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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日追求秦梦瑶,这在京城已然是公开的秘密。
当然,他只是其中之一,偌大的北平城,主动献殷勤的、托媒人说亲的青年俊彦排排站的话能围着四九城绕一圈,因为姐姐的关系,凌日坚信他近水楼台必先得月。
有权有势有地位人家的公子哥最是一厢情愿,凌日将心照明月,可惜明月照沟渠。不是秦梦瑶绝情,这愣头青与人家姑娘择偶的标准差别有点大,若非如此,以他屡挫屡战、屡战屡败的勇气,指不定就能抱得美人归。
人有一种劣根性,他得不到的东西旁人也休想得到。陈煦虽然是低贱的小厮,可看他与心中玉人有说有笑的样子,凌日心情不老好,尤其想到这混小子还宰了他的爱犬,他心情老不好了。
打狗也得看主人,这小子凭什么嚣张?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
“姐夫,我昨夜练剑,小有心得,敢否比试一番?”
凌日继续发扬脑袋进玉米粥的风格,他跃跃欲试的看着杨云睿,如果能当着梦瑶小姐的面击败军中第一高手,这既能给美人留下好印象又能让陈煦感到觳觫,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儿,何乐而不为?自始至终,凌日竟没有考虑万一他挑战失败的可能性,即便这种“万一”出现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二百九。
杨云睿扫了陈煦一眼,他又看看妻子,微微一笑,“也好。”表情云淡风轻,声音很有穿透力,什么是高手风范?这就是高手风范!
有可以了解这个时代的机会,陈煦绝不会放过,他随着他们移往府中校场。
凌日心中,武道至高无上,每次动手之前虽不至于焚香斋戒、沐浴更衣,但诸如兵器啦、护具以及喝彩的观众是必不可少的。
万事俱备,关键是他借不来东风。
“杨公子,请!”
凌日手握长剑,他觉得他很有高手风范。这种时候决不能叫姐夫,战场之上大拉亲戚关系,他犯不上,光明正大的从正面击败敌人才是男儿本色。想到男儿本色,他又想女人了,男儿心中的戾气总要女儿家的柔情才能抚平,每逢宗门大比过后,他的师兄弟们总要去勾栏包场的。
杨云睿看着自信心膨胀到极致的小舅子,他真不忍心打击他,“你先出手!”
“你请!”
“二弟,还是你先。”
“杨公子,还是你请。”凌日仰望天空,一副孤独求败的样子。
“我先出手就真没你什么事儿了。”杨云睿只能实话实说,就凌日这站像,上下前后左右哪儿都是破绽。
“呀呔!”凌日鬼子进村似的嚎了一嗓子。
“我的娘唉,”凌阳捧着线状本《大学》凑过来,听到这冷不丁的声音,手一哆嗦,书掉在了地上,“月华,长天这是要干什么?”
“自己找虐呗。”凌月华哂笑。
凌阳后知后觉的发现了秦梦瑶,他虽为有妇之夫,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美女的倾慕,捧着书摇头晃脑的吟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本意要引起秦梦瑶注意,奈何人家姑娘全神贯注的看比赛没空搭理他。
秦梦瑶与凌月华曾同在剑岳宗学武,两人本是半斤八两。
“月华姐姐嫁杨公子,她有夫君手把手的调教,自己现在肯定不是她对手。”秦梦瑶如此想法,可她不肯轻言认输,如果能了解杨云睿的功夫,日后苦练勤学,她一定能拉小两人间的差距。
凌阳颇感无趣,看到站在秦梦瑶身边的陈煦,他灵机一动。
“小煦,你娘一心希望你能读书,那我现在就考考你,我刚才这几句作何解释?”凌阳声音不小,明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凌日此刻已经展开了狂风暴雨般杂乱无章的进攻,杨云睿剑未出鞘,他只是遛狗似的在场中转圈。大国手跟臭棋篓子下棋,根本看不出大国手的棋路;秦梦瑶目光转向陈煦,她很想知道他刚才所谓的“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不是自吹自擂。
前世作为杀手,陈煦的人生低调、低调再低调,而今他不想再走以前的路,他想让母亲幸福。现代人常说有钱不一定幸福,但没有钱一定不幸福,颜回箪食瓢饮、安贫乐道,陈煦做不来,他也不想给母亲这样的幸福。
想要挣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钱与势,有钱就得有势,家国天下事,有些事情,注定躲不开。既然躲不开,那就主动迎上去。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关键是怎么推销自己。
陈莺儿希望儿子挤科举这座独木桥,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对陈煦太过漫长,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英雄不问出处,诸葛孔明不过南阳一村夫,他坐等刘皇叔三顾茅庐凭借什么?自比管仲乐毅,他有名气;大燕太祖高皇帝曾自嘲“朕本淮左一布衣”——这当然只能他自己说,在别人眼中,即便布衣也不能是寻常的布衣,他妈最起码也得被非人类的物种qiáng_jiān过才行——有高皇帝前车之鉴,陈煦身份不成问题,他现在需要的是名气。
在信息靠口口相传的时代,陈煦只能踩着“时代名流”的肩膀出人头地,如果能让京城双艳之一的梦瑶小姐倾心,他相信他的名字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遍京城。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步子迈得太快,可不仅仅是扯着蛋的问题,弄不好就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