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红衣罗刹>第十五章:意外邂逅

总有那么一个人——

他就像是一场风花雪月的及时雨,在你失意时最需要人陪伴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给你世界上最贴心的安慰、把最温暖的肩膀给你靠;在你被全世界的人误会和唾弃最需要被人理解的时候,他会毫无条件相信你,安静地做一个聆听者,耐心地听你像个孩子般叽叽喳喳地发泄着满腹的牢骚;在你遇到生命危险时他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将你护在身后,然后霸气地对你说‘别怕,一切有我’;当你渐渐变老,皱纹和老人斑长满了整张脸时,他还留在你身边陪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你老到掉光牙走不动,他还会将你当成手心中的宝。

仓促离开龙门城后,我带着汤圆一口气掠出了几十公里外,这里是另外一座城——菱角城。过了这座城,还要经过三座城就能顺利抵达武当山。此时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已是深夜。

街上冷冷清清,天气又冷,四处的居民早已熄灯灭火,我拉起汤圆软软的小肉手,放在双掌之间搓了几下,哈了口气,问她:“冷吗?瞧你这手冻的都发紫了。”

“虎子我没事,真的。”

“睁眼说瞎话,冷就是冷咯,还偏要说不冷。我就喜欢说话干脆,讨厌拖泥带水。”

“好!那我以后会注意。其实我快要冷死了,虎子,抱抱。”

汤圆搂着我手臂,小脑袋枕着我的肩膀。

“虎子,你,你,你心情好点了吗?”

“我心情好的很呐,为什么要心情不好?”

“虎子,我知道你喜欢方哥哥——哦不,方天俊。你要是觉得难受,就哭出来,我娘说,难过的时候痛痛快快哭一场就没事了。在我面前,你不需要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哭吧!有什么要发泄的,尽管冲我来,有什么要抱怨的跟我发泄一下,那样才不会憋坏身子。”

听到她这番安慰,我不由笑了。不可否认,我是喜欢方天俊,但那仅仅是喜欢,还没到要死要活的那种地步。虽然现在还是会难受,忍不住想起他,一想起她我就想起了他身边的柳云开。

虽然我成功地引起了她对方天俊的猜疑,而方天俊也没有解释清楚,两人往后就算真的在一起,彼此心中也会有一根刺。

像她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人,肯定会有那种不可一世的公主脾气。一旦发生矛盾,她必定会拿这件事做由头闹得不可开交。可不知道怎的,我心里却生不出那种报仇后的快感。

时间,可以治愈所有的伤口。就像当初娘走得那么突然,八年过去了,我不也熬过来了吗?

“未曾开花,何谈结果?汤圆,我不想哭。我想喝酒,喝酒可以暖身,浑身发热,就可以睡个好觉。”

“那我们往前面走走,说不定那里会有客栈。”

“嗯。”

不就是初恋嘛,谁还没个初恋?茫茫人海,能相聚在一起,是一种缘分。缘来则聚,缘尽则散。本来就是一段孽缘,早该快刀斩乱麻,理清两人之间的关系。

果然,一到冬天我的运气就背到不行。

正所谓水火不容,他是世人所说的一股清流,而我是他们口中粗鄙不堪的妖女,凡事对立的东西注定是无法在一起的,就像我和他。

何况,他身边还有一直有那样的一个青梅竹马的绝色佳人,他们之间……呵呵,我真是傻子,他对任何人都冷淡,唯独将他温柔的一面留给了她,这两人没有感情那才是活见鬼了。

转过弯,不远处前方果然有间客栈,新上了漆的朱红色大门半开半掩,店内烛火被吹进的冷风而摇曳。

推开门,店内一个小眼睛高颧骨三角长脸样貌的小二听到门口声响腆着笑脸迎了上来问道:“两位姑娘,打尖还是住店?”

不得不说,屋内暖和多了。又是深夜,并没有什么客人。我也懒得与他多说,自腰包里摸出一颗金豆,道:“先打个尖再住个店,行不?”

小二小眼睛一亮,笑得几乎看不见眼道:“行行行,两位客观这边请。”

我望向他,不厚道的笑出声。由于眼睛小所以他一笑两只眼睛就眯成一条线,由于他人又特别瘦显得脸颊的颧骨更高耸。我想起民间有句老话,‘颧骨凸,杀夫不用刀’,不知道他的妻子是否还安好。

他仿佛读懂了我的笑意,倒并没有计较:“姑娘想吃些什么?我们这里有招牌烧鸭……”

“得,先给我来两坛上好的女儿红,至于菜,你问一下我旁边这边她想吃什么,”我用手肘撞了一下汤圆,示意她“你看一下,有什么想吃的就点,不用担心银子。”

汤圆抿了抿嘴,随后点了几个店里的招牌菜。

“虎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才在笑什么。”

“我刚刚有笑吗?”

“你有,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啧啧,才十六岁就得老花眼看错了,真是可惜。”

“你才得老花眼,刚刚你在笑店小二长着一副克妻相……”她声音低了下来,悻悻地望着我。

“怎么不说了?”

“我怕他听到,待会忍不住胖揍我。”

“打残了要他负责下半辈子吃食住行,多好。”

“不,我才不要呢!哼!”

看到她噘着嘴巴气鼓鼓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起来,这傻丫头就是经不住逗。

不一会,两坛女儿红拿了上来摆在桌上。

我瞅了瞅两手指大的酒杯,这一杯一杯的喝哪能喝得过瘾?拿过一旁的碗,我给自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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