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从反抗魔女开始的re0生活>第一百一十二章 实验大成功

“走?”

塞西尔斯拿起苹果仔细端详,目光闪烁,咬了一口,“呵呵,也好。”

笑了笑,他叼着苹果,拿起剑鞘,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呼。

盯着塞西尔斯的背影,约书亚松了口气。

“什么破剑,这么难拔,里面上锁了?还是说我用力的方式不对?”

之所以啰嗦那么多,只因他拔不出对方的剑,应该说没法轻易拔出来,为了维持形象他选择放弃。

拿到对方佩剑时,他就有种沉甸甸的感觉,比一般兵器重数倍,剑刃也更长。

塞西尔斯擅长居合斩类的招数,拔刀快如电光,瞬息斩断敌人,这也是他“青色雷光”称号的由来,长柄剑居合斩的核心是利用长度优势,剑刃拔出的瞬间会划过圆弧,蕴含惊人的速度。

不拔不斩,拔即斩。

塞西尔斯的剑如此难拔,或许有更特别的地方。

“本来想着演示下二十四光连斩切苹果也无伤大雅,既然拔不出来,就将忽悠进行到底吧!神龙剑圣的名号放在这,塞西尔斯不至于觉得我拔不出剑刃,应该会认为我不想出手,而不出手的理由,需要他从我刚刚说的话中寻找。”

约书亚目露精光。

刚刚跟塞西尔斯的问答并非胡说。

他先告诉塞西尔斯剑是荣耀,既是荣耀就要放在心上,不该拿来炫耀;接着他说“一剑一念”,说明每次出剑前要想清楚,三思而后行;至于“敌人虽众,一击皆斩”,则在表达他对塞西尔斯“杀一人与千人有何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只有杀与不杀的区别,没有杀多少的差异。

弄清了这些,塞西尔斯再去思考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会明白。

剑有两面,以物观物只见锋芒,所以剑是凶器;如果以我观物,就能藏锋露拙,是好是坏自己判断。

所有话字里行间都透着四个字——悲(无事透露)天(听懂没有)悯(乖乖滚蛋)人(不想bb)。

实验大成功。

塞西尔斯不愧是剑道高手,最后含笑离开,证明听懂了他的话,看来他以后也能跟莱茵哈鲁特用同种方法交流。

“这人什么情况?喝了酒连对至尊大人道谢都不会吗,说一大堆有的没的,我一个字都没听懂。”夏提雅目视塞西尔斯离开,皱起眉头。

艾尔莎在一旁轻笑,“嘛,想要明白约书亚少爷跟对方的话,确实为难你了~”

“什么意思?”夏提雅瞪起眼睛,“说的好像你能理解一样。”

“我也听不懂,因为我不是聪慧的人!我承认自己不如少爷,你呢?”

“我……我当然也跟至尊大人有差距,约书亚大人可是武器大师,论剑术上的理解我差得远!”

夏提雅想要发火,想到了什么,偷瞄约书亚一眼,眼神崇拜,“说实话,约书亚大人说的“以我观物”还有“真啊深啊”什么的,我完全没听明白,脑袋有点晕。”

不愧是至尊,说的话她每个字都懂,连在一起就不理解了,果然是踏入了剑术的未知领域。

约书亚表情淡定,摆了摆手,“好了,都别说了,吃饭吧。”

这是他不拔剑的另一个原因。

他现在扮演的是武人建御雷,哪怕没有塞西尔斯,也不能做会让夏提雅迷惑的行为。

与此同时,门外。

塞西尔斯深吸一口冰凉湿润的空气,将苹果啃到只剩一个果核。

“真是的,塞西尔斯,你到底有没有一点自觉?我受够了好嘛,这次你要再乱跑,我真的会叫卫兵来。”巴尔罗伊整理湿漉漉的头发,从远处跑过来,一脸委屈,为了找到塞西尔斯,他不知闯入了多少街边商铺。

一上午什么都没做,光出来陪跑,容易吗?

仰望阴沉沉的天空,塞西尔斯说道:“我刚刚跟神龙剑圣接触了下。”

什么?

看来呼叫卫兵已经来不及了,直接敲晕带走吧。

“你胆子也太大了!”巴尔罗伊先是目露幽怨,随后叹气,“然后呢,接触之后你有什么感觉?”

“无愧其名。”

塞西尔斯眯起眼睛,目光锐利,“我开始问他什么是剑,他告诉我剑是荣耀,要存于心,这点见解就跟人不同!一般人觉得练剑就是挥舞剑刃本身,神龙剑圣告诉我练剑的本质是练心,这点我深有体悟,挥剑谁都能做到,只有做到内心毫无迷茫,出剑才会更快!”

面对可怕的、不想战斗的敌人,内心只要稍有犹豫就会败北。

“我还问他,杀一人与杀千人有何不同?第一问是考验他对剑的理解,这一问则是用剑技巧,单人决斗和战场厮杀有很大不同,你猜他怎么回答?”

“我猜不到。”巴尔罗伊摇头。

“他说敌人虽众,一击皆斩,换言之无论有多少人,他的剑术都不会改,要对自己多有信心才能说出这话?我当时就在想,只是说说的话谁都可以,所以我拿出一颗苹果,让他给我演示下。”

塞西尔斯注视着手中的果核,“就是这枚苹果,当时他拿着剑,我没看到剑刃出鞘,也没看到苹果出现切口就结束了!连对方的拔剑都看不清,实在是……”

“他拔剑后,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剑道的两种境界!有我之境是人来持剑杀敌,无我之境则要抛开人,被人控制的剑再快也有极限,要让剑刃自行运转,真是好看法!”

不理会张大嘴巴,显得震惊的巴尔罗伊,塞西尔斯苦笑,自顾自的说了下去,“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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