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黄金召唤师>第四百一十三章 公子庆忌

卫国,大雪,山上……

雪是昨夜开始下的,已经下了半天,漫山遍野,一片银装素裹,山野之中一片寒风呼啸。

距离这座山十多里外,就是卫国的艾城。

艾城是一座小城,此刻也笼罩在满天的大雪之下。

在吴王僚被专诸刺杀之后,作为吴王僚之子的庆忌,就逃到了卫国的艾城,开始在艾城招兵买马,训练士卒,频频派出使者沟通接连吴国的邻邦,誓报阖闾的杀父之仇,而且准备夺回吴国的王位。

这样的庆忌,自然成了阖闾的心腹大患,阖闾在让专诸干掉吴王僚之后,又让伍子胥帮他继续物色刺客高手,准备继续用刺客来干掉庆忌,就这样,身为要离的夏平安就再次被伍子胥推荐给了阖闾。

历史上的要离,为了刺杀庆忌,想办法接近到庆忌的身边,不惜用了苦肉计,故意牺牲了自己的妻儿,还让阖闾砍了自己的手臂,如此才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在逃到卫国之后,接近到了庆忌的身边,耐心潜伏,最后在庆忌有一次坐船的时候,终于找到了杀庆忌的机会。

夏平安曾经很好奇,要离为什么能这么狠,为了杀一个人,不惜把自己和自己妻儿的性命都义无反顾的搭了进去,只有在成为要离之后,夏平安终于明白了要离这么狠的缘由,根源在要离的父亲身上。

要离的父亲也是刺客,要离出身刺客家庭,在春秋时,刺客也是一种职业。

要离的父亲身为刺客,但一直籍籍无名,没有做出过任何一件可以留名的壮举,这也就成为要离父亲一辈子的遗憾,到了老后,每日借酒浇愁,在这样父亲的教育下,要离从小耳濡目染,就是要立志成为能名动诸侯的刺客,让父亲的遗憾不再成为自己的遗憾。

要离刺庆忌,为什么这么狠,那是因为他背负的是他们家族的理想和宿命。

而庆忌身上,背负的却是吴国王室家族的另外一种宿命和悲剧,这悲剧来源于阖闾的父亲,在阖闾的父亲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兄弟而不是阖闾的时候,吴国王室的悲剧就已经埋下了。

被专诸刺杀的吴王僚其实是阖闾三叔的儿子,和阖闾是堂兄弟。

庆忌是阖闾的堂侄。

一个刺客,一个王室贵族,今晚就要在这里碰撞。

……

夏平安抱着手上的长剑,戴着狗皮帽子,穿着皮衣,坐在半山腰上的一个草亭内,草亭内烧着炭火,又背风,比外面温暖了很多,而且坐在草亭内,可以看到艾城到山下的情况。

夏平安在草亭内温着酒,此刻他的身份,就是要离。

这颗界珠想要突破融合,要离所为,他不为也!

日暮时分,一个穿着黑色大氅的骑士骑着一匹骏马,手上拿着长枪,从艾城来到了山下,那个骑士把马留在了山下,然后一个人,拿着长枪就上了山。

那个人的伸手矫健无比,大雪之下,山路被雪封住了大半,湿滑难走,但那个人却在跑动着,犹如虎豹,敏捷无比,连跑带跳,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来到了半山腰,看到这个亭子,然后拿着长枪走了过来。

风雪落在那个男人的一对浓眉之上,浓眉之下,是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那个人死死盯着坐在亭子里温酒的夏平安身上。

如果有艾城的人在这里,看到这个男人则一定会认得出来,这个男人,正是庆忌。

“公子既然来了,那就来喝一杯暖暖身子……”夏平安对那个人说道,然后夹起温着的酒壶,倒了两杯冒着热气的酒。

庆忌大步走来,来到亭子里,在夏平安面前坐下,看着夏平安,沉声说道,“我还不知道阖闾手下何时有了阁下这样的刺客高手,昨夜你本可杀我,为何不杀?”庆忌说着,啪的一声,就把一把连鞘短剑放在了桌上。

这剑,正是鱼肠剑,是专诸用来刺杀他父亲的武器,也是夏平安从阖闾手上再次要来的东西。

庆忌今早醒来,就发现自己的枕边,多了这把刺杀他父亲的鱼肠剑还有一枚竹简,这让庆忌一下子惊出了一身冷汗,然后他就按照竹简上的约定,没有带任何随从,一个人来到了这艾城外的小山坡上,看到了留剑之人。

“公子是我敬重欣赏的豪杰,不应死在睡梦之中,我觉得公子就算要死,眼睛也会睁着,而不是闭着,公子应该死在真正的搏杀之中,而不是暗剑之下,所以我约公子今日来此,我要在这里,光明正大的刺杀公子!”夏平安看着庆忌说道。

庆忌,在夏平安眼中,是春秋时代华夏真正贵族的代表人物,公子庆忌,出身吴国王室,自幼习武,力量过人,勇猛无畏,喜狩猎,史书记载,庆忌每次狩猎,都带千骑,萧管华盖,虎豹巨象,穿行瀑布溪流,折熊扼虎,斗豹搏貆,勇猛无比。

而真正体现公子庆忌贵族气质的,却不是这奢华的排场,而是他对要离的态度,要离取得他的信任后刺杀他,庆忌重伤濒危,将死之际,想的却不是杀了欺骗他置他于死地的的要离报仇泄愤,而是吩咐手下,说要离是世间真正的猛士,让手下不要伤害要离,放了要离,让要离离开。

所以,要离最后不是死在公子庆忌手下的报复中,原本可以活命离开的要离最后选择了自杀,陪着被他刺杀却又真正懂他的公子庆忌共赴黄泉。

正是因为有公子庆忌,有刺客要离这样无数精彩的人物,华夏的历史,也才如此璀璨,整个华夏民族,也才拥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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