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富豪公敌>第十二章 南宫思意

靓丽女子打量了男朋友的哥们几眼,略微有些失望,貌不惊人的赵青山,与她想象中“顺子的兄弟”这个头衔相差太大了。

一个是她倒追三年斩落无数清纯妹狐狸精,才与之修成正果的大帅哥,一个是穿着地摊货全身上下除了平庸还是平庸的男人,这让见惯了圈子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她,实在无法用正常思维把这两个男人联系成“兄弟”。

只是早上在床上被顺子狠狠“教训”了一顿之后,她也问起了顺子为什么如此看重那个他称呼为“哥”的兄弟,她只得到一个敷衍甚至让她产生了更多好奇的答案如果没有他,现在躺在你床上搂着你小腰的人,肯定不是我。

这就足以说明,这个男人在顺子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她早早就在附近最好的酒店订了最好的包间,而他的男人则补充道,把你最好的姐妹喊来。

既然顺子做出了安排,她也乐得和姐妹们联络联络感情,这个时间点她那些姐妹早就解决晚餐成群结队嗨皮去了,她这个组织者倒被丢到了一旁。

“你好,南宫思意,顺子的女朋友。”靓丽女子礼貌的伸出芊芊素手。

“你好,赵青山,以前还不信,现在听到你的名字真心觉得自己的名字很俗气。”赵青山轻轻一握两秒后松开,笑着说道。

南宫思意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因为这个男人刚才的动作居然无可挑剔,不管是双脚的姿势,握手的时间还是他的笑容,都像是常年游走在上流圈子中的老手,是偶然吗?

再次偷偷打量了一番对方的穿着,南宫思意相信绝对是偶然。

南宫思意的座驾是一辆千里马四系的轿跑,经典的大红色,可以像一个含蓄内敛有沉淀的中年男人,敞篷后则像是一个青春豪迈的奔放少女。

她提着当下很流行的格子包包,穿着活泼的格子衬衫、浅灰色七分裤。

净身高一米六踩着红底高跟鞋的她,确实能很好的驾驭住这辆车,在大都市一大票完美主义者眼中,车其实和衣服一样,不是说你买的起开着就会合适,丢一辆加长版雷霆给赵青山去开试试,保证被无数双眼睛杀死,暴殓天物不说,还格外的不伦不类。

康顺毫不犹豫的陪着赵青山坐在后座,南宫思意当然哀怨不已,但点到即止,更没有在口头上反对,聪明的女人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往往会控制好撒娇的额度,男人的爱怜之心也是有限的,过犹不及。

特别是有第三个人在场的时候,就得让自己的男人觉得自己在乎他,却不招惹外人的嫉妒反感。

除了穿着打扮,赵青山对南宫思意的评价不由又高了几分,但也没打算当着其本人的面在顺子面前赞美一番,否则有拍马屁的嫌疑。

“哥,真是过来喝酒的?”顺子已经被这个问题纠结好久了,忍不住再一次问道。

“在深土市捅了两个人,都是能在深土市横着走的二世祖,现在肯定不能回家,被抓了少说也得丢半条命,不过有人在中间处理这件事情,最好的结果是只要我不在深土市出现,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而且出现这个结果的概率挺大,所以不需要担心。”赵青山也没打算隐瞒,如实说道。

“哥,一如既往的虎啊!这比格格那帮狐朋狗友牛气多了,妈的,一个个吹牛吹得天翻地覆,听得人一惊一乍以为他丫能一只手灭了小鬼子,干起仗来畏畏缩缩连个女人都不如,跟他们称兄道弟老子瘆的慌!”顺子神采飞扬道,脑子里自动上演赵青山潇洒捅人的场面。

外号格格的南宫思意不置可否,听多了身边朋友们的吹牛皮不打草稿,她打心底里怀疑捅人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更别提捅的是二世祖了。

人家是那么好捅的?

不过既然顺子坚定不移的相信,不管是表面功夫还是打心底里那样认为,她都懒得做那个多嘴多舌的笨女人,男人嘛,谁不会吹点牛撑场面,不用花钱的面子多划算啊。

“但这不是找你的原因,你小子不是说过,女人可以没有,有一个可以陪你喝酒喝到分不清性别的哥们就行了吗?”

“和唐女神掰了?”

“女神?掰了。”

“狼心狗肺的女人。”

“你特么瞧着老子像是那种被女人甩的男人吗?谁那么有眼无珠啊。”

“这倒是真的。”顺子一本正经道。

南宫思意一脸呆滞,你们是认真的吗?她很想这么问一句。

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倒是应该拷问一下能被自己男人称为“女神”的女人究竟是谁。

三个小时后,酒店包间内,南宫思意一脸苦恼,终于知道所谓的“喝到分不清性别”是什么意思了,这哪是喝酒啊,纯粹就是在玩命,先是用喝茶的杯子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干掉了两瓶年份云台酒,出于礼节南宫思意也喝了小半杯,她想继续陪着喝,但是对她的酒量一清二楚的顺子却阻止了她,这让她很不解。

然后一个蠢蛋提议先用啤酒漱漱口吃点菜,另一个蠢蛋就举双手赞成,结果漱口用掉了整整一箱啤酒。

再接着一个蠢蛋说云台不得劲,于是就换了度数更高的猴尖酒,又干掉两瓶。

南宫思意自认喝酒不怂,可这俩蠢蛋这种喝法,她还真没有作陪的勇气。

“哥,这酒可以不?”顺子红着个大脸摇晃着脑袋问道。

“行,就整这猴尖酒。”赵青山长呼口气,丢过去一根廉价的星城烟。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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