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禽迷婚骨>012 刘天之你是我的习惯
出去。

帝都的凌里,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环卫工人在默默无声的扫着大街。街灯昏黄,每一行人的影子都被拉得老长。

我走进家里,所有的都在熟睡。

客厅的沙发旁亮着一盏落地台灯,有个人在等我。

“怎么才回来?”她抬头问我,眼睛里都是疑惑。

我摇了摇头:“怎么还不睡?”

明明站了起来,距离我还有三步远就站住了,她皱眉问:“你喝酒了?有应酬?”

我点头又摇头,她忽然明白,看着我说:“我打电话到公司,说你下班就出来了。我想做为妻子,我应该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吧,你的手机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没有一个接通的。后来索性关机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手机不在,找遍全身都没找到手机的踪影,我说:“手机丢了。”

“你为什么喝酒?既然没应酬。”明明看着我问。

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也有可能是酒精让我失去了理智。

在沙发上坐下来,我说:“明明,你知道吗?程新恢复记忆了,他就是何连成,他们现在又走到一起了。总之,一家团聚,就要幸福的生活下去了。”

当时,我觉得这些话很平常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的脸变得很难看,她看了看我,一言不发转头进房间,还把门用大力重重的关上。

因为这个响声,恬悦在熟睡里惊醒,哭得扯心扯肺。

我走进宝宝房间,哄了半天也没哄住。最后恬悦哭累了,睡着了,我也坐在地板上觉得眼睛睁不开了。

自始至终,明明再也没从卧室出来。

事后想想,哪一个女人能忍受自己的丈夫心里记挂着别的女人。

何况明明是一个女强人,她的眼睛里揉不下沙子。以她的条件和性格,真的值更好的男人用心待她。她衣食无忧,身价过亿,找我真的是委屈了。因为人在满足了自己的特质生活以后,需要的就是精神上和灵魂上的共鸣。我和她,却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

明明提出离婚,我同意了。

我没理由在自己没心没能力爱人的时候娶她,这一切原本就是我的错。

双方父母对于我们的婚变都感到很惊讶,唯一淡定的是我的妈妈,她叹了一声说:“我们刘家总归是对不起明明的,财产上你就别说话了,多分她一些以示补偿吧。”

我点了点头。

她没要财产,也没要孩子,自己带着所有的衣服离开了家。

望着她绝决的背影,我真不知道自己心里有没有后悔。

就这样吧,一切转了一大圈以后,我又回到了原点。

我知道这一辈子我是不可能忘记林乐怡了,却也只能把她藏在心里。在我对她最有占有欲的时候,我缺乏行动的勇气;在我有行动勇气时,却缺乏了时机。

一切都是错过,一步错步步错。

离婚以后,我的心竟然莫名的轻松起来,全心扑到工作上。

老爸对我这种为一个女人能堕落到如此地步十分瞧不上,我也看得出来他对我的不耐烦,找了个理由自主出来创业。

有些人说得对,我们这种人所谓的创业也是因着父辈的关系,比其他人容易很多。

我关注着和她相关的事,终于等到了机会。

那一块地应该能让她的身价翻几十倍,然后有与何连成并肩的资本。

她对我全方位的信任,让我有一种酸溜溜的无奈感。

我在她身边,成了真正的朋友,再无其它想法。

程新……哦,不对,是何连成找我谈过,他说得也很诚恳,说很感谢这些年以来他不在的时候我对乐怡的照顾,但是希望自今以后我能离乐怡远一些,因为他要全方位的接管她的后面所有的日子。

这种话也只有正牌的配偶才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吧,我竟然没生气,点头同意了,用十分配合的语气说:“放心,她和我只是普通朋友。”

何连成笑了起来,拍着我的肩认真地说谢谢。

对她的关心和喜欢,变成了一种习惯,我庆幸自己能一直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能远远地看着她幸福。

为爱殉情之类的事,我不会想,从小受到的教育让我没有这个想法。

喜欢一个人,记在心里,默默地关注她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经历什么,但是毕竟一天会比一天更好的吧。远远的看着她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我居然会这么淡然,也是一种解脱。

只是没人知道,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时不时闪现她橘色的笑容。那个笑甜美温暖到无人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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