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离失之境>139、神驭凶兵

慕昆回来问诺雅,德雷斯刚才是否有异常表现,诺雅摇摇头,问他,

“可找到了那第三个三眼怪物?”

慕昆也摇摇头,

“路上洒落的血迹在完颜不花驻地附近就消失了,洞里洞外搜寻了一圈,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他疑惑地说,

“这事有蹊跷,小山梁的防守不能放松。”

只有他能看见隐身的三眼怪物,他决定晚上亲自值夜,其余人也帮不上什么忙,红魔女这个神枪手或许可以起到作用,于是决定晚上让她和自己一起值守。

慕昆让诺雅白天带着德雷丝在小山梁顶上盯着,让红魔女吃完午饭后就去休息。

诺雅有些不乐意,

“为啥不让我和你一起值夜?”

慕昆解释道,

“目前除了我,只有德雷斯可以看见隐身的三眼怪物,德雷斯也只听你的,你我白天夜晚分开值夜比较好。”

诺雅听了撇撇嘴,不置可否。

吃完午饭后,红魔女去休息了,巧娘继续处理着一些还没腌制的鳄肉。

眼见天要下雨的样●31app下载地址●子,巧娘开始收拾小山梁顶上晾晒在木架上的腌鳄肉,把它们陆续搬到餐房。

慕昆见她一个人搬着费劲,三下五除二帮她一起收完,回大山洞去睡了。

睡前他把放在衣袋里那表面残留着鳄血的“隐珠”,塞进了从三眼怪物那里得来的小袋子里。

这个小袋子看着其貌不扬,却异常结实,慕昆试了一下,把隐珠放进去后,袋子能隔绝它吸收自己的精神力,看来这是三眼族专门放置储存精神力类物品的储物袋。

“隐珠”如果不放在这个小袋子里,会持续吸收慕昆的精神力,放在手里吸收较快,放在衣袋里吸收较慢。

这样持续吸收他的精神力,会影响他睡觉恢复精力。

......

巧娘做完晚饭后,把慕昆和红魔女都叫起来吃饭,这时燕云和史仁武也睡醒来吃饭了。

诺雅带着德雷斯,和慕昆、巧娘、红魔女几人在大山洞吃饭,燕云和史仁武在小山洞吃饭。小山洞里早已摆了张燕云做的木桌。

慕昆等人正在吃饭时,大林鼠吉米腰里挎着小飞刀,趾高气扬地跳上了木桌。

它有意在每个人眼前晃了一圈,这才蹲在木桌一角,笑眯眯地吃起巧娘夹给它的烤鳄肉片。

燕云和史仁武看了大跌眼镜,这才睡了一觉起来,大林鼠竟然有自己的武器了,看领主那淡定的表情,估计就是他给大林鼠的。

德雷斯的一双猫眼瞪得溜圆,一刻不停地盯着吉米挎在腰间的小飞刀,眼里充满了好奇和艳羡。

它并不需要这个东西,利爪就是它最好的武器,而且它的猫爪不像大林鼠的爪能抓握住刀把,即便给它飞刀,它也用不了。

只不过,看来以后不能轻易欺负大林鼠吉米了。

红魔女坐在原先艾米坐的位置上,目不斜视地吃完饭,和慕昆打个招呼就出门了,出门时对巧娘点了点头,唯独没理睬诺雅。

诺雅一脸漠然,心里在不断冷笑,好你个红魔女,等着吧。等你胳膊伤好了,会要你好看,你我之间,还有一笔账没算清呢!

慕昆没理睬她们这些小九九,吃完饭去小山洞找燕云,问他会不会制作皮靴。

燕云不好意思地回答,

“慕先生,我以前只穿得起草鞋,只有巧娘才穿过麻鞋,我不会做皮靴。”

史仁武在一旁说,

“领主,要不让我试试吧,加入行伍之前,我倒做过几天鞋匠。”

慕昆眼前一亮,

“好,这事就交给你了,燕云协助你,你们这几天不用值守,用鳄皮给每人做一双能过冬的皮靴。”

燕云建议,

“慕先生,那木屋最后一个卧室还有一些未完工,是否可以让我和史兄弟建完木屋,再制皮靴?”

慕昆点点头,

“可以,你们白天建木屋,傍晚制皮靴,两不耽误。”

二人齐声答应。

慕昆寻思了一下,如果三眼怪物再来夜袭,幽陌刀无疑是最好的利器,不像狙击步枪,子弹打一颗少一颗,没子弹就成烧火棍了。

得想个办法,最好能让幽陌刀实现远程攻击。

他把狼筋绳捆在幽陌刀的刀把上,拎着幽陌刀和一捆狼筋绳来到小山梁顶上的树林边,对着30米外的一棵枞树大力投掷过去。

刀刃瞬间穿透了枞树身,树上冒出一股黑烟。

他大力拉动狼筋绳,幽陌刀回弹到手边时被他握住,然后走近枞树边查看,只见枞树被洞穿的部位,已被腐蚀出了一个大窟窿。

慕昆满意地点点头,这个办法很不错,狼筋绳有40多米长,可以攻击40米远的目标。

不过速度一定要快,不能让人躲过去后,反倒把刀给夺了。

他反复练习,发现如果聚精会神在刀上,幽陌刀的飞射速度和回收速度都会加快。

慕昆心里一动,似乎发现了诀窍,原来用专注的精神力引导,能驭使这把凶兵。

他顿时两眼放光,这可真是个令人兴奋的发现,只可惜自己的精神力似乎还是太弱,而且和幽陌刀之间的联系,也太微弱了。

慕昆凝视着这个嗜血的凶兵,下意识地用手去触碰刀刃上幽绿的血气,想看看这血气是否会伤到自己。

没想到在指尖靠近血气时,血气如有意识般回缩了回去。

原来,这血气本就是慕昆的精神力所引动,根本就不会伤到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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