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九儿的芦笙>第一百一十四章:老马蜂发财了

老马蜂的民宿生意越来越火。

而九儿家,生意惨淡,门可罗雀。

这是个新鲜事物,蝼蛄尚且惜命,更别说人类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老马蜂家十分热闹,人来人往,又催生了运输业务。

那些城里人走到半途,累了,常常打一个电话让人去接。

为了生意兴隆,老马蜂思来想去,权衡利弊,最终花了三千多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又装上了顶盖,在车身上喷上老马蜂民宿和电话。

钱真是个好东西,花到哪儿哪儿好看。

这三轮车不但实用,而且成了一道移动的广告牌。

一切皆备,只欠东风。

选驾驶员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心思。

这个工作吧,虽说清闲,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客人哪个时间要车,都有可能。

而且,工资给高了吧,无异于挖老马蜂的心肝肉,这家伙是个鹭鸶腿上刮肉的家伙,入了口的肉怎能再吐出来。

老马蜂夫妇商量了许久,最终选择了金良。

金良是个寡汉条子,且胆小怕事,易于管理。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人穿暖全家不冷的金良,对金钱的兴趣不大,多少给一点就行。

老马蜂办事雷厉风行,很快找来了金良,两人达成了一致。

金良随时待命,困了可以在老马蜂的驴棚里睡觉。

每拉一位客人,金良提成一元钱。

一个月免费做一次足疗。

金良十分高兴,每天吃饱了等饿,蹉跎岁月,也是闲的发慌。

他又不像疯子王天保,每天在山里钻来钻去,哼哼唧唧地唱山歌。

这事只有疯子干的出来,金良虽说是个寡汉条子,但金良是正常人。

自从有了这个工作,金良有时一天挣了二十多元,有时不开壶,但平均下来,每天也收入个三五元钱。

这令金良十分开心,挣钱多少无所谓,关键是他找到了存在感,而且还有每月一次的免费足疗,这令他十分满意。

金良十分勤奋,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路途遥远还是道路坎坷,总是任劳任怨,随叫随到,风雨无阻。

生意一好,挣钱就多,面对这花花绿绿的钞票,老马蜂也一跃超过了大牙子,成为了凌云渡的首富。

老马蜂两口子心里乐开了花。

金良出了大力,老马蜂也懊悔自己以前揍他揍的太狠。

良心发现一般,每天吃的残羹剩饭他都要留给金良一碗,其余的再拿去喂猪。

这令金良感恩戴德。

客人一多,房间不够用了,院里也被老马蜂搭上了彩钢房。

老马蜂的太婆是村头苟来富的姨姥姥,两人沾点亲戚。

村里要成立一个农工商公司。苟来富举贤不避亲,有了好处当然先考虑到亲戚。

虽说只是个虚名,但老马蜂十分高兴,这就是个金字招牌,以后肯定有很大的好处。

为了感谢苟来富,老马蜂请他做了一次足疗。

为了不影响名誉,在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苟来富来到了老马蜂的民宿。

足疗店里是玻璃门,里面摆设一目了然。

幸好是雨天,里面只有一个旅游的人在做足疗。

苟来富走了进去,那技师是个年轻小伙子,他见苟来富走了进来,热情地让他脱掉鞋子。

苟来富有点不好意思,那双沾满泥土鸡屎鸭粪的大脚,一脱掉鞋子,臭味便弥漫了整个房间。

那个客人本来正在做足疗,闻到这浓重的臭味,足疗也不做了,站起来就朝外走。

那个老头技师喊,“你还没做完呢。”

客人说,“没做完也不做了,又不少你钱。”

客人一边说一边一溜烟地跑向收银台结帐,连玻璃门也忘了关。门外走过一个住宿的女客人,她连忙掩住了鼻子,骂了句,

“谁他妈的带臭豆腐了,熏死老娘了,也不注意点公共场合,真他妈的沒素养。”

苟来富看那女人,眉毛描的又细又长,好像一把小刀,鼻子倒挺好看。

只可惜在鼻子上钻了一个洞,又穿了个亮晶晶的圆环,好像被上了鼻环的耕牛。

苟来富看到这身打扮,十分好奇,心想,“如果在她鼻子上拴一条绳子,后面套上犁铧,再在屁股上抽一鞭子,不知道一天她能翻多少地?”

又看到

那技师小伙子也是臭的直皱眉头,但他面对客人,还是显出了极度涵养。

他一面关上玻璃门,以免臭味外泄,影响别人通行,一面端来一盆清水让苟来富洗脚。

苟来富看看自己,骨瘦如柴,胡子拉碴,脸上尽是包子的皱褶,不免自形惭愧。

但那技师不嫌弃,他的手好似柔软无骨,把苟来富那双臭气四溢,长满老茧的大脚板搓了又搓,揉了又揉。

还对苟来富说着,“这是涌泉穴,主管睡眠……。”

苟来富一开始觉的脚上发痒,没捏几下,便觉的一股热气从丹田冉冉升起,直达四肢,舒服极了。

他妈的,怪不得城里人拼命挣钱,原来人生竟有这等享受。

电灯散发着惨白的光,屋里的一切,床啊,椅子啊,还有窗户,都闪发着银色的光芒。

苟来富迷迷糊糊,似睡非睡,如入仙境,俨然成了神仙。

屋外,远处青山如黛,入目皆翠,一群群的蝴蝶,苍蝇在花丛间翩翩起舞,好一个光明灿烂的世界。

老马蜂民宿的饭菜最贵,一碗普通的面条要十元钱,一小碟山野菜要二十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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