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梦想从1999开始>第四十四章 在美国老人到了不能扶

餐厅里的顾客和服务员加起来也就一百出头,竟然有七十多接近八十把手枪指着两个匪徒,虽然都是手枪,没有喷子、火箭筒之类,也不是两个匪徒能抵挡的,投降是唯一出路。

看着警察进来,把两个匪徒押了出去,餐厅里又恢复了正常,大家把枪一收,该吃饭的吃饭,该喝茶的喝茶,一点都没有被劫案影响,显然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张姐,你这枪是真的吗?”看到张蓉把手枪放进包包,王聪好奇心上来了。

“当然是真的了,在美国买枪比买只狗还容易,洛杉矶还好点需要填资料,在佛罗里达州无须任何许可证照有钱就可以买到手枪、步枪甚至霰弹枪。”

“就好像《勇敢者游戏》中的那样,猎人只是给了枪店老板一把金币,就轻松买到了大口径来复枪。”

想起电影里的片段,雷卫东插嘴道,“这样的话,美国每年不是会有很多人死在枪口下?”

“死在枪口下的人,每年都要超过一万人,超过每年车祸和艾滋的死亡人数,被誉为全美最大的杀手之一!”

张蓉点点头,因为经济发达使得,美国的生活水平远超国内,但层出不穷的枪击案,让很多人都为止苦恼和害怕,想着禁枪。

只不过,在美国枪会的实力太过庞大,加上牵扯又多,禁枪和拥枪双方吵了几十年也没有一个定论,枪支依然泛滥。

“张姐,你们手里都有枪,那为什么刚刚面对两个歹徒,一个出头的人都没有,全都趴在地上,怎么警察一来枪全拿出来了。”

回想刚刚的劫案,过程比电影里演的还要搞笑,两把枪就想……怪不得张姐说在美国抢劫也是危险的职业,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有多少把枪。

“很简单,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张蓉耸耸肩,有些无奈的说道,“在美国可没有学**做好事的说法。

美国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即遇到犯罪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即使情况危急也不要轻易动手,因为非专业人员没有法律义务去打击犯罪。

普通公民所应该承担的义务,就是拨打报警电话,如果不拨打,有可能构成轻微的疏忽罪。

刚刚歹徒只是抢劫餐厅,按照法律规定除了老板,餐厅的工作人员和我们这些顾客是没有出手的权利的,如果我们出手把歹徒打死或者打伤,很可能事后警察被起诉,罪名是攻击罪,也就是你过度使用暴力。

这方面的事例可是很多的,每年都有不少新来美国的华人因为不熟悉美国的法律,见义勇为,而被法律处罚。”

“那后来你们怎么都把枪拿出来了,是因为警察来了吗?”见义勇为竟然是罪,对于**做好事的王聪,真的很难理解。

“警察来了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因为匪徒要拿我们做人质,这就对我们的人身安全产生了威胁,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对危害自身安全的犯罪时,有无限自卫权,这个时候拿枪是法律允许的,即使打伤甚至打死歹徒都是正当防卫,上法庭也不用担心!”

“美国法律这么这么麻烦!”王聪仰天长叹,我还想来美国发展,现在看来,仅仅这法律就搞得我晕头转向了。

“美国法律其实很简单,就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每一个人都是孤岛,做好人人为己就可以了,王聪,你之所以晕头,是因为这和内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背道而驰!”

对于王聪的疑问,张蓉已经习以为常,几乎每一个来美国的内地人都有这样的困恼,不过很容易解决,做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就可以了。

“王聪,我问你一个问题,走在在大街上,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看到一个老人摔倒了,会不会扶他起来?”

“当然要扶了,每一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如果今天我不扶他的话,让老人因为得不到救援而……那么等我老了话,摔倒在地上也就不会有人扶我了,我也会自食恶果。”

“在内地,你不扶老人会受到道德的陈赞,但是在美国,扶老人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欧美国家,向来拒绝把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

这么说吧,别说扶不扶老人了,就是你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孩在浅水池里就要被淹死,你只要冒最小的风险就可以救小孩的命,但没有去做,也不会使你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道德上的谴责。

其次,就是你想去救,也必须得到小孩监护人同意后方能救援,否则其救援行为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自由或者人身攻击,除非不可能得到被救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例如被救者处于昏迷状态、有幻觉、酒醉或是精神失常,无法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决定,或是施救者合理地相信被救者处于无能力同意的状况,即可假设被救者已经默示同意。

否则,就是将救助强加于陌生人,将未经其同意并违背其意愿迫使他们进入可能的危险或不便,就干预了其自治和个人的自由。

在美国虽然有让好人免责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但此法运用是结合“即将发生危险”的法律原则。

换言之,如果没有燃眉之急的危险,法庭可能认为施救者的行为是鲁莽的,故而不给予保护。”

“这么做的话,会不会要眼睁睁的牺牲一条人命?”

“可能会牺牲一条人命,但在法官眼里,维护法律的公正意义比一条人命要大的多,

就比如说扶老人,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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