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番外 家书:会计小姐和记者先生
方,我不敢自诩痴情的卡西莫多,或许我更像是那个怯懦的流浪诗人格兰瓜尔,在举目无亲的孤寂中遇到了一个愿意向我伸出援手的美丽吉卜赛女郎——我生长在一个压抑的国家里,在明快的巴黎游荡时又走错到了陌生的地域,那种孤寂感包裹着我,灰色的头发在巴黎的街头格格不入,不正是那个闯入了乞丐王国的迷茫之人吗?

贝拉小姐,我真挚地祈祷能够享受到收获您回信的权利。

您忠诚的,

约纳斯·尼克劳斯

………………

“所以您最后给约纳斯回信了吗?”

纳尔逊一边帮助姨妈把收好的行李搬到轮渡公司的马车上,一边问道,这可能是他们在这栋他居住了十年的房子中的最后一面了。

这栋用玫瑰色的砖砌成的窗户上有天竺葵只是少了些鸽子飞过的屋子从今天起就要冷清下来了。

“回了,如果早知道他会拿着鸡毛当令箭,我一定不会回他,”贝拉吃吃笑着,看不出丝毫的怨怼,“我又有些后悔,纳尔,你知道我在信里写了什么吗?”

“义正言辞地怒斥了约纳斯轻浮的示爱?”

纳尔逊挑了挑眉毛,从木箱中挑出了约纳斯留下的仅剩半边的金丝眼镜,镜片上的裂痕如同蛛网一般,将贝拉口中的一封封情书黏合在一起,构成了他们相遇的故事。

“那是什么?”贝拉眯起眼睛望向纳尔逊手中的眼镜,表情又随之落寞下来,“我怎么把它放进去了,留在书桌上吧,以后如果约纳斯回来,总不至于连路都看不清。”

纳尔逊把眼镜揣进口袋,转过身,假装没有看到姨妈抹眼泪的小动作。

过了好一会儿,当纳尔逊开始搬第二箱行李时,贝拉的声音才缓缓传来,“我只写了一句话:圣母教堂没有女校。”

“哈哈哈哈!”

纳尔逊的指头忽然因为巨大的笑点失稿重重地砸在地上,他仰天大笑,眼泪都被从眼角笑了出来,“姨妈,要我说,您就该在他的葬礼上讲这个笑话。”

“我原本也是这么计划的……”贝拉也微笑起来,“但是那个老神父实在是太唠叨了,我实在是困得受不了了。”

“很难不支持。”

纳尔逊捏着眼镜框,把它举到了眼前,眯起一只眼睛望向它,当作瞄准镜一般对准天空中被乌云遮蔽的太阳。

“啪!”

他像是捡到根木棍就开始乱甩的小屁孩,假装自己正举着一杆可以射日的狙击枪。

“冒失的男人,你总是这么油腔滑调!谁会给第一次见面的女孩子写这种信?别说什么卡西莫多格兰瓜尔,我倒觉得你就是那个花心的讨厌的自以为是的菲比斯!”

贝拉特里克斯·尼克劳斯,一袭黑色长裙的她似乎尚未适应自己寡妇的身份,坐在摇椅上,目光渐渐迷离起来,她的手腕上缠着一条被浆洗了很多遍已经没有颜色却被缝缝补补维持着最初形状的丝巾,怀里整齐地码着一叠泛黄的旧信笺,微风拂过她的脸颊,鬓角的长发被风用力地扬起,露出了躲在黑色中的缕缕银丝。

几天时间,对她而言,仿佛像是度过了人生中的好多年一样。

“我不知道圣母教堂有没有女校,但是即便有,我也不可能在那里读过书,我是个会计,修女的学校里可不会教这种东西。”

贝拉眯起眼睛,靠在椅背上自言自语,她的脸上绽放出遇到故人般的微笑,皱纹顺着她的眼角向外延申,一双被衰老包围的黑眼睛里有一道光蚀般的痕迹,那似乎是一个正在咧着嘴笑的男人的剪影。

“你是开心了,仗着自己是个外国人拽着我在巴黎逛了一整天!可我却被扣了整整三天的工钱!”贝拉气鼓鼓地把信笺丢回怀里,又很快直起腰,把有些发皱的信纸抹平,小心地塞到那一叠信纸的底下,嘴角带着笑意怀念道,“后来放假回家的伊丽莎白还问我,‘姐姐,你是怎么和姐夫认识的呀?’,你猜我是怎么回答她的?”

贝拉盯着那叠信笺,又气又笑地说道,“我告诉她,你是一个躲避德国秘密警察追捕的诗人,我在你逃亡的过程中帮助了你,她差点儿就相信了,我这可不是骗小孩,我总不能直接告诉她,约纳斯端着啤酒在街上跑浇了我一身吧?”

“不过我也不算骗她,你不是说那杯黑啤是从德国运过来的吗?说它在追杀你也不过分吧!”她半是埋怨半是甜蜜地回忆道,“你记不起来了,但是我还记得很清楚呢……那杯黑啤,闻起来有淡淡的饼干香甜橡木桶的味道啤酒花的刺鼻,还有我洗一晚上衣服的时候手指头开裂的血腥味。”

她的瞳孔又重新凝聚,望向一旁的纳尔逊。

“为什么旷工一天要扣三天的工钱啊?”纳尔逊表达了他的不解。

“因为那间银行是我爸爸,也就是你的外祖父开的,本来只用扣一天,但是听说我是去和一个外国人逛街了以后,他又多扣了两天。”贝拉被自己的记忆逗笑了,乐呵地说道,“世界上怎么会有端着啤酒在街上跑的人啊?”

“不过这些‘秘密警察’倒是被逮捕了……约纳斯第二次来的时候,他已经喝不到家乡的黑啤了。”

贝拉的语气再次落寞下去,与约纳斯第二次相遇时的场景缓缓浮现在她的眼前,和那个端着啤酒在街上狂奔的年轻记者相比,此时的约纳斯落魄了很多,连跑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

“我觉得相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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