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新希望在回购之前,已经和那些股权出售的公司说好了,由新希望单独回购股权,他们可以算作新希望的战略合作公司之一。
这是并购,而不是收购。
新希望只会拥有这些并不能影响实际控制权的股权,公司依然是你们的,并且你们可以独立运营,有自己的独立品牌价值。
大部分公司都同意了,因为新希望的这场胜利,基本上可以判定,未来的世界,新希望将成为最顶尖的公司,没有之一。
能用一部分股权,换取战略级的合作关系,并不吃亏。
至于原本的合作协议上,说股权回购可以由整个新希望体系共同参与,他们都当没看到。
反正协议是自己签的,我说无效就是无效,谁也没有权力说什么。
至于其他公司的不满,觉得他们和新希望搅合在一起,违反了协议内容,谁会理会呢。
你们的声音,不够大,也不够份量!
这是一场生意,既然是生意,自然要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
包括新希望也是一样,单独回购这些公司的股权,可以最大化的减少损失。
未来的新希望利润无法估量,多分给别人一部分,自己就等于多损失了一部分。既然如此,还不如把分红拿在自己手里呢。
而这几十家公司,本身就是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太大的意外,基本上不会有出局的可能。
当然了,手里握有对方的部分股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他们。
如果你们想对新希望不利,或者做了什么重大的错误决策,新希望就可以以此为基础,收购更多的股权,把你们据为己有。
这是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利斯之剑,会成为这些人永远无法忘记的训诫!
包括一向最不喜欢占人便宜的宁雪晴,这次都没有开口反对,她非常清楚做成这件事的意义是什么。
今后的新希望,外力不可匹敌,内部更是固若金汤,真真正正没有什么弱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