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九零之团宠女首富>第二百五十一章 穿夹脚拖鞋的大款

不知道是天性还是做生意的天赋,吴启智和女儿一样,无意中都完成了在京城第一套房产的积累。

在观察过这套房子闹中取静、地点位置绝佳之后,吴启智又仔细询问了房子边上这所小学的情况。

当他听刘三爷说第二实小师资可以说是京城最好的,大家都想把孩子送到这里上学时,心里暗暗满意。

刘三爷说他孩子大学毕业了,目前还没有结婚,而且他在这附近还有另一套单位分的房子,足够让孩子上学落户口,所以不在乎这套房的户口。

刘三爷没说出来的是,他见最近房价上涨得有些猛,想要趁着房价上涨卖个好价钱。

这是套老房子,人家现在的新房子都是有电梯的,老房子只会越来越不值钱,所以他想赶紧忽悠出去。

吴启个外地人,外地人有外地人的虚荣,估计买了房子回去就能和老家的人吹牛,说他在京城有一套房。

他还担心吴启智不买呢,所以拼命鼓吹第二实小的好,其实他心里暗暗想,第二实小再好,你一个外地人,也不可能让小辈来这里上学……

但是买东西不就是这样吗?让人这心动脑子发热,才能一冲动把东西买了。

刘三爷觉得,今天要是这套老房了取胜卖出去,凭的是自己舌绽莲花之功。

吴启智其实是突然有个想法,如果腊梅以后留在京城,肯定是要嫁给京城人士,也不知对方有没有本事买房子,有没有没本事落户口。

他在这里买一套房,以后可以转给腊梅,那他的外甥就不用担心没有好的学校上了。

这是吴启智最朴素的一个想法。

在他心里,腊梅是容远一中的学霸,以后她的孩子肯定也是学霸,既然是学霸,从小就要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是冲着外孙能在这上学那么方便,吴启智也决定买这套房了。

两个人一番心理斗争之后,当吴启智让刘三爷便宜一些时,刘三爷道:

“这里的地点太好了,我不说别的吧,比如说以后你有老乡来京城玩,肯定想看升国旗呀,如果住在这里,就不用老远去开宾馆。

夏天还好,冬天一大早就得从四面八方赶来等,还冻得哆哆嗦嗦的。

住在这里,去看升国旗可以睡到五点半,慢悠悠起床,喝碗热豆汁,吃个驴肉火烧,踹着小手去看旗升起,别提多自在了。

要是有父老乡亲来,你安排他们在这种地方住,这么方便看升国旗,大家都会夸你。

所以呀,我这套房子一千四一平方,一口价,你要就成交,不要我也不卖,反正我现在不缺房子,也不缺钱。”

刘三爷舌绽莲花之功继续升级。

“行,那这套房子我买了,现在咱们就去办手续吧。”吴启智也很痛快。

他是做生意的,盯准了商机有利可图,自然要穷追不舍。

见吴启智似乎掏一大笔钱毫不困难的样子,刘三爷叹道:

“看不出呀,老弟,你深藏不露,还是个有钱人。

你们南方人从打扮上就是看不出有钱没钱,你看我们北方人吧,都要带个大金链子,或者像我这种地道的八旗子弟,手里拿个有年头岁月的紫砂茶壶,一口一口抿着上好的香片,手里提笼溜鸟什么的,一看就是富贵有钱人家的子弟。

你们南方人,象你,穿着夹脚拖鞋,大短裤,老头汗衫,真看不出你老弟一下子能拿出这么多钱买房。

你也别说我埋汰你,确实如此嘛,哈哈!”

说话间,刘三爷还豪爽地笑了几声。

吴启智一点也不在意,只要不是去应酬,他在工地上也是这么穿,舒服!

所以哪怕来了京城,他还是这副打扮。

除了因为没坐过飞机,穿的一本正经上了飞机,一到京城他就原形毕露,又换回了这副装束,所以刘三爷说的没错,从外表还真看不出他是一下子能拿出十万块的人。

腊梅没也没有说让父亲要换一副正经打扮的装束什么的话,腊梅上辈子受的拘束太多了,这不行那不行的,尤其是没能替父亲养老送终,所以她这辈子活的最朴实的观点就是:推荐阅读//v.///

活出自己!活得随性!

只要不违法乱纪,不触犯道德人伦底线,其它你爱怎么做随意吧!

父亲是来京城旅游找开心的,又不是来作南方大使,展示南方人形象的,他爱怎么穿是他的事。

虽然是和罗浩在一起,但罗浩从小就那么熟的邻居了,他看惯了吴启这样的打扮,不会嫌弃他。

腊梅也不是那么虚荣的人,只要吴启智不是光着背,穿着三角内裤在街上溜达,穿老头汗衫怎么了?

再说了,如果罗浩敢嫌弃她父亲穿着打扮不给他长面子,腊梅还得好好掂量掂量,罗浩在她这里的地位呢!

如果是个自卑穷酸的乡下人,估计听了刘三爷的话会很不好意思,但是吴启智如今是国内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之一,腰包里厚厚的一叠钞票,让他腰杆硬的很。

有了充足的底气,吴启智浑不在意刘三爷的打趣,笑道:

“带金链子呀,或者遛个鸟什么的,这是每个地方人不同的生活习惯,你们北方人喜欢,我们南方人不管有钱没钱,都喜欢像我这么穿。

我们那又热又潮湿嘛,如果大夏天穿着个皮鞋,套着个袜子,脚能够捂出脚气来。

而且南方那么热,出汗多,容易渴,象你们这样拿这个小紫砂壶一口一口的抿,那不是渴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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