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农门医女很彪悍>第三百二十五章 失宠

“元平,你们赶紧的,兜里有银钱没,快点儿给他十个大钱,赶紧把这老不死的给我打发走。”

沈元华一脸的不耐烦,完全就是命令的口气。

“你说谁老不死的呢?你再骂一声试试?”老头脾气也上来了,挥舞着鞭子就要动手。

身后毛驴看到那鞭子似乎有了感觉,抑扬顿挫的开始嚎叫,“啊……嗯啊……嗯啊……。”这个闹腾啊。

沈元华吓得一缩脖子,忙道:“元平,你们怎么还不拿钱呢?没带钱怎么着,没带钱赶紧回家取啊,这离你们家这么近?”

这死小子,怎么办点儿事儿这么费劲呢。

沈元华有点儿后悔,早知道今儿这么倒霉就不从镇上跑回来了。

“我可没钱给你付车钱。”沈元平没好气的道:“你以为自己是谁啊?还想指使我们。”一脸的鄙夷。

老头一听就不乐意了,“怎么着?根本跟你不熟啊,你还想让人家给你付钱,看我不抽你,让你坐霸王车。”老头脾气上来,扬起鞭子就抽过去。

沈元华“妈呀”一声,“救命啊,杀人了!”奔着沈青宁他们就过来了。

幸好老头这就是吓唬他,不然这要是抽过来,弄不好沈青宁他们也得跟着倒霉。

沈元华躲在沈青宁身后央求道:“好青宁,你身上带钱了吧,快救救你大堂哥吧,回头我一定把钱还给你。”

平日里出门都是带着下人,他看中什么也有人付钱,哪像现在啊,十个大钱差点儿挨顿揍,沈元华越想越窝囊。

“我可没钱,再说你这人,我可信不着。”

沈青宁抱着沈青乐,拉着沈元安躲开,直接跟哪老爷子道:“这人的事儿跟我们没关系,您老要是不痛快就狠狠的抽,这有的人啊,就是不打不长记性。”

“可不是,不打不长记性。”老头索性呸了一声,“这钱我也不要了,今儿就狠狠抽你一顿,替你爹教训你。”

沈元华吓得嗷嗷叫唤,追着沈青宁他们就过去了,拽住沈青宁的袖子不撒手,“青宁啊,以往是大堂哥不对,你就帮帮堂哥这一次吧,堂哥铁定不能忘了你。”

现在求到人头上知道说软话了,沈青宁一甩手,把自己的袖子从沈元华手中抽出来,挑眉道:“我用你记住我干嘛?算计我们家吗?”

沈元华:“……”

看他发呆,沈青宁就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一遍。

说实话,她挺好奇的,这家伙平日里出门不都是有人跟着吗,今儿这是怎么了,居然还坐驴车回来,这个落魄啊,难道是“失宠”了?

沈青宁还真猜对了大半。

平喜镇最近来了一个戏班子,是唱昆曲的,这样的戏班子在定云府这地方可不多见,那个彪哥附庸风雅的迷上了听戏。

戏班子里的头牌艺名叫做凤仙,那扮上以后那个媚啊,把个彪哥看一眼就觉得热血沸腾的。

这个年代唱戏的可不像是现代,还有女人唱戏,这会儿唱戏不管扮演的是什么,一律的男人出演。

彪哥本就好那男风,此时遇到这么千娇百媚的一个小美人儿哪里舍得。

虽然这个戏班子在平喜镇停留不了太久,可一来这昆曲稀罕,二来这头牌凤仙勾人,一时间还真有不少人家请了去唱戏。

有钱自然没有不赚的道理,于是这个戏班子就暂时留下了,干的就是各处走动的买卖。

左右都是赚钱,在哪里都一样。

班主尤其高兴,本来这个戏班子是因为得罪了大人物,才不得不来到这种小地方讨生活,却不想来到这平喜镇意外遇到了“贵人”。

要说这凤仙啊,还真是有几分本事。

彪哥自从看了一场戏就再也忘不了那勾人的小妖精,忍了几天忍不住了,干脆也请了戏班子到家里来。

来的地方自然是再普通不过的宅院,三进的院子占地十几亩,里面亭台楼阁的,别提多舒适了,就是沈元华就暂时住的地方。

彪哥找了戏班子来,就邀请了几个朋友在家里听戏,这戏班子自然就被留到了府上。

戏子吗,本就做熟了这种事儿,彪哥对凤仙有意思,肯舍得砸钱,终于在一顿晚宴后一起混去了书房,借着酒意按在床榻上狠狠的弄了一次。

这凤仙本就是靠着这些老爷、财主的,这么多年早就会伺候人了,哪里是沈元华这种没有见识的生瓜蛋子可以比的,这把个彪哥伺候的食髓知味,一下子就稀罕上了,说什么都舍不得了。

沈元华这家伙十几天没找他,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反而每天乐滋滋的出去逛街,看到什么以前看上却买不起的,就让人抱回府里。左右都是一些小钱,彪哥交代过,下人就给付了钱。

直到府里的下人背后议论,不小心的被他听到了才知道有了凤仙这个人。

沈元华一听这个气啊,怒气冲冲的找彪哥去理论,结果刚到书房门口就被两个黑衣大汉拦住了,以往这书房可从不阻止他进入的。

沈元华越想越觉得委屈,再听到里面的动静,真真是要气死个人了。

沈元华驴脾气上来了,羞愤之下就离开了宅子。

离开了彪哥那他也没有地方去,晃晃悠悠的在平喜镇逛荡了半天还以为彪哥会派人接他回去,结果根本没人搭理他,这才恼羞成怒的回了家。

平日里享受惯了,沈元华这身子愈发的娇贵了,这刚出了镇子就走不动了。

幸好遇到了赶着驴车的老人,这才有了眼前


状态提示:第三百二十五章 失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