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的商议结果是这家店由郑月,刻晴,纪芳,莺儿四人共同拥有,纪芳出地方,莺儿出技术,郑月跟刻晴出钱,所占份额郑月占了大头,一人占了四成,剩下刻晴跟纪芳一人两成半,莺儿占一成。
于是乎,一家名为「红粉佳人」的店铺便成立了,郑月美滋滋的,利益上有已经来往了,下一步就该是感情上的来往了。
最终的商议结果是这家店由郑月,刻晴,纪芳,莺儿四人共同拥有,纪芳出地方,莺儿出技术,郑月跟刻晴出钱,所占份额郑月占了大头,一人占了四成,剩下刻晴跟纪芳一人两成半,莺儿占一成。
于是乎,一家名为「红粉佳人」的店铺便成立了,郑月美滋滋的,利益上有已经来往了,下一步就该是感情上的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