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炼仙实录>冥界篇 一百三十七章. 莫连平的野望

这个时候,他们之中修为最高的莫连平,颤声问道:“请问这位强者大人!我等要如何做?才能得到此丹?别人我管不了,我可以马上立誓,只有将此灵丹赐予我,小人愿意拜小大人为主,为其万年之奴仆!”看来这位莫连平也是一位知道抓住机会的狠人啊!为什么说他是狠人?因为这句话有很深的意思在里面,明着是把自己卖给了林子一万年!可冥界生灵想要有万年以上寿命,必须是鬼王境二阶以上的修为才行,可莫连平现在不过是鬼将境二阶而已!只有二千年左右的冥寿,距离万年相差的太远了!

所以他的第一个意思就是:如果林子真的能赐给他一粒那样的灵丹,他有绝对的把握,自己可以达到最低鬼王境二阶的实力!

第二个意思:已经做了林子万年奴仆,一直是鬼王境二阶境界的话,那么此生已经到头,这为奴万年也就代表着他愿意一生都认林子为主,不会有任何异心了!

第三个意思:自然就是他的投资价值要远远超过其它的任何人。不管是从眼前的赌斗说起,还是从以后的利用价值算起。

还有,他与范赤丹最大的不同,一个为奴仆,以失去自我为代价,以后也必须完全依附主人!一个为从属,是上下级,在一定范围之内为主家服务!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他要比范赤丹对于修炼境界的渴望强烈的多!对于达到高层次修炼境界的野心要大的多!为此他可以放弃很多很多的东西,甚至是自己的自由!也说明,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纨绔!他绝对是一个有着强烈上进心,但被环境所左右无助的人!

对于莫连平这赤裸裸的想抢先得到这灵丹的野心,其他八人互相看了看,眼中有些不忍的神态流露出来,可并没有一点点的不满情绪在里面。叹了一口气,印威出声说道:“敢问这位大人,可是我们九人都有取得灵丹的机会?”

“哦!都有如何?只有少量的机会又如何?你可是有着什么想法?”如锦反问道。

“小人不敢!怎么可能有其它想法?只是想着,为了保证四日之后咱们的胜算能够最大化,恳请大人将灵丹赐给莫兄!”

“呵呵!你们两个都是鬼将境二阶的层次,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如果有第二粒灵丹就应该给你了?”如锦又问道。

“不敢!小人怎么能有如此之心?”

“唉!老印你啊!就是嘴笨!还是我来说吧!大人!除了他印威说的原因,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莫连平他~确实要比我们更加的需要这个机会!”

“理由?”

“我们都是被各个家族,以各种各样原因放弃的子弟!说句大不敬的话,您赵大小姐不也是被家族抛弃了吗?不过您遇到了位好主子!据我观察,小大人根本就没有拿您当婢女使唤!您看看您现在的修炼境界,要比刚刚离家之时高上太多了!还有您现在所穿的灵衣,也要比您还是赵家大小姐时穿的所有衣物都要贵重的多啊!您能有现在的处境,那是您的命好!可有您这样福分的生灵并不多见啊!莫兄有着很不错的修炼资质,但因为老辈人之间的一些问题,在家族之中从三十几岁起,就被有针对性的打击、孤立,甚至陷害!他能在那样的环境下,取得现在的修炼境界,实属不易啊!这些除了他自己的资质和刻苦努力修炼意外,同他未婚妻对他的鼓励和偷偷帮助,有着极大的关系!他的这位未婚妻,是在莫兄的父亲还在世时就定下的娃娃亲!那位姑娘也是同莫兄一般是四品的资质,还是另一家族的嫡女,虽然不是嫡长女,可在家族里也是备受宠爱!”隋末文说完这些顿了顿,看了看身体有些微微颤抖的莫连平一时有些不知道应不应该再讲下去了!

林子本来听的津津有味,可他这么一停,小屁孩子不乐意了:“继续说啊!后来怎么了?她与这颗灵丹有什么关系?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家如锦就是赵家的大小姐?”

隋末文赶紧的给林子施了一礼,答到:“赵家大小姐锦如,乃是咱们广安州境数一数二的天之娇女!与李大将军家的李锦淑大小姐并称“碧玉双锦”是整个州境大部分世家公子、骄子们的梦中情人!追求的对象!小人不才,曾经有机会亲自目睹了赵家大小姐的无双风采!虽然是远远的一撇,可其惊世容颜,令我这样如同尘埃般的普通生灵相形见绌!永生难忘!”说完又对着如锦深施一礼!

林子听了他对如锦的赞美,这个得意啊!说道:“那是当然!我家的如锦姐姐长得漂亮,还温柔体贴,我最是喜欢了!咦!不对啊!你还没有说清楚这位莫连平未婚妻的事儿呢!快讲!快讲!”

隋末文又看了莫连平一眼,见他已经平静下来,在自己看他的时候,还对自己点了点头头,就继续说了起来!

原来啊!莫连平的这位未婚妻是王城平典府李家的小姐,自从两人的父亲,为他们两人定了婚约,两个青梅竹马的人儿就更加的喜欢在一起玩闹、练功了,可自从莫连平的父亲,因为参与了莫家的一次秘密行动,身受重伤!回到家族之后不久就亡故了!情况就发生变化了,他刚刚安葬三五天后,就有同为家族核心弟子的同族兄弟,告发他们的那次行动,是干了违背族长意志,并有损家族利益的见不得人的勾当!莫连平的父亲不但不是为了家族以身殉职的英雄,反倒是出卖家族利益,被其它势力中的同伙黑吃黑给打成重伤


状态提示:冥界篇 一百三十七章. 莫连平的野望--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