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从古风歌手到幕后大佬>第68章 一首惊天动地的诗

以后用得着我秦亮的地方随便开口,不求以后跟着林哥飞黄腾达,只求以后林哥火了起来能记得我,照顾一下。”

“亮哥,这话就见外了是吧?你都是自家兄弟么?”

“对对对!不都是自家兄弟么?”

“不说了,走,宵夜走起,我请。”

说起宵夜,钟林突然想起。拿起手机一看,呵呵,好几个未读信息。

“林哥,今晚临时有事,不好意思啊……”

“林哥,刚练习的时候崴了脚了,好痛,改天再请林哥吃饭啊!”

果然,娱乐圈比其他地方更加势利,那几个练习生才多大?十岁的年纪就对见风使舵这么熟练的么?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犀利瞟了一眼,有些幸灾乐祸的笑道。

“我都没放在心上好不好,走,去吃宵夜。”

三人走出公司,骑着电驴来到两公里外的美食街。

冷风呼呼的刮,但却没有南方那种透骨的湿冷。秦亮显然是这一带的熟客,带着钟林两人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家店是我吃了几十家烧烤店才找到的最好的一家,老板我熟,过会儿我点,你们敞开了吃就行了……”

三个人,颇有一种桃园三结义的惺惺相惜。一箱啤酒喝到了十一二点,三人这才各自回家。

啤酒的酒劲去的也快,到家的时候,钟林已经没啥感觉了。洗了澡,换了睡衣,钟林拿出了装着琵琶行的歌坐在了电脑前。

眼中闪动着思索的神光,最终,果断的打开电脑。

签约之后,发行新歌必须得到公司的许可,不能私下里发歌。但……也不是不能变通的。

对琵琶行这首来说,哪怕片段就已经够了。这首歌的真正价值在于完整的歌词。

打开微博,开始编辑起来。

“前段时间,看了篇小说,心中偶有感触。

脑海中,那画面挥之不去。历经数日酝酿终成,一首琵琶行赠与尔听。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

将长长的琵琶行输入,而后将琵琶行歌曲中的副歌部分节选出来作为背景音乐。反复回看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之中点击发表。

博文刚刚发表出去,第一时间博文下就有了回复。

也不知道这群人是真的一直守着,还是都是机器人。

“一楼沙发!”

“二楼板凳!”

“这是钟林的微博么?失踪人口回归了?”

“自从玉国天籁结束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你的动静了。”

“啊,好怀念守在电视机前面等你古风歌曲的日子啊。”

“等等,钟林,你发的什么啊?”

“这歌好听,是个女歌手?谁唱的?”

“钟林,你这么快就勾搭到女歌手了么?呜呜呜,我失恋了。”

邵思雨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

刚刚把作业做完,一抬头却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谁说上了大学之后就轻松了?大学的学习量远高于高中,至少邵思雨在高中的时候都是玩着学的,根本不需要怎么用功,随便一考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但到了燕京大学就完全不同了,自己的这点智商在这里并没有什么优势。必须拿出十倍的精力学习,还勉强才能跟上。

至于燕京大学的最高荣誉特等奖学金,那是更不用想了。

前些天有些放纵了,学业落下不少,所以这几天疯狂的恶补学业。

叮咚——

刚刚拿起手机,一条微博通知弹了出来。

“钟林?他还会主动发微博啊?”

想到这个明明满腹才华,却异常的谦虚低调的男孩,邵思雨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

点开链接,自动跳转到钟林的微博。

第一眼,便看到了那篇长的吓人的长篇诗。

邵思雨眼中顿时亮起,露出了就像是几百年没吃过的鸡的狐狸般饥渴的眼神。

诗词是她最爱,哪怕再困,只要一说到诗词的话题,立刻精神饱满。

“琵琶行?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咦!

写的真不错。”

一般来说,长篇诗因为篇幅长,所以用字用词不可能像短篇诗那么精炼简洁。这就会导致很多诗句又臭又长,有严重的灌水情节。

但这首诗读下来却给邵思雨一种非常流畅,一气呵成的感觉。

每一句诗,都是一个鲜活的画面,就像是一张长长的动态画卷在眼前缓缓的展开。

而当邵思雨读到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时候,眼中的瞳孔猛地搜收缩,芳心一颤,呼吸不由的急促了起来。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随着邵思雨的诵读,眼中的醉意越发的明显了,这一刻,邵思雨仿佛掉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之中,无限的沉沦。

周围能触摸到的,全部都是这首诗描绘的画面,意境。

太美了,太经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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