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离失之境>15、群狼围困
的箭筒里,洞里此时还剩一半的存箭。

拿着两根铜矛出来,见诺雅正专心地盯着群狼,听到他的脚步声转头看了他一眼,

“去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在上厕所时也被蛇咬了,说不定是晕倒在厕所里了,正琢磨着要不要去找你呢。”

看她那促狭的表情,当然不会是真的这么认为,只是在开他的玩笑罢了。

慕昆就当没听到,把小号的铜矛插在她身边立着,

“为了奖励你杀狼有功,救我一命,这个铜矛就归你了。”

诺雅拿着比划了几下,使着还算趁手,看来慕昆也是有心了,心里挺高兴,嘴上却说,

“怎么不把匕首还我啊?”

“那现在是我的东西,不存在还你这种说法,而且目前它在我的手上,或许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诺雅不置可否地说,

“趁人之危的家伙,连表达心意都这么没有诚意。”

慕昆想了想,

“这样吧,我做的那把备用虎筋角弓,从现在起就是你的了,等它干了我给弓配上虎筋弓弦,你就拿去用吧,附赠你一个蟒皮箭筒,30支铜箭。这样满意了吧?”

诺雅的确很喜欢那把小一点的虎筋角弓,她爱好骑射,也喜欢收藏好弓。

“这还差不多,不过这把匕首我迟早是要换回来的,那可是我父亲赠给我的,是我的家族世代相传的宝刃,你知道我父亲为什么会赠给我吗?”

慕昆一直留意着狼的动静,并不打算回答。

诺雅撇撇嘴,不太满意他的反应。

“我父亲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那把匕首是让我大婚时和丈夫互赠的信物,它只应该挂在我丈夫的腰上,以后再传给我儿子。”

“好吧,我答应你,如果你能离开这里,我会把匕首还给你,不过,我认为短时间离开这里的可能性很低。你赶紧去睡吧,等中午起来,做好饭吃完了再来替我。”

诺雅想,匕首留给你用着,就当暂时拿虎筋角弓来交换好了。进了慕昆山洞,看弓还是半干的,估计明天就能用了,将铜矛放在身侧,直接躺在慕昆山洞里的刃齿虎皮上睡了。

慕昆的山洞更大更暖和,硝过的虎皮睡着也既温暖又舒适。睡在慕昆山洞里,有事情起来应付一下也方便,还省得在自己洞里再点火堆了。

群狼围困,二人同仇敌忾,不知不觉间,诺雅已经放松了对慕昆的戒心。

慕昆一直等着山狼王露头去袭击它,不过山狼王很狡猾,一直躲在树林深处不肯出来。

山狼分成了三拨,一拨去觅食,一拨在睡觉,还有五六只趴在树林边,不时盯着慕昆这里的动静。

之前死去被群狼拖走的狼,料想是被它们自己吃了,狼在必要的时候,连自己的狼崽子都能吃掉,慕昆并不奇怪。

陷阱里的三只山狼料想已经死了,洞口附近有四只狼尸,山狼两侧有两只。

慕昆和诺雅一直持弓轮流防守,群狼并不敢尝试处理狼尸。看着小山狼下的狼尸,慕昆这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双方这么大眼瞪小眼地干耗到中午,诺雅已经起来炖了虎肉吃完了,又来换慕昆。

慕昆回洞吃完,稍歇了一会,把刺刀装上铜棍出了山洞,交代诺雅紧盯狼群,有机会要优先击杀狼王,然后手持熟铜刺矛走下了山粱,先把山梁两边的两具狼尸依次拖到了大黑洞前,然后把刺矛立在身侧,拿出匕首直接剥起了狼皮,不时抬眼看看群狼的动静。

狼群果然骚动了起来。不过狼王还是没出来,想必群狼也没有得到行动的指示。

慕昆把剥下的两张狼皮挂在了洞口小树上,狼内脏喂了大黑,狼肉挂在了山洞里。

诺雅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做着,

“你还真是有胆色,不怕狼发疯了全部冲出来?到时候我可杀不了那么多。”

“我就怕它们不敢出来。现在狼应该有一半没在林子里,估计是觅食去了,我手中有了熟铜刺矛,只要站在陷阱边,你再远攻支援一下,不用怕它们。记着如果一会狼王敢出来,弓箭就重点照顾它。”

诺雅觉得自己一向胆大,而这个男人,胆子比她还大。

慕昆把靠近陷阱边的三只狼尸继续拖到大黑洞前,如法炮制。林子里群狼蠢蠢欲动,已经能听得到狼王的低嚎声。

还余最后一具狼尸了,慕昆暗自琢磨,估计好戏马上要开始了。

估测了下距离,想好了策略,慕昆依然一手持铜刺矛,一手去弯腰拽狼尾。

这是一具离山粱最远,位于陷阱和树林之间的狼尸。慕昆正弯腰作势要去拽狼尾,群狼突然出击了,狼王在中间,两侧群狼包抄,十几只山狼蹿出了树林,迅猛地扑向了慕昆。


状态提示:15、群狼围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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