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的服务员被人打得昏迷不醒,而且还磕掉了两颗牙,老板终于坐不住了。
本想和孟得魁理论一番的,可没想到,根本就没有他发挥的空间。
“让咱们的大夫给她看看,等她醒了再带她把牙镶上,长得本来就丑,没了门牙就更难看了,估计她以后找对象会很费劲,干脆给她镶上两颗大金牙,说不定就能嫁出去了呢!”
秦胜男:“帮主,镶金牙的事儿,人家姑娘可能不会同意!”
孟得魁烦燥的道:“为啥不同意?怎么就不同意了?我给她镶金牙她还这么多事儿,那就干脆把她牙全拔了得了!”
秦胜男:……
本来还想给珊达讨个说法的旅馆老板,直接闭上了嘴。
他实在是怕自己的一口牙也被人拔了啊!
不过,他却起了别的小心思。
离开餐厅,他找到一名小伙计去了后院,确定院里没人后,才小小声的吩咐了两句,小伙计点头应下,然后就悄悄摸摸的打开旅馆的后门离开了。
他不知道的是,二楼某房间内,原本应该紧闭着的窗户此时打开了一条缝,漂亮的窗帘后站着一个窈窕的身影。
等那名鬼鬼崇崇的小伙计出了旅馆,旅馆的老板离开后院后,她直接从空间中拿出一件黑色长款风衣套上,然后推开二楼房间的窗户,从窗口一跃而下。
双脚落地时几乎没发出半点声音,紧接着她迅速追出院门,顺着小伙计离开的方向追踪而去。
原本,旅馆老板觉得今天店里多了这么多人,怕隔墙有耳,这才叫伙计到空旷的地方说话,只是他没想到,后院确实没人,但有一个人,她的听力实在太高,即使是他已经尽力压低声音,也被她听了个清清楚楚。
孟得魁的晚饭吃的还算愉快,虽然这家店的饭菜口味略有些怪,但架不住它肉多,咖喱味他也能够接受,等他吃得差不多了,就将自己吃着味道好的几道菜吩咐厨师又做了一遍,等下做好送到他的房间。
老板明白,这就是给那位腰细腿长脸漂亮的女人准备的,晚饭前这两人可是在房间里磨了两个来小时,也不知道那小娘们是不是被吃得渣都不剩了?
嘿嘿嘿……
楼上,孟得魁进了房间,门口看门的两人也被他打发下去吃饭。
说实话,直到现在他也没分清这些人到底谁是谁,媳妇儿告诉过他,但说了两遍他也没记住,然后,媳妇儿就说了,他只要记得三个人的代号就行。
江国城是他的跟班,叫老疤。
王唯民是大堂主,叫朱膘,秦大夫叫桑兰。
其他的就无所谓了,都是跟班兼打手,哪来的那么大的脸还想让他帮主记住他们的名字。
老四在这儿是要受些优待的,本色出演帮主的亲弟弟洪洋,不过亲哥抢了个女人后对他就不怎么放在心上了。
至于他这个天狼帮的帮主,姓洪名海,人送绰号活土匪,今年二十八已婚。
原本他应该有一个漂亮非凡的妻子的,可是刚一到地儿他就来了那么一出。
孟得魁这人就这点不好,肆意惯了,想一出是一出,这要是他手底下的兵敢这么乱改台词,他早上去把人狠狠的削一顿了。
所以孟得魁两口子在房间里腻腻歪歪酱酱酿酿的时候,王唯民直接把所有人叫回房间又重新吩咐了一遍,将这个漏洞赶紧补上了。
现在冷媚儿成了半路上掳来的大家小姐,帮主则是个离了老婆就不老实的色胚子。
等人走后,孟得魁才推开门进了房间。
然而几秒钟后,他便傻眼了。
因为屋里没有人,他的漂亮媳妇儿不见了!
他心里这叫一个急哦~足足在房间中转磨了十八圈,才想起将房间从里到外检查了一遍,屋里并没有打斗过的痕迹,排队了媳妇儿被人带走的可能。
很快他又发现那两扇窗户虽然是关着的,但却并没有插死,媳妇儿很可能是从这儿离开的。
想到媳妇儿的本事,她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才会从窗户离开的,因此他并没声张,而是坐在窗户前,压下有些焦燥的心情,静静等待媳妇儿的回归。
小伙计出了旅馆的大门并没有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只是脚步匆匆的往镇子的东方而去。
这时候街上还有一些行人,有些商铺仍然还在营业,冷媚儿这样一身黑漆漆的打扮倒是并不引人注意。
就在她以为小伙计很可能会出镇时,那家伙脚步一转,拐去了一家理发的铺子时。
店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名年纪六十多岁的老头坐在店里的木椅上,手里端着一杯茶水正慢慢的喝着,十七八岁的学徒工已经在准备关门歇业了。
只是当两人看到进店的小伙计时,纷纷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老头道:“人在里面睡觉呢,你直接进去吧。”
冷媚儿打量了一眼这间不起眼的理发铺,然后悄悄的走到侧面的院墙外,双手轻轻一攀便上了院墙。
小伙计还在房间中,此时正在和一名肤皮黝着什么。
不大的功夫,那名中年男人披上了一件外套,打开房门走了出来,而小伙计却是出了理发铺直接原路返回了。
冷媚儿几乎是没有片刻的迟疑便盯上了那名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从院里的牲口圈中牵出一匹黑色大马,走到院门口后,一翻身便上了马背,鞭子一甩,黑马一扬蹄儿,便哒哒哒的小跑起来。
冷媚儿就很:……
真的很郁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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