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第一零六章 不会太晚

这人,就知道一味地威胁她、吓唬她,却连她什么时候能好都不告诉她。这可不行,阿绫觉得,自己至少要知道自己的身体状态,了解清楚现实情况,心里才能踏实。

“待会儿等到了地方,让老严给你瞧瞧。”百里臻没有正面回答,只说需要后面严明仁过来给她做检查。

“哦,好。”阿绫应了一声,心里却对这句话揣摩了一番。

听百里臻这意思,显然之前他点了她脖子的那一下子,虽然疼得厉害,但实际上却并不真的十分严重,不然,依着百里臻的脾气,大概直接跟她说“你老实躺个三个月”这种话了。自然,后面严明仁来检查患处,大抵也是确认她好的程度。

不过,“等到了地方”这个说法,就很有意思。看来,他们下面要去个地方,能够让百里臻落脚还能给她诊断的地方。

阿绫只负责按照百里臻的要求,对某些具体的剧情提供“艺术指导”,至于这整体的安排,全部是百里臻在一手负责的。老实说,阿绫除了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北翟的翠微山庄之外,对整个大局到底是怎么布的,完全不清楚。

但,看百里臻这个意思,应当是不会告诉她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哪里的,这说明她无需知道,可能是那里没有需要她做的任务,也可能干脆那里也只是一个短暂到无足轻重的中途停靠点。当然,以她现在这种“动一动就会死”的状态,除了躺着,愣是什么任务都做不了。

总而言之,既然百里臻不说,那么阿绫也会很识趣地不问。

这个缓解无聊现状的对话,似乎眼看着就要这样冷场了。毕竟,她都不说话了,更不指望百里臻能主动说些什么。

阿绫正在寻思着接下来无聊了,是不是要开始再默背一遍北境大军的花名册。自然,催眠她是不指望了,这一觉看样子是睡了许久,现在没什么困意,而且如今知道自己枕在什么上面,更是不可能睡得下去的。她就想,怎么着从头到尾默背一遍,也能捱不少时间不是。

等捱不下去了,就找百里臻再要本书,看一遍,再背一遍,如此反复......

却不想,她根本指望不上的人,此时却出乎意料地主动起了个话题:“这么躺着,很无聊?”

阿绫翻了翻眼皮,那不是当然的嘛,你试试躺你爹腿上躺个个把时辰,你也得这样。

“很无聊。”她非常老实地表达此时心中的感想,“所以方才才会冒犯殿下。”

她是指自己闲不住手扯他的袖子,糟蹋他的衣服,为了试图和他话疗。

“还以为你挺能耐得住性子的。”百里臻倒是不意外她会如此坦白,“明明小时候还挺沉得住气的。”

一般和你谈小时候的人,都试图用他长辈的身份说教。

“我小时候不也是殿下小时候嘛。”反复“被小辈”的阿绫,用平淡的语气“不经意”地提醒百里臻,他也不过只比她大三岁而已,根本没资格把她当他的小辈来看。

“......果真是和小时候不一样,伶牙俐齿的喜欢抬杠。”百里臻略略摇了摇头,这小丫头少时就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甚至比他还沉得住气,而且成年之后亦是如此,无怪他前世一直将她当作男子。

这一世,他重生了,而她变得也和前世不一样了。是从什么时候起不一样的呢?百里臻想不起来,他只记得他刚回京时,与她匆匆相遇时她的那个笑。

春风十里,她在风中与他相视而笑,明艳而动人。

马车匆匆而去,她却不知,那时的他,心下竟一瞬之间微微一动。

对于当时刚刚又一次重温了前世噩梦的他来说,那个明媚的笑容,就仿佛一线阳光,终于照亮了他心底的阴霾,将他从无边的黑暗中拉到阳光下,然后——

告诉他,她还活着。

就像他一样,活着,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有力量。

活着,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原来,在殿下眼中,我竟是这样的人啊。”阿绫心中冷呵了一声,嘴上却表现得“可怜、弱小、又无助”,“我还一直以为我从小就遵循祖训,表现得团结有爱活泼呢!”

“司马氏有这种祖训?”他百里臻第一个不信,这丫头又开始胡诌了。

“族中祖训,不足为外人道也。”司马氏当然见鬼了才会有,那是他们的校训。反正,他如今也不能马上打电话和司马喜老爷子核实这件事,管他信不信,他爱信不信。

比起这个,阿绫更在意的,还是百里臻居然还记得她年少时的事情,看来她得套套话,看看他到底对她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印象:“倒是我没想到,殿下居然还记得我少时的模样呢。”

“当时你祖父是本王的先生,去你府中时,便见过你几次,自是记得。那个时候,你大抵刚回京城,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百里臻说着自己当时对阿绫的评价,说着说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语调一变,问答,“难不成,你当年压根对本王没印象?”

阿绫:......

这个人是小朋友吗?

他自己注意别人之后,还必须别人同时也注意到他不行,不然就不高兴,就不乐意,就发脾气?

百里臻小朋友,你已经二十岁了,可不可以长大了,可不可以成为一个立派的成年人了!

“臣当然记得殿下了。”阿绫艰难地动了动她的狗头,证明她的“情真意切”。反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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