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穿到90给反派当后妈>第214章 我想离婚

被迫“留守”,感觉自己的时间也都多了起来,饶夏真的就开始考虑事业的事儿了。

人生还是要有追求的,虽然她已经躺赢了。

包子铺已经准备,找个人装修一下就好,人她都打招呼了。

等工期,暂时不着急,她本身也打算等下次开学再开业。

一时半会儿也不着急装修。

倒是那几块地目前都没有开发的意思,按照白助理的意思,标志建筑落成之前,可能暂时都不会开工。

好像还要那边行程一定规模之后再动工,饶夏觉得,季家那边说不定还要请个大师来看看。

毕竟这可是那边的风格。

饶夏记得,某个标志建筑物最后是91年下半年开工,93年什么时候才落成的。

这三年时间,甚至更长时间里,这块地倒是还能做其他用处。

那边现在虽然是烂渡头,可附近有船厂,还有如今比较火的各种小工厂。

而某江区的那块地面积虽然大,暂时可能就没有什么用。

第二天,林子朔再一次在季家上课,饶夏没忍住,约了巩彤秀一起出门。

小丫这只小可爱被留在家里,她脸上的小红疙瘩刚刚下去,暂时不想出门。

季老太太真的很厉害,三两天就完全笼络住了她。

最近小丫的新宠是季家的钢琴和小老虎,听说出门不能带这只小德牧,哥哥又都要上课,她主动留下要陪小狗一起。

季老太太直接挥手和饶夏告别,“小丫留给我,你放心。”

小丫也贴着季老太太,毫不客气地跟着道,“你放心。”

脸上的小表情和季老太太简直一模一样。

饶夏:……

巩彤秀也忍不住笑了笑。

两人一起坐电车,一个小时才到附近,现在几乎全部都是旧式的各种厂房。

巩彤秀知道饶夏不是魔都人,顺便和饶夏解释道,“这两年逐渐没有那么热闹的。”

“羊城,香江,还有深城那边逐渐发展了起来,款式也都更洋气,魔都就没那么火。”

“早些年,魔都这一片厂房也挺热闹的。”

说是这样说,其实现在依旧挺热闹,有船停靠着,不时传来船只的轰鸣声,一路走来,钢铁厂,造船厂,成衣厂,肥皂厂,搪瓷厂……

饶夏对照着地图,找到自己之前要找的地方。

挨着那个即将开工的标志物建筑没多远的一个废弃的工厂,有些乱。

其实这一片想要拆,不是太容易,对原本的安置就是问题。

魔都当时对这边的改造,安置,其实也花了好几千万。

饶夏他们给的价格,倒是也不算高。

破破旧旧地厂房和一些空地,那个厂房之前似乎是做的确良的裙子。

这可是,风靡了这二十来年的一种布料。

其实一开始,的确良的存在是为了替代棉布。

物资紧缺之下,以的确良代替棉布使用,虽然,透气性不好,柔软性不好……

可颜色鲜艳,又新奇,不易褶皱。

关键是物以稀为贵,在这个时代的鲜艳裙子还是很招人喜欢。

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如果能有一条的确良的裙子,那可比细棉布的裙子要稀罕的多。

只可惜,这东西也将随着这个时代一起逐渐走到末路。

新时代,必然出现出现新的产物。

现在更流行的是牛仔。

饶夏和巩彤秀在外围参观了一圈,又进去看了看场子剩下的东西,大概记录了一下,就往回走了。

厂房实在太破了,想出租基本是不可能。

想要用来做其他的东西,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中间这个时间太短。

饶夏还在琢磨这几年能怎么利用。

巩彤秀路过了一些的厂房,看到了不少人来拿货。

巩彤秀突然说,“你觉得我们做的衣服,真的可以发展起来吗?”

“当然可以。”饶夏毫不犹豫道,“而且,传统的特色,也不是不能在普通衣服上体现。”

“旗袍或许不适合我们日常穿着,那作为礼服,裙装呢?”

“再说,你本身的设计就很前卫,做普通设计你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只是没有找准定位。”

“大批量的产业化之前,先看好销路,打上广告……”

“……”

饶夏一一讲了讲自己的想法,她觉得巩彤秀就这样只在家里带孩子实在太可惜了。

她有天赋,有想法。

最关键是那位付先生那个样子……

两人相处的时间久了,路过某一处的时候,饶夏道,“其实这一片未来应该也是值钱的。”

“不少银行逐渐落在这里,这里很有可能就会成为未来的经融中心。”

饶夏打算和巩彤秀说一说,看看那她能不能跟着赚些钱。

女人,手里有钱,才有地位。

说话才硬气!

“等第一家银行落成…银行都会落成,虽说现在大家都认为宁买浦西一张床,不买浦东一间房,不过我觉得这边还是有前途的。银行陆续……”

饶夏说话微微一顿,因为她感觉巩彤秀的深色有所变化。

巩彤秀神色淡淡的,“斐然爸爸是银行高管。”

饶夏一顿,这是巩彤秀第一次提及到付斐然的爸爸,那位付先生。

她也想到见到的那人,还有那位付先生身后的那个助理,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巩彤秀看到饶夏这个跟踩了地雷一样的表情,笑了笑,“我们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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