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铨没有停,继续说道:
“我想说的是,大妈的行为固然可恶,但是在面对法律的时候,我们不能因此而被催化了仇恨,从而毁掉了刑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只能是对她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并向法院提出合理的需求。”
...
看着这个直播间弹幕里渐渐统一起来的声音,没有了那些充满戾气的谩骂,果然是清爽了许多。
朱铨看着逐渐恢复祥和且欢快的直播间,也是将悬着的心松了下来。
不得不说,一些明星的死忠脑残粉是真特么的脑残,也是真特么的极端,战斗力相当强悍,强悍到什么都不怕。
怼天怼地怼一切。
只要是自家的偶像受了丁点的委屈,那就是天大的事情。
恨不得全世界都得围着他们家的偶像来转。
若不是王丹珞是女生,粉丝大多是些直男,还算是比较理性的,能够讲得通道理,还是可以接受的。
若是像某战粉丝那种,谁特么的敢惹?
墩靖喷倒闭了!
朱铨自认为自己还没有那样的能量与之相抗衡。
得亏是王丹珞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然朱铨还真的要在发声前好好的思考一下...该怎么给自己加油打气呢!
某战有无数的粉丝支持,可朱铨可是有法律的支持!
不怂,就是干!
毕竟这些明星的极端粉丝们在网上所裹挟起来的“民意”以及她们的“诉求”,已经完全违背了刑法的基本原则了!
朱铨在讲解完这事儿了之后,又是简单了聊了几句后,这才挥手向直播间内的粉丝告别说再见。
瞥了一眼这直播间所获得的礼物收入,在这短短了一个多小时之内,就累计获得鲜花六十多万朵。
而在这个汇率换算中,十朵鲜花是一元钱,而这六十多万朵就是六万多元,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也就意味着朱铨刚刚就获得了额外收入三万多元?!
朱铨又一次意识到了为何现在人人都喜欢玩直播、刷抖音、当明星等这种娱乐化的生活方式。
这特么的赚钱也太简单了吧!
朱铨在国广工作,主持《深夜恐怖》,一期两小时的量,一小时是一百块钱,那就是说,朱铨一晚上能够赚两百块。
现在又是延长了一小时,那就是三百块!
那是三小时的量,就算是提前录制好的,那也得花费一个多小时。
然后...那一个多小时就只赚了三百块钱!
这还是朱铨不需要准备稿子,也不需要准备练习,直接上录播间进行录制,否则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呢!
但是现在,就直播了一个多小时,就分到了三万多块!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朱铨默默的叹了口气,将手机关掉,抬头放空自己的思绪。
其实,在他的心中,对于这次的王丹珞“寻鸭”事件,还有几个点想要说的。
只是因为知道王丹珞她的本意并非如此,也在自己发的微博上重点的强调出来了,本质上是不存在那样的想法的,所以朱铨也就没有提出来。
不过,这并不代表朱铨对于王丹珞这样的做法而表示理解!
事实上,在对王丹珞这种身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为了找只鸭,如此动用浪费社会资源,吸引大批的人来围观吃瓜,从而形成网络暴力,让朱铨心中十分的不爽了。
找鸭这个行为是没错的,但是需要发动那么多人一起找吗?
好家伙!
几亿人帮着她一起找一只鸭!
玩呢?
简直不可想象!
十分魔幻的现实了!
而且,根据朱铨从头至尾的将王丹珞的“寻鸭启事”看下来,并且结合警方出具的说明报道来看,这个大妈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偷”,只能说是顺手“捡”了。
因为大妈是在路边上看到的,周围也没有主人,一时贪心的将鸭给顺走了罢了!
但是朱铨可不能再用这个刺激王丹珞的这群玻璃心粉丝们了,万一说完这话后,他们更加反感,听不进话了怎么办?
此外,朱铨尤为怀疑的一点是,王珞丹在微博上发布的“寻鸭”启事,难道就真的只是为了“寻鸭”吗?
朱铨对此持保留的态度。
因为从监控录像看,“顺鸭”大妈的脸被拍得十分清晰。
既然这么清晰,为何要大张旗鼓在媒体上发布寻鸭启事?
去当地的街道办一查,不就一清二楚?
多简单的事啊!
何苦要在媒体上兴师动众?!
让几亿个人陪着一块找鸭?!
所以,就真的只是为了寻鸭?
如果是为了更快速一些寻找到鸭子的话,那就更不应该在网络上大张旗鼓了,而是立马去当地询问老乡啊!
这才是找鸭的最正确且最快速的方法。
在如今的这个社会,流量为王。
有些人为了博人眼球,提高自己的所谓的“知名度”,特别喜欢利用网格媒体造势,芝麻大的事被搞成热搜。
然后,每一次发布自己微博之前,还要在前面加一句【不愿占用公共资源】。
这句看似有些公民素养的关键词被圈内人迅速复制。但很多人相信,这除了已经成为越来越模式化的一种公关话术之外,并不能彰显别的什么。
真特么的“脱了裤子放屁”!
所以,以此事的疑点来看,除了“寻鸭”这个障眼的借口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引发公众注意、博人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