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第二百三十七章 被选择的不幸者
,而且在报道以后,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在卡拉克塔库斯周围的喽啰中,竟然也是个边缘人物。

他不喜欢折磨麻瓜,倒不是因为他怜悯,而是他不知道折磨麻瓜有什么意义,就像有些人不喜欢吃香菜,何其正常的个体差异!

他也不喜欢钻研黑魔法,因为他的魔法天赋实在稀松平常,哪怕黑魔法再容易上手,对他而言也是很费劲的事。

他也不喜欢溜须拍马,因为他的嘴笨,脑袋也不灵光,以前拍过几次,往往适得其反。

他整日沉浸在混吃等死和自怨自艾的循环中,一到饭点就吃饭,有事儿了就去撑撑场子,反正也不用他动手,事实上,他拢共没有干过几次,最近的一次撑场业务中,第一个被汤姆放倒的人就是他,这也是他为什么在临死之前也要死死地盯着这个张伯伦,毕竟这可能是他在阿尔巴尼亚的森林里唯一熟悉的人了。

“在命运的凌辱下,我已经躺下了。”这是布鲁斯这辈子说过最有水平的话,可是命运还是不肯放过他。

作为被汤姆第一个放倒的黑巫师,他在地上美美地睡了一觉,但是当他第一个睁开眼时,引入眼帘的确是半具恶鬼般瞪着湛蓝色恐怖眼珠的“干尸”,那浑身破破烂烂的干尸竟然开口说话了,他友好地做着自我介绍,“我叫博金·博克。”

布鲁斯想说点儿什么,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另外一句:

“我叫博金·博克。”

“身体不错,”他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像变态一样抚摸着自己还算结实的肌肉,戴上兜帽,从倒塌的店铺旁溜走了,像是口头禅一样来了一句,“我是博金·博克。”

从此以后,布鲁斯都只能从自己右眼的狭窄视野中接收来自世界的信息,他有口难言,有耳难闻,有腿难行。

但也不能说博金·博克的选择不是布鲁斯做的,反正他向来混吃等死,毫无目标,让别人替自己拿主意有什么不好呢?在这方面,布鲁斯向来是一个乐天派。

但他很快反悔了,一直有传言说博金·博克在阴尸方面颇有研究,但他没想到,博金博克竟然会把自己做成阴尸,布鲁斯哪怕只有一只眼睛,也能无时不刻地感受到自己活生生的身体一步步转化为阴尸的过程,心跳变得衰竭无力、血液变得粘稠冰凉、肌肉变得僵硬死板……他从来没有想过,死亡竟然也能是一个过程。

作为卡拉克塔库斯跟班中的边缘人物,他终于被安排了一份重要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更多是安排给自己右眼眶中的那只眼睛的,卡拉克塔库斯甚至没有叫自己的名字。

“博金,这一趟你可能会死,”卡拉克塔库斯心疼地望着自己的右眼,沉声说道,“我得到了一份预言,在传奇时代的发源地,有我们伟大的祖先重生的契机,这是几千年来离成功最近的一次。”

“我需要怎样协助他?”布鲁斯感受到自己的嘴巴似乎说了这样一句话。

“你不需要协助,祖先大人这次注定不会成功,”卡拉克塔库斯的眼中满是激动,“但这是一次盛大演出的序曲,我们便是祖先大人贪婪现世的先声!去看看,如果祖先大人的降临是受人阻挠,如果阻挠的人曾经和我们作对,那么你就死在那里吧。”

“不用我做些什么吗?”

“不用,如果你死了,我便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

“没有但是,博金,要记住,你只是一只眼睛,我们无法称其名讳的、伟大的祖先,不需要一只眼睛的帮助!”卡拉克塔库斯的表情忽然变得狂热且迷恋,用唱诗般的语气喊道,“他是最卑微的蛆虫,有一千条腿,一百只目!任何利剑将其斩断,便一化为二,二化为四!”

布鲁斯感觉到自己揉了揉自己疲惫的眼睛,点头离开了。

他到临死前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凭什么遭这份罪——是因为平庸吗?世界上有那么多平庸的人,为什么只有自己受此酷刑呢?

他那不灵光的脑瓜难以想明这个问题,只能归咎于自己倒霉,自己不幸第一个被汤姆放倒,不幸被博金·博克盯上,不幸这样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布鲁斯也不怨恨什么,毕竟像这样平庸的怨恨也没有什么意义。

……

这具身体主人的生平快速地在云彩下的光影中闪烁,当他过完一生时,周围安静得只有呼吸声。

“真是平庸得可怕呢。”良久,汤姆打破了平静,他耸了耸肩,说道,“其实也不能算完全平庸,他的owls考试中,魔法史得了a呢。”

“连平庸都不够平庸。”纳吉尼幽幽地说道。

“呃……”汤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便向纳尔逊投出了询问的眼神。

“所以说,我们竟然连一只眼珠子都弄不死?”纳尔逊沉默片刻,用和纳吉尼一样的语气幽幽说道。

汤姆撇了撇嘴,毕竟对付眼珠子的人就是自己。

“现在基本可以断定,博克家族的祖先就是卑鄙的海尔波,虽然不知道他一个古希腊巫师是怎样跋山涉水到英国留下后代的,”纳尔逊敲了敲桌子,坐到一边,认真说道,“但所谓传奇的发源应该是指巴尔干半岛的古希腊,海尔波正是古希腊的巫师,抛开这些不谈,这块地方能称得上‘重生’的‘祖先’辈的人应该只有海尔波一个,这样卡拉克塔库斯所掌握的魂器等魔法就有了解释。”

“所以‘盛大演出的序曲’是什么?”汤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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