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已经放低姿态的情况下,对方还是一副不放过他的模样。
这就……很尴尬了。
生气嘛,好像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尴尬,倒是真真切切的。
此时,王奕为终于体会到了:
情绪,这个东西,在做事的过程中,是最需要忘掉和隐藏起来的东西。
如果刚开始……
哎,不提也罢。
王奕为可以说从小到大,都没有受到过现在这样的待遇。
被人忽视,被人抡起“拳头”吊打。
尤其是他老头子那番电话,令他更是清楚的知晓了:此时没有家里面的帮助,他王奕为就是个废物。
认清的彻彻底底。因为他想不到任何能够有机会反击“凡”的手段。
资金,基本没有。
资源,史杰那一类朋友?
手段,太小儿科了。
脑子,或者说计谋,算了,就不丢人现眼了。
和“凡”一比,王奕为才知道,什么叫做幼稚。
即使,他看起来比“凡”年纪上要大不少。
或许,王奕为刚开始就应该认识到,和能够实际掌控那么多“凡”系企业的“凡”,本就不在同一级别。
现在,能怎么样?
只能继续跟“凡”道歉咯。
要是真的被“凡”将这个公司的控制权拿走,那他才真要“完蛋”了。
于是,王奕为又要跟柳蓝妍发短信求原谅。
没办法,生活嘛。
惊!
京城超级富二代,王奕为,瞬间成长。
嗯~想必很快,王奕为就知道自家老父亲对他的殷切关怀了。
这样的打击,对王奕为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而牧凡这边。
在收到柳蓝妍说王奕为认输的消息以后,牧凡当然是,选择不原谅啦,
至少现在是这样。
做坏事的人,如果轻易能够被原谅,那他的试错成本未免也太低了。
至少得让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嘛。
比如,拿走他的公司控制权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后来,柳蓝妍再次跟牧凡说起王奕为一直想要当面和牧凡认错,牧凡对柳蓝妍说道:“晾着他,等我通知。”
嗯~牧凡准备先搞定他的公司再说。
机床生产的公司诶,很有大作为的!
俗话说,机床强,则工业强嘛。
再者,为了最大程度的实现利润最大化,牧凡准备……成为给自己以后可能涉及的一些产业的上游制造商的上游制造商。
哈哈~
“嘿,哥们,我这里有一批产品要生产,有没有兴趣接单?”
“我康康是什么产品……诶呀,对不起,我们这里生产不了,您这个产品有点复杂,机床搞不定诶。”
“复杂,没事的,我知道有一家机床生产的厂家可以生产我这个产品的生产机床的,物美价廉,想不想要联系方式?你想清楚哦,这可是一大笔订单,以后说不定我还有更多的产品找你做呢。”
……
这样的对话场景,想想就觉得有趣。
那,为什么不自己产机床,自己用来直接生产呢?
这里留言提一下法人的人格独立咯。
公司法人在设立以后,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个体,与股东之间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
法律不能直接刺破公司这层面纱来直接找到股东来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不要来这里杠咯,他们是不同的企业性质;但都被包含在企业的范畴内。)
如果牧凡滥用股东权利的话,是会被揭开公司“神秘”面纱的。
相关责任,比如公司的债务,可以直接找到牧凡身上的。
紧守法律,又不随便签什么保证合同的话,公司的债务,就是公司的,找不到股东头上的。
顶多股东以他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直白一点说,就是亏也就亏投的那些钱,再多?抱歉,你没有权利再来跟我要。
而牧凡,重生前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可不愿自己个人和公司在债务上掰扯不清。
所以话说回来,牧凡可以让自己控制的公司生产机床,也可以将这些机床按照市场价格卖给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
正常交易是可以的,但不能作为股东去侵害公司的利益。
那这样一来,还不如将机床卖给代工厂,牧凡再找代工厂来生产自己的下游产品。
一方面牧凡的下游面向消费者的产品可以被代工来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机床公司也能将机床卖给制造商有所收入。
听起来像是……坑了代工厂?
不不不,这只是单纯的商业行为罢了。
合法,合理,还都赚钱。
多赢的局面。
再说,机床生产的厂家,又不是不能实现升级换代;牧凡的下游直面消费者的产品,也不止可以找自己生产的机床做生产呐。
要是消费者产品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机床,这不闹呢嘛。
再有钱,也不能这么任性啊。
所以,有那么几次业务交集,可以和牧凡未来产业布局融合,就够了。机床公司,还是需要独立开拓自己的产品,和业务渠道的。
要不然,机床公司,就成了后援力量了。
后援和业务,虽然不能说谁重要,谁不重要吧。
但总归挣钱,还是要业务为先的。
话说回来,回复王奕为?
至少也得等到将他的公司拿到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