。很好,你自己来。”

接下来的那一幕,让李振默感觉到非常有趣。

不论他教什么,病人马上都可以学会,根本就不用自己去操心那么多。

看来对方并不是什么傻子蠢蛋之类的货色,而是单纯的失忆而已。

这一意外的发现,令他激动不已。

因为李振默可不想拖着这么一个油瓶,到处寻找赚钱的机会。

那将会是一个很大的累赘。

但如果是一个听话的小弟,情况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两个人挣钱,总比一个人要多吧?

并且两个人一起共同进退,胆子与底气,总要比一个人的时候强吧?

而他,只需要为其提供一份可以果腹的食物就可以了。。。。。。

这一个晚上,李振默的家里,破天荒地亮起了那盏最费电的大白炽灯。

吃饱喝足后,他激动地翻出了自己以前的小学课本,兴致勃勃地教起了自己的未来小弟。

“呢,呢,呢,期项向天歌。”

“白苗服滤嘴,红掌剥亲剥。”

。。。。。。

“打住,打住,你在学校里面,都学的什么东西?”

原本饶有兴致地坐在一旁,看自己宝贝儿子给别人授课的李金梅,忽然大声制止道。

她根本就没有料到,李振默的国语水平,居然会烂到如此地步?

倒不是说他没弄懂字面的意思。

而是其发音里面,夹杂了很重的方言味道。

这样的水平,还敢去糊弄别人,岂不是要误人子弟?

别看此刻的李金梅,一身廉价布衣,脸上沟壑纵横,一副十足的农村妇女形象。

当年她可是考上京城大学的高材生,自然深知文化差异的不利因素。

为此,她还特意买回专业的语音教材,重新纠正了自己的发音问题。

要不是出了那件事情,她也不会被迫返回自己的家乡,从此再也没有出过远门。。。。。。

由于自己的宝贝儿子非常懂事,李金梅从来不会在其放学后,还在学业上面监督对方。

不曾想,居然在这个问题上面出现了纰漏?

其实,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奇怪。

在过去的某些年代,要想找到一个字正腔圆的启蒙老师,是一件何其艰难的事情。

用方言来授课,甚至都不是什么罕见的奇闻乐事。

像李振默这样,起码能听懂一半的水平,都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有些人,同样一篇文章,都可以念出咒语一般的神奇效果,让人从头到尾愣是没能听懂里面的任何东西。

“嘿嘿!”

李振默站在那里干笑着。

他也知道自己的水平有限。

本来底子就差,又间隔了十几年没有说过国语,自己能怎么办?

家里甚至连台电视机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接触外面的世界了。

每天回来都是吃饱后,赶紧洗漱一番,就马上睡觉。

如此周而复始,几乎就没有例外过。

除了下雨天,实在出不了门,那个另说。

他的生活,就是如此的简单,已经到了快把过去学的东西都全部忘光的程度。

“你就坐在这里看着好了,我来教。”

李金梅宠溺地瞪了儿子一眼,胸有成竹地说道。

可是,接下来所发生的这一幕,愣是把她给吓到了。

对方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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