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姑娘今日得到消息,知道有人,还是位年轻美丽的小娘子拿那块蓝灰色的料子来做衣服后,她在依云楼里就坐不住了。
打听到客人的地址,她甚至不惜装病,避不接客,然后找丫鬟换了身衣裳,急急忙忙找了来。
她都打算好了,就说自己是受主人吩咐,来送礼物的。到时随便编几句谎话,只要能见到这家的女主人就好。至于她会猜是谁,那就不管了。反正她是来送礼的,总不至于把她赶出去吧?
只是思思姑娘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会在遇到这位女主人时,就被人一语道破身份。更加没有想到,她在这里不仅会遇到心上的那个男人,更有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熟客。
“哈哈,思思,你是不是好些天没见我,特意来找我的?走走走,咱们出去说。”秦彦眼看事情不对,赶紧迎了上去。
不管堂弟对这女人怎样,但她却是一心痴恋堂弟的。这让叶秋看着,总不大好吧?
可思思眼看着自己的心上人,哪里肯跟秦彦演戏?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我不是……”
叶秋顺着她焦急的目光看过去,心中微动,瞬间明白七八分了,再看她这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忽地有些不忍心。
伸手把秦彦一拦,笑道,“既然有客人上门,哪有叫人家出去的道理?正好晚饭好了,一起坐下来吃顿便饭吧。思思姑娘,请进。”
看她这样大方爽朗,思思心头一松,可真的进了屋。她又有些局促不安了。这么多年,她一直在青楼里过着迎来送往的生活,这样走进普通人家做客,还是头一回。看着那围成一圈的炕桌,更加无所适从。
叶秋笑了笑,“地瓜,起来让阿姨坐。你坐到娘这边来。”
小地瓜听话的起身。却被身边的男人拉住了,揽进怀里。已经恢复过来的小地瓜也不客气的坐在男人的大腿上,望着叶秋说。“我跟叔叔坐。”
真是不懂事的小电灯泡。叶秋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让思思挨着男人坐下,就准备上菜了。
秦彦瞟了皱着眉头的李雍一眼,给个无可奈何的眼神。自回位子上坐下,没话找话道。“你怎么认识思思的?”
这个话题思思也很好奇,叶秋笑道,“那天你们楼的杜大娘找我去谈买豆芽的事,我见过你一面。不过你可能没留意到我。”
哦,大家懂了。
只男人目光却沉了沉,“她买的什么豆芽?”
秦彦帮着解释。“新菜嘛,她们那店总是喜欢标新立异的。还给了二十两银子。买断了以后在潞州城的专卖权,但不会影响到你们军营里的供应。”
男人再看叶秋一眼,眉头轻皱,却没有吭声。
只思思忽地想起自己带的礼物,赶紧拿了出来,“这……这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我,我不知道你们都在……”
看她越说越着急,都快语无伦次的样子,叶秋笑着把东西接了过来,解了个围,“谢谢,真是有心了。哟,是猪蹄啊,正好加菜。”
思思羞得脸通红,她因为慌着出来,也不懂寻常人家的礼仪,就还是到楼里的厨房顺了一对卤猪蹄。
叶秋闻闻味道,就知道跟男人上回送来的是出自一家。再看他一眼,眼中多了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得男人很不舒服,眉头皱得更紧了。
把猪蹄破开,分成小块摆上桌,叶秋也端上自家的晚饭。
主打自然是红烧狮子头,然后一个清炒豆芽,一个炝炒白菜叶子,再一个白菜杆子炒肉皮和一份泡萝卜。再配上分量十足的小米粥和大馒头,就是顿很家常但美味的晚饭了。
可思思没吃过这样的晚饭,战战兢兢的捧着那碗小米粥,小口小口的吃着,好象闯进了老虎窝里的兔子。
叶秋瞧着好笑,又有几分可怜,拿勺子给她碗里舀了一只小孩拳头大的狮子头,“你尝尝这个,不要怕发胖,很好吃的。”
思思道了谢,小小口的尝了一下那个大肉丸,忽地面色一变,“你,莫非你也是南楚人?”
叶秋一愣,思思却红着眼,象是要哭了,“自我幼时离家,这已经有十多年没吃过这么正宗的葵花献肉了。也只有南楚的做法里,才会加荸荠。”
狮子头原名就叫葵花献肉,加荸荠更是南方流行的做法。看她象是见到亲人般伤感,叶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不过我挺喜欢吃荸荠的,难得今儿看到集市上有卖,就买了些。”
思思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失态了。”
叶秋笑笑,“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没想到勾起你的思乡之情了。既然是你的家乡菜,你就多吃点,再来一个!”
男人冷着脸看叶秋又从他面前抢过汤勺,给那女人舀了一个,摸了摸眼巴巴等着的地瓜的小脑袋,直接拿筷子给他戳了一个回来。
出手又快又准又狠,半点汤汁没有溅起。
小地瓜仰着小脸,望着他甜甜一笑,抱着他的筷子,就那么啃着。啃两口,看他一直在啃干馒头,还把那肉丸往他嘴边送去。
秦彦瞧得直摇头,他这个堂弟可是出了名的洁癖,从不吃别人的口水。从前在宫宴上,先皇赐他菜,他都嫌弃有太监试吃过的口水,拒绝了。如今——
如今他那个有洁癖的堂弟,毫不犹豫的就一口咬掉半个肉丸子,还连着地瓜咬过的小牙印。
啪嗒,秦彦串在筷子上的大肉丸子掉下来了,落在身上,溅一身的油。
跪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