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那个万人迷道士他还俗了>第三十三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戈甯九的母亲却道:“不了,她们的路就让她们自己去走吧。”

之后画面就消失了,戈甯九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夜鸦道:“魔尊,你看到什了?”

戈甯九摇了摇头,道:“我没事,我们走吧。”

彼岸花道:“你还是觉得大白鹅做错了?”

戈甯九道:“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做错了,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事而已。”

彼岸花不理解的道:“那你又闹什么别扭?”

“我没闹别扭。”

戈甯九紧紧握了握手里的弱水,就径直离开了。

她没有让其他人来送,而是和夜鸦一起离开了。谁知刚走出镇子,彼岸花就又追了出来。

她道:“小傻花,你又追过来做什么?”

彼岸花道:“没地方去,我也就认识你们几个人儿了,你们一个个的都走了,我不知道去哪,只好跟过来喽。”她说完又道:“你们这方向,是要去哪?”

“我爹娘当初就是在凌城捡到的我,我自然是要去看看了。”

他们一路吵吵闹闹的往凌城走,走到中午时,戈甯九只觉得腿有些酸酸的,她道:“夜鸦,你御剑带我过去吧,这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

夜鸦灵光一动,道:“魔尊,我教你御剑吧!”

“啊?我不行的。”戈甯九下意识拒绝。

夜鸦却指了她手里的剑道:“魔尊,你放着这么好的剑不用不是浪费吗?”

戈甯九原本只是下意识拒绝,再稍一思索就心动了,她很小的时候就巴不得有人教她御剑。

彼岸花听此也来了兴致:“教一个是教,教两个也是教,你干脆连我一起教呗!”

夜鸦带着嘲笑的道:“我倒是想教,可你没有佩剑啊!”

他说完还拍了拍彼岸花的肩膀,对戈甯九道:“魔尊,我这就来教你!”

戈甯九拔出弱水,道:“这个有口诀、要领什么的吗?”

夜鸦笃定的道:“有,我们先上去!”

戈甯九想着这么说的话那御剑应该也不难,就上了剑。

弱水稳稳的悬在地上,而后慢慢的往上去。

戈甯九有些站不稳了,她道:“夜鸦,你快说怎么办啊?”

夜鸦不紧不慢的道:“五灵相克,御气,以气御剑,成飞。”

戈甯九一边努力站稳,一边听着夜鸦的那些话,脚下的弱水却是越飞越高。

下面夜鸦加大了声音喊道:“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因心而动,因血而活,因非念而死!形神契合……”

戈甯九眼看着脚下的弱水就要飞出去,哪里还有心情听这些东西,她对下面喊道:“这都是什么意思?!”

下面夜鸦却喊道:“我不知道,你没告诉我!”

。。。“啊——!”

还不待戈甯九感慨夜鸦有多不靠谱,她就被弱水带着一下飞了出去,整个人也跟着左摇右晃。

突然,她好像能站稳了,整个人小心翼翼的站着,看到下面的一片红彤彤的枫叶林,地上落满了红色的枫叶。鸟儿不时从林间飞过,惊的几片枫叶纷纷落下。

“好美!”戈甯九唇角上扬,心情愉悦的道。

突然,她看到下面的枫叶林中有一个人,还不待仔细去看,脚下一个不稳,就“啊——”的一声连人带剑一起摔下去了。

戈甯九只觉头一阵发懵,有一种做梦的软软绵绵的感觉,等到从梦境中出来之时,整个人已经趴在了地上。

还好,地上有足够厚的枫叶林,她也算是运气好了,没有摔个脑浆四溅。

戈甯九微微投头,一片红色的枫叶挡住了眼睛,她将枫叶拿下来,只见一个奇奇怪怪的人。

这是一个坐在石头上的男子,他的一只脚盘在石头上,一只脚不羁的垂在地上。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里衣,不同于一般的衣服,他身上的这件一看就是做工精良。除此之外,还有被他脱了,放在一边石头上的厚重的白色华服。

最怪的是那一头散落着的银发,半藏在其中的红色发带飘动着。不同于老人的银发,他的银发如雪一样,再加上这张白白嫩嫩的脸,半露着的雪白的胸膛,不时从他身边落下的枫叶,看上去真的是如梦如幻。

可是,此时他正毫无形象的把头发往耳朵后面一卡,满脸都是油,手里啃了一半的鸡腿顿在嘴边,腿上还放着吃了一半的鸡,油把他腿上弄脏了好大一块。

他也不吃了,只看着戈甯九道:“你是谁呀?”

戈甯九嘴角抽了抽,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道:“我是神仙姐姐,刚从天上下来的,没控制好力度,这才落在了这里。”

她说着还将掉落在一边的弱水捡了起来,自信十足。

银发男子打量了她,而后痴痴笑道:“那神仙姐姐,你能实现我一个愿望吗?”

这人长得挺好看,看着也老大不小了,再看这行头,戈甯九几乎确定他就是传说中的地主家的傻儿子,于是起了玩心道:“相遇即是缘分,看在我们有缘的份上,我就勉强答应吧。你先报上名字,再说出你的愿望,我就可以帮你实现了。”

“好啊,神仙姐姐!”银发男子扔了手里的鸡腿,小孩子一般高兴的道:“我叫苏枫,我的愿望就是有吃不完的鸡腿!”

戈甯九咋舌,果然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她道:“那你闭上眼睛数十个数,再睁开眼就能看到吃不完的鸡腿了。”

银发男子深信不疑,当即闭了眼:“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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