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如同我曾经所目睹的两则故事一样。
其一:
三十岁的妇人,丧夫已有五年,便在花甲父母的催促下与另一丧妻之夫结婚。虽有不愿,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以拒之,只好答应。婚后不久,夫又染重病归去,留下三男两女,加之己有一儿一女,生活堪忧,如过荆棘。
父母又托媒人再说之,望女摆脱苦海。女摇头拒之,言曰:“人与畜生之别,在食物上,也在行为上。若只是像人一般食人之食,却做畜生之事,那与qín_shòu又有何分别。我就这一颗心,再经不起折腾,你们是为了我好,但我总不能因为自己好,而忘了别人对我的好。我是人,不是没有情感的畜生。”
其二:
二十岁的姑娘为了能以后生活无忧,便下嫁与比她大三十岁的老头———对外称,她对老头的爱意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如春花灿烂只恋秋碟;她就是喜欢有味道的老头。上天有好生之德,偏偏也让这个老头也喜欢自己。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殊不知,有哪个老头不喜欢十八岁的姑娘,只是被常规的lún_lǐ道德所束缚罢了。
可最后怎么着了呢,老头还没到六十就一命呜呼;丧不过一月,她便牵着另一男子的手,对认识她的人说:老头曾一次又一次的托梦给她说,他不忍心让她独自一人忍受漫漫长夜,期望她能尽快觅得一位如意郎君,好了他的牵挂,不然即使身在黄泉中,又岂能走的安心,走的了无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