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回到古代当将军>第110章 小依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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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霸王花”,这还只是一个构想,训练场所、参训人员这都要考虑。

神宗皇帝知晓了京刀盟的飞扬跋扈,王振出面打压,建宁候从中斡旋,“拔刀行动”雷声大雨点小,京刀盟甚至没伤到筋骨。

惹恼了皇帝竟然不了了之,京刀盟如何不让人恐惧?天香楼虽然接待了皇帝,酒楼掌柜的却不敢继续经营下去,京刀盟顾及神宗皇帝颜面暂时不会动手,可谁都知道那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刀早晚有落下来的时候。

天香楼地段好、面积大,藏风聚水的大宅子低价转让却无人问津。

陈煦自来到京城一直住在宁国公府,凌月华虽然希望他能一直住下去,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尤其他现在腰缠万贯。

自古以来,土地上孽生粮食、牲畜、商业以及资本,金银等贵重金属远不如作为财富主要来源的土地珍贵。

陈煦母子初来京城,身无分文,寄人篱下也是无可奈何,而今有了资本,与其做一个守财奴,倒不如买田买地买房产荫及子孙来得实惠。

别人不敢接手天香楼,陈煦却无所畏惧。当然,这种无所畏惧可以理解为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天香楼的掌柜是本分的生意人,而今惶惶如丧家之犬,陈煦不愿落井下石,按市价折银买下了整座酒楼。

掌柜的自然千恩万谢,短短两天时间,他就收拾了金银细软,携妻带子回老家去了;至于酒楼的厨子、伙计,愿意留的留下,不愿留的发一笔遣散费让其回家乡。

凌月华吩咐家丁帮忙收拾整理,陈煦与母亲商量,决定年后选个良辰吉日迎接那乔迁之喜。天香楼规模庞大,前院是酒楼、客房,后院是主人的居所,房舍众多、布局精美,陈煦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若将“霸王花”总部设在这里,如众星拱月般拱卫着家人,这岂不是一举两得?

至于“霸王花”的成员,陈煦决定从那些流浪的孩子中选拔,贵精而不贵多,机敏与忠诚,两者缺一不可。

“那我们要不要男孩儿?”

“如果条件达标干嘛不要?我们也可以组建一支飞虎队嘛!”

陈煦如此回答冯澈这近乎愚蠢的问题。

小依作为霸王花的第一个成员,她暂时跟在陈煦身边。小丫头十一二岁——自幼流浪,她自己也不清楚确切的年龄——模样不是很美,打扮起来倒也秀气可爱,尤其那一双眼睛很耐看。身上穿了暖和的新衣,每天能饱饱的吃上可口的热饭菜,这个家在她心中无异于天堂般的存在。

患得方才患失,小依分外珍惜。

陈煦告诉小依说她是霸王花的第一人兼代队长,至于能不能将“代”字去掉要看日后的表现。小依不知道霸王花是什么,队长似乎应该很厉害,她觉得她没那个本事,可陈煦告诉她能行,她觉得即便不能也要努力做到。有决心却不知道方向,小依不理解陈煦为什么每天清早叫她跑步,她即便跑不动也咬牙坚持。

第一天、第一次跑步,一个瘦小的丫头随着陈煦、凌日坚持,直跑到终点方才昏死过去。

凌日不仅咂舌,他竟然比不了一个瘦小枯干的黄毛丫头;陈煦没有多言,他只是抱起小依拭去她嘴角呕吐的痕迹,这丫头果真没让他失望。

小依悠悠醒转,她最先关注的不是酸痛难当的肌肉,而是陈煦对她的评价,她觉得她的表现不好,可陈煦不但夸她,而且给她准备了最丰盛的早餐,还不要她干活。小依心里不安,她自己给自己找活做,女红刺绣这种有技术的活她做不来,擦地板、洗衣服这种事儿她却能做,能做就多做点,日后跟秋月姐姐学了女红,就要做得更多一点。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依的想法就这么简单。

只是秋月没教她女红却教她读书习字。读书对于穷人简直奢侈,小依看着漂亮、大方的秋月姐姐,她有点想哭。清早跑步,白天读书识字,学习各种知识,小依只能挤时间做点杂活……

过年了,家人团圆的日子。

这是陈煦来到燕国的第一个春节,对他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非同一般的节日当然要非同一般的过,扫房、扫屋、贴春联、包饺子、放鞭炮,陈煦玩得不亦乐乎,他甚至自告奋勇的拿起了毛笔,字体一如既往的烂,秋月、小依当然不会表示出不屑,尤其小依,以前的生活,读书、识字对她而言是遥远到不可企及的东西,当然分不出好坏,她甚至有些崇拜的看着陈煦;母亲更不会嘲笑儿子,她只是说了一句“圣人不嫌字丑”。

即便如此,陈煦也感觉脸热,为了证明他的天赋,弃毛笔而用木炭,他规规整整的写下一副春联:春回大地人增寿,福到人间门生辉。字体瘦直挺拔,横画收笔带钩,竖划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陈煦用木炭描摹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形似而神非,即便如此,母亲、秋月依旧看待陌生人似的看着他。

陈煦有些不确定的看着母亲,他不知道这现学现卖的东西入不入她们的眼。

前世虽知道瘦金体却没有着手练习过,前几天翻看笔记本电脑文件夹才发现了关于瘦金体书法的图片,试用木炭前他先用的毛笔,只可惜白纸上的墨迹还不如屎壳郎蘸了墨汁爬出的痕迹顺溜。

书法,非一朝一夕之功,陈煦只能通过木炭给母亲一个惊喜,只是似乎没有预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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