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跑了。
我这个情况已经没办法追了,这怨魂今晚在我手里吃了亏,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出来害人,我必须找个机会,叫上周师兄一起,把它找出来,击杀掉。
我席地而坐,手掌放在膝盖上,心里默念祖传的《清心诀》来恢复精神力以及体力。
半小时后,我才睁开眼睛,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一扫之前的疲惫感。
我来到胡之语面前,她还昏迷着,但是身上的衣物有些破损,露出洁白的肌肤,我甚至还看到一点粉红色的内衣。
接着,走到之前被怨魂附身的男子旁边,撕开他眉心的定身符,我在触碰他的时候,还能感觉他身上的温度,这个人还活着,但是之后也会生一场大病,我天眼能看到,他肩膀上的阳火很小,几乎都要灭掉,这个人活不了多长时间,哪怕就算这个怨魂不附身在他身上,他也命不久矣。
这种情况,我只能打急救中心的电话,如果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万一死了,查到我头上,我就算有理也说不清楚,况且还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谁会听我的。
打完急救中心的电话,我背着胡之语,找了一条偏僻的山路,准备回学校,这种情况我可不敢走大马路,万一要是遇见人了,看到我背后胡之语这个样子,我同样也解释不清楚。
来到学校附近,我带着胡之语来到那所破旧的房子里面,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刚好是十二点钟,林诗诗之前给我发了两条微信,我在忙所以没看到,现在看着躺着怀里的胡之语,只能祈祷林诗诗还没有睡觉。
我打了个电话过去。
“喂…”
林诗诗的声音很糯,应该也是刚睡下不久。
“睡着了吗?”
一听是我的声音,林诗诗立马清醒了不少。
“刚睡着,怎么这么晚还给我打电话呢?”
“出了点事儿,你有干净的衣服吗?”
于是,我叫林诗诗带了一套她的衣服,告诉她位置,让她帮我送过来。
没过多久,林诗诗过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她倒也没多问,只是叫我出来,然后一个人帮胡之语换衣服,我一个大男人也不合适。
我坐在石板凳上,林诗诗出来了,不高兴的坐在我旁边,撅着小嘴,好像在说本姑娘不高兴,赶紧哄哄我。
这妞估计是吃醋了!
我没说话,拉着她的手,林诗诗挣扎了两下,也就随我这样握着。
“做我女朋友吧。”
我开口打破了沉默,她大我一岁,这个在我眼里不算什么,何况她还是人文系的校花。
林诗诗的身体明显的颤动了一下,没有料到我会在这个时候,这种情况下跟她表白。
“我考虑考虑。”
我看到她的耳朵上,悄悄爬了上了一抹嫣红。
时间很晚,现在不可能送昏迷的胡之语回宿舍,怕惊动他人。
本来我是要林诗诗回去睡觉的,她不肯,说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云云,说到底就是不放心我,然后陪我一起在这里照顾她。
我们俩依偎在一起,还好这个天气晚上还算不错,不冷也不热,不用担心感冒。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个几乎是同时醒来的,胡之语看了看四处的陌生的环境,又联想到昨晚看到的东西,立马扑到我怀里,说害怕。
林诗诗在一旁冷哼了一声,我急忙把胡之语推开,并告诉她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站在一边,还打量着林诗诗。
“这是我女朋友。”
我跟胡之语解释着。
“谁是你女朋友了,我答应了吗?哼!”
林诗诗撅着嘴,没好气的说着,然后大步的离开,去了学校。
我怂怂肩膀,很无奈的摊了摊手。
“她就这脾气。”
胡之语看着林诗诗远去的背影,问我:“你不追上去解释一下吗?”
“不用,这女人嘛,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都是惯的。”
“切~吹牛,你女朋友真好看。”
我点点头:“那是,人文系的校花,怎么可能不好看呢。”
………………
回到学校宿舍,寝室里居然又来新人了。
那人似乎是比我早到一脚的功夫,他放下行李,笑呵呵的说道:“我叫杨超,浙东省港城人,哥几个都是哪路神仙?”
杨超一开腔,我们几个还是很友好的互相介绍。
我们之中年纪最大的是王齐明,其次是他弟弟王胜,再来就是新来的杨超了,我排行最小。
互相简单了解之后,大家就吹捧一下对方家乡的特产,王氏兄弟刚出院,脸上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杨超刚来,也没有多问。
时间还早,距离早课还有一个左右的时间,我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然后坐在窗台旁边。
狗日的阳台味道太大了,尤其是现在阳台上还残留着上一届学长留下的“宝贝”,什么烟盒,啤酒瓶,旧书本,甚至还有几条屁股上带着洞的内裤。
我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筋骨,拿起扫把和拖把就走向阳台。
也不知道上一届的学长是怎么忍下来的。
我的动手能力很强,很快就在阳台热火朝天的干起来。他们几个看着我一次两次从厕所端水冲洗,有人忍不住了。
王胜率先开口:“要不要我们去帮帮他,毕竟是大家的宿舍,总不能让他一个人打扫吧。”
王齐明没有吱声,杨超在旁边说:“阳台那么小,我们过去也是添乱,等会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