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第一六一章 这人不值

百里臻的气量小。

百里臻的气性大。

百里臻现在还没消气。

百里臻正在拿她消气。

所以,她成为了那个异常苦逼的“沙包阿绫”。

对,就是那个没有馅儿的、实心儿的、不仅不甜而且还要被打的、专门被某些人用来出气,沙包。

她这是欠了他的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好端端的活在世上,要被一个傻逼男人当沙包,她是活该当他的沙包吗还是怎么的。

就......很倒霉,真的,除了倒霉、很倒霉、非常倒霉之外,阿绫实在是想不到别的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现状了。

所以,他们俩明明前一天还是“形影不离的夫妻”,今天就成了“互相冷暴力的夫妻”,就是这么个理儿。倘若,有人真的揪着这点认真观察他们俩的话,绝对能看出他们之间的破绽。只不过,既然睿王殿下他本人都不屑于遮掩什么了,那么,阿绫也没道理两头挑子一头热,上赶子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毕竟,她又不是什么戏精上脑,真的有那么热爱演戏,以及,那么热爱工作。

工作嘛,是做不完的,有多少热爱都会有被耗费光的时候。更何况,她本身也没那么社畜,尤其是在百里臻这样的上司的统治和折磨下,就更是有得过且过的想法了——倘若她一心一意工作,感觉......好像挺对不起自己的。毕竟再怎么认真,也得不到某人的认真对待,那既然这样,她还努力作什么。

阿绫想了想,认为自己的逻辑严丝合缝,没有毛病,充分解释了为什么百里臻这个神经病一天到晚在对她“痛下毒手”——百里臻这个男人,气性大气量小,本质上和他那神仙一般无欲无求的长相完全不符,丫就是个超级大**子,只会骗那些从来没和他产生交集,也绝对不会和他产生交集的人们,成为他的路人脑残粉和路人死忠粉,实际上,只要一接触他真人,那掉分速度估计比女孩子用了不防水的化妆品脱妆速度还快。

——真·一天到晚。

阿绫默默朝天上翻了个白眼,以此证明自己对这个“云上之人”的不屑。

呵,男人,人间不值得,他更不值得。

这男人一点都不持久。

——臻臻:要不你试试?!

阿绫瞪完天之后,抱着手里还算热乎的饭菜,又悄悄白了百里臻一眼。

百里臻:......

没完没了了是吧。

这丫头,当他不说就是瞎的没看见是吧。

一次也就算了,再一再二还想再三再四,她想怎么着,他百里臻不要面子的吗?当他真是没脾气的吗?当他真的怕了她吗?

给她吃饭还这副小人样子,他难得的好心啊,他难得这么好心的啊,多么宝贵的好心啊,如今想来,真是活生生喂了狗。

不,比喂狗都不如!这么说,简直就是在侮辱狗,养个狗都比养个阿绫这丫头要省心得多。

百里臻被阿绫一连串的鄙夷操作,弄得心里一阵不爽之际,却见那个惹他情绪波动的小人,已经快快乐乐地抱着食物,找了个平整的石头,就着这石头充当的临时餐桌,快速地吃了起来。徒留百里臻一个人,在原地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个骚操作不停的人。她这前后鲜明的对比,更显得百里臻是个人傻钱多的智障,同时,也更显得她对他有多么得敷衍了。

对一份饭的态度,都比对他这个大活人要好许多,有这样的人嘛!

没心没肺,真的是没心没肺,这个拔x无情的女人。

——拔x无情:......?

此时此刻,百里臻才突然恍悟,就算有朝一日,自己自以为真的直击到阿绫的内心了,以她这样没心没肺的性格,估计原地蹲个五分钟,就好了。人家满血复活了,反倒是他,还自以为自己怎么样了,在内心中一阵或得意或懊丧或如何如何的情绪波澜起伏一阵,又兀自感叹一番,暗自伤神一场,这么两厢一对比,还真觉得自作多情得可笑。

也不能说她真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其实别瞧她人小,鬼点子却多,心眼儿也多。只不过,她似乎不太乐意把她的心思花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面。对于无需走心的事情,她惯来表现得非常敷衍。好像,多分一分的心思在这上面,对她而言都是一种毫无必要的浪费。这也就是为什么百里臻会觉得阿绫在对他的时候,经常显得非常不走心的原因——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没把他如何当回事。

这......可不是什么让人能一笑了之的事情,正常的人,在意识到这样的事情之后,意识到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分量之后,都不会一笑了之吧。

他可真难,越想越难,怎么这辈子就碰上了这么一个无情无义无理取闹还没良心的人,然后在她的小河沟里翻了船。

总觉得,以他们俩的性别来看,是不是他们两个人的角色反了......

睿王殿下还在原地感叹“瞎眼了,阿绫原来是个拔x无情的女人”的时候,非常直男的阿绫,已经心情颇好的就着酸爽的小菜,喝了半碗白米粥。

这小菜哦,又酸又甜又爽脆,有腌黄瓜、腌萝卜、腌白菜、腌豆角等等,看着似乎没啥区别,但是一旦入口,便觉得其中滋味各有不同。之前一段时间,她住在睿王府上养病的时候,就曾经吃到过与这一模一样的口味,因为过于好吃,以至于阿绫在回到公主府之后,一度非常想念这个味道。倒不是说别的地方做的腌菜不好吃,只不过是因为,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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