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各邦之中最强的竹林曜崔部,因为发生了继承争端,崔部前首领有六十二个儿子,直接打成了一团。
为了平息各方,沈重文纠结其他邦先打了崔部领地,抢劫了一番后,然后提出将崔部邦分割给最后仅剩的三十一个儿子,愣是将一个大邦拆成了一个个村落。
可偏偏这群人都很开心。
因为有继承权的那几个,都让沈重文带兵干死了。
剩下的这群人都是白捡的。
而出兵的也很开心,因为他们白捡了人口和财货。
也正是因为这样,沈重文邀请了几个大邦的领主,正式推出《联邦继承法案》,明确为了学习靖国先进经验,将各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不过我们合众国只征收浮财得税,而邦的分割继承税咱们是不收的。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推行了推恩令,并且明确各邦的议会席位,在理想的调整之下。
各邦主要以邦城、城、寨、村四个等级制度进行继承。
邦主指定继承人分割一半土地,剩下的一半分给其他的兄弟,每人一小块,一直分到村这个单位就是世袭,总之到了村这个单位后你所生的子嗣就只有一个能继承,剩下的多余的就不能继承,不过得分浮财,这是要收税的。
当然如果绝嗣,那不好意思,这地归合众国。
杨定看完了相关的奏报,不由摇头对抱着老三杨周的赫连丽说:“如果黎云有沈重文这种手段,只怕他现在都能加冕称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