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炼仙实录>骨海篇 六百零四章.西门忘忧

那人虽然被邓林以特殊能力,整个栽进地上那般坚固的黑色土里,只留下一个头颅。而且那人的头脑看上去还有些愚钝,再经过邓林对刀器的研究,又得出了他有些一根筋的性情,总体看上去,这人真的不愧曾经有过二愣子的称呼,对于这外号,绝对是实至名归!

可即便如此,在涉及到他最为爱护、珍视的刀器时候,亦是爆发出了难得的精明,竟然在邓林的寥寥数语中,抓住了最为关键的几个词汇,使得他掌握住了引申出来的非常重要的信息。但他的本性并没有一丝改变,当心里有了念头以后,马上就大喊了出来:“爷爷,祖宗,您老人家可是灵匠师?”邓林听见了,只是正常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可就这一下,在他的眼中就成了回眸一笑,虽然没有百媚丛生,可在他的眼里,依旧是这世上最为美丽的景致了。

轻轻摇了摇头,让自己能够更加清醒一些,这二愣子又大声喊道:“灵匠师祖宗,您老人家可别把雾怜砸坏了,她最近可是好不容易能够陪我说说话了。”

“雾怜?”邓林有些诧异,将手中的小小锤子随手一抛,双手抱起对他的身型来说,略微有些巨大的刀器,转过身来,居高临下的打量起这个“二愣子”来,在他已经被看的发毛以后,才慢慢说道:“你这小子胡说些什么!一把平常普通的锐器级大刀,变异出来火属能力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又怎么可能,具有灵识智慧?还会说话?你当它是超越圣级的半祖器?已经拥有器灵了?”

“二愣子”一愣,大声叫嚷到:“雾怜是不是超越圣器的存在,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从我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她就是对我最为重要的人了。我可以打死打生,可是雾怜绝对不能受到一点点的委屈,谁要是让她受到了伤害,我~我西门忘忧必定要他~要他好看!”

别的邓林没有太过留意,可是听了他的自称以后,就有些不淡定了,急急问到:“他奶奶个熊孩子的,西门忘忧?这是你的名字?”待得到那人的确认以后,邓林还是有几分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这样应该直白叫二愣子的家伙,他的名字竟然这般的好听。然后就感觉不论是形象还是气质、性格、行为,这名字配给这样的一个人,都有些明珠蒙尘的感觉,太可惜了!

而西门这个姓嘛!在邓林的认知里,除了一个被英雄了得的好汉打死,叫做西门庆的该杀家伙,并没有其它的认知和了解。而西门忘忧这名字,对于他这样一个连小学都还没有去读,只是自己靠着查字典学字的半文盲来说,依旧可以感受到这字里间的飘逸和韵律。因为一个名不副实的名字,带给他的小意外过去以后,邓林又问到:“雾怜这名字又是怎么来的?”

“那天,我与最后的一个兄弟,在雾气中失散了。我只能摸索着,一个人在不辨方向、时间的浓雾里,有些崩溃的寻找出路。那天,我的命运还是不错的,虽然在浓雾中徘徊许久,可并没有遇到一丝的危险。”被埋起来,只露出一颗头颅的西门忘忧,一改之前给邓林留下的蛮横、粗犷、不通事理,在顷刻间,就化身成为一名感情丰富,沉浸在美好回忆里的,情窦初开的懵懂少年。

他用那温柔低沉的嗓音,讲述这世上最为幸福的邂逅:“在浓雾逐渐的消散,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只剩下传说中轻纱一般的若有若无,淡淡渺渺。在薄雾飞旋,明媚初见的时候,一方黑砂土地,被一道冥日之光直接照射,反射出七色霞光,将方圆几丈之内,都印照的色彩斑斓,美丽玄妙无比……”西门忘忧的脸上带着笑意,声音充满幸福,似乎因为回味而不得不暂停述说。

“我毛毛躁躁,莽莽撞撞的,如同见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的,就向着那充满灵光的地方冲了过去。到了近前一看,那把冥日之光反映的那般绚丽多彩的源头,就是挺立着的她。因为雾中见怜,给我指明从雾气中脱身的方向,救了我这般卑微、渺小,不值一提的蝼蚁。我就以‘雾怜’为名,称呼着她。

在我得到她的最开始的时候,我捧抱着她,遇敌时怕她受伤,都会小心翼翼的保护她。直到有一次,因为遇到了由细骨贪吃骨虫聚集产生出的虫霾,我自知无法逃出生天,必定会死在那里。就第一次挥舞起雾怜,将自小就学的刀法使了出来。我那时并没有认为自己可以杀出重围,只是单纯的想着把惹母亲伤心,一直修炼不成的刀法,舞动起来与这个世界做最后一次的告别。可是,谁成想……”随着讲述、回忆,西门忘忧再一次陷入到了回忆里,邓林就看见他眼中的绿色魂火,越来越趋于平和与宁静之中,并显露出一种难得的智慧光芒。

“谁成想,因为对自己的深深失望,已经荒废近百年,很生涩的刀法,在从头到尾演练了三遍之后,突然之间,就被我意外的捉住了一丝淡淡的韵律,然后,就进入到了一种无法复制,恐怕今生再也不可能感受到的奇妙状态中。在那个时候,我的身心都是一片轻灵,是无知、无觉亦无垢。

也不知道过了有多久,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除了自己身周一丈方圆是空白的地面,一丈之外的地方,竟然堆起来了三尺多高,方圆数十丈由细骨贪吃骨虫的骨壳,堆集成的庞大‘土堆’。而我的修炼境界,也由初入绿魂骑士境进阶成为骑主境界。”

说到这里,西门忘忧似乎清醒过来,又恢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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