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赵安果然按照约定。
将一份写有名字以及联络方式和住址的名单,找人送到了徐皋的办公室。
既然赵安愿意将这样的名单提供出来。
可预见的,从这些人的口中肯定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徐皋还是花了点时间和这些人进行了通话。
结果不出所料,所有人都是统一的口径。
当晚只是跟随镇守官上门了解情况,最后受到攻击不得已进行了还击。
导致妖狼族全族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族长郎预启用了镇族密钥。
询问了两方人,了解到两种不同的情况,更多的证据材料却并没有。
这恐怕也是三界审判庭所管辖的案件的困难之处。
各方当事人有可能都不是人,而且还有一定的修炼基础。
很多事情操作起来,真的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徐皋没有办法,只能按照现有的信息准备诉讼材料,最后通过陈守递交到了三界审判庭。
一周后,开庭的时间正式来临。
只是让徐皋感到有些奇怪的是。
当他坐上401路的末班车赶去三界审判庭的时候,却并没有在车上见到赵安的身影。
不过徐皋也没有多想。
大概像赵安这种三界公务员,会有另外的进出通道也属正常。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审判官。
只是案件,变成了特殊形式的民告官。
因为双方已经提前见过面,也知道迟早会有坐在审判庭里面对面的一天。
所以开庭时间到来的时候,比徐皋更早到达的孟庆市镇守官赵安,一身轻松,主动与徐皋打起了招呼。
“好,现在开庭。”
因为这次的案件,郎军等人是在变成亡魂之后才申请的法律援助。
所以按规矩,案件的首席审判官将由坐在中间,来自炼狱的审判官担任。
罩袍之外只能看到黑气的炼狱审判官朝着左右原被告的席位转了转,算是核验过了双方身份,开始主持庭审。
首先还是由徐皋宣读起诉状。
关于这次的案件。
因为徐皋接受的是来自郎军等人的代理。
所以他在诉状上所采用的,也是郎军等人描述的情形。
但是郎军等人描述的情形当中存在一个关键的漏洞。
那就是被告方赵安的动机。
究竟为何赵安会带人连夜找上门。
这原因,郎军等人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而如果采用赵安的说法,是因为妖狼族存在伤人的嫌疑。
那么,审判庭认定的事实就很可能会朝着赵安所称的方向发展。
毕竟在是谁先动手的问题上,郎军和赵安难得达成了共识。
再加上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赵安等人的行为被认定成履行职责的可能性就十分大了。
所以在诉状中,关于这个漏洞部分。
徐皋只能进行特别的藏拙。
只把这个事情的起因说成是当晚,镇守官赵安带着人,不知何故找上门来,并且扬言对妖狼族全族进行惩戒。
至于郎军为什么会先动手的原因。
徐皋也如实地描述了诱因。
一是听见了无端惩戒全族的扬言。
二是看见自己的父亲被压迫得瑟瑟发抖。
三是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当时出现在现场的是镇守官赵安及其随从。
最后,徐皋总结道:
“虽说整件事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偶发性。
作为原告之一的郎军,在没有查清楚状况的前提下抢先动了手。
结合当晚的情况,郎军的行为说是情有可原也不为过。
可在事情的后续发展中,实力远超出郎家人一大截的镇守官赵安等人,完全可以本着控制局面,解除误会,之后再对郎军的伤人行为进行追究的目标进行处理。
但事实是,赵安并没有采取这一更为稳妥的办法,反而直接下达了毫不留情的残杀令。
这已经远远超过郎军的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了。
所以,原告方认为,作为孟庆市镇守官的赵安,应当为当晚的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
审判席上的三位审判官,除了人间的代表黄松有喜欢在案件材料上写写画画做一些记录之外。
其余两位,都只是不动如松地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徐皋的发言。
“原告方所说的事实部分,存在重大的谬误和遗漏,我需要进行解释一下。”
在徐皋结束发言,并得到审判官的许可之后。
赵安正襟危坐,开始自己的答辩。
“首先第一个,作为孟庆市镇守官的我,当晚带人去见妖狼族郎家人,并非像徐律师说的是无缘无故的。
事实上,当晚我们之所以会去寻找郎家人,是因为得到消息,最近这段时间妖狼族人不守安分,存在威胁,并伤及凡人的举动。
我作为三界审判庭派驻在孟庆市的镇守官。
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宣扬审判庭的权威,让人间的妖族、亡魂,包括修士。
专心修炼,不至于因为自己的修为而做出伤害人类,影响三界平衡的事情。
所以得到妖狼族欲行不轨的消息,我自然要带人上门了解情况,调查事实。
这些,才是我们当晚会出现在郎家的原因。
这在我提交给审判庭的汇报资料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第二是关于郎军动手的问题。
突然遭到袭击,我们开始反击之后,我的最初想法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