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第五百三十四章 珍妮机和派
,好好干,这座工厂就交给你管了,布莱克小姐已经安顿好了你的父母家人,如果表现不错,你就要飞黄腾达了。”

“我……”约翰并没有家人被控制住的自觉,他从来也没有这样重要过,只是担忧地问道,“我能行吗?”

“你是哑炮吗?”

“不是。”

“你是傻子吗?”

“不是。”

“那就没问题。”巫师拍了拍他的胳膊,点了点头说道,“布莱克小姐很喜欢你的那张‘凯撒大帝在泽拉战役’主题的飞毯,我们都觉得你有这个能力。”

“那条飞毯不是……被回炉重造了吗?因为太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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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呢?布莱克小姐可是花了一百二十加隆买下送给了她的朋友,你怕是被老马尔福给骗了,不过不用担心,在布莱克家族,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只想让你们做得更好,”巫师笑了笑,“这座纺车就是她朋友的回礼,到时候你就知道它有多妙了!我等会儿给你补六十加隆,毕竟这座工坊的债券也归我们管了。”

搬飞毯的工人们嘹亮的号子声将约翰叫回现实,他的表情有些恍惚,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他已经习惯了这种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工作与生活。

他再次拍了拍屁股底下改变他命运的纺车,亲昵地叫了一声“珍妮”。

珍妮是他早夭妹妹的名字,每天和“珍妮”待在一起,就像是有家人陪伴一样,巧合的是,他的麻瓜同事告诉他,麻瓜们曾经最流行的纺纱机就叫“珍妮机”。

“你不是没结婚吗?我妹妹特别好奇你这个巫师大人,”发出邀请的男人仰起头,说道,“你见过她,记得吗?她长得和我一点儿都不像,头发茂盛,好看,还识字,还能一枪打中天上飞着的鸟……对了,顺便问一句,和巫师结婚的话,孩子成为巫师的概率会不会大很多?”

“伯纳德,”纺车顶上的约翰涨红了脸,慌乱地转移着话题:“你得把口罩和头套都戴上,免得头发落到织物里,今天你手里的货可是龙筋皮,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你在说什么胡话呢?”发出邀请的伯纳德抬起头,翻出一个大大的白眼,捎带着从纺车下露出一枚锃光瓦亮的大光头,“你觉得我有什么头发可以掉进去吗?”

“……”约翰噎住了,“你说的对,不过还是请认真一点儿。”

“好吧,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这种鞣绳的工艺可以改良一下,既然龙皮的强度这么高,时不时可以尝试一些更加激进的方法?”

“我们下班以后可以聊一聊。”

约翰认真地说道,他起初也并不怎么看得起麻瓜,但在见识到“珍妮”的厉害后,他心中最后一点儿自负早已消失不见,工厂中的工人几乎都是因为不同原因失业的纺织老手,他们的建议已经帮了这件工厂太多了。

“所以我邀请你去喝一杯,去吗?一直都是你请我们喝巫师的酒,你也该尝尝伦敦人的酒了,喝完以后你可以去我们家吃饭,我老婆听说我有朋友要来,烤了一块儿超级大的派,”伯纳德期盼地说道,“我儿子对巫师的故事可感兴趣了,你或许可以帮我看看,他有没有成为巫师的潜质。”

“我听说伦敦的酒吧里有吸血鬼,专门噶人腰子。”约翰是个涉世未深的小伙,也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市井谣言,他舔了舔嘴唇,说道,“我还年轻,不想少一个腰子活着……要不我们直接去你家吧,是什么派?苹果派吗?”

“噶腰子干什么?腰子里又没有血,只有……”伯纳德耸了耸肩膀,露出“你懂的”的表情,说道,“说起来,我几年前经常去一家酒吧,它的老板特洛卡据说是个吸血鬼,不过我觉得应该是一种……呃,怎么说呢?文学上的修饰,就像我们经常说老板是葛朗台一样,这并不代表她就叫欧也妮·葛朗台,还是个肥胖又吝啬的男人。”

“布莱克小姐可不喜欢有人在背后议论他。”约翰挑了挑眉毛,“特洛卡……”

“怎么了?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约翰摇了摇头,“我只是有些好奇,你说这是你几年前经常去的酒吧,现在不去了吗?”

“是的,”伯纳德点点头说道,“前几年我去海上混了一段时间,回来以后,听说那间酒吧里死了人,警察说是酗酒过度,但是看起来却像是被人折磨致死的,以至于我再去那里时,鼻子里总是有一股血腥味。”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老板真的是一个吸血鬼。”

伯纳德嘴上说个没完,但手底下却熟能生巧地摆弄个不停。

“哟!这是什么?怎么硬邦邦的?”伯纳德从面前的龙筋皮中挑出了一块杂质,他用袖子在上面抹了抹,惊讶地看着光洁明亮、足以倒映出自己脸庞的镜面,用手指掰了掰,咋呼道,“怎么这么硬!”

“什么?”约翰从纺车顶上垂下头来,看了看伯纳德手中的硬片,随口骂道,“这些供货的家伙也太不小心了,如果这玩意儿不小心混到布料里可怎么办?我该怎么给布莱克小姐解释买到魔毯的顾客可以在屁股底下垫一块冬冷夏热的龙鳞。”

“龙……龙鳞?”伯纳德惊叫出声,“真的是龙鳞吗?”

他的手颤颤巍巍地捧着那片龙鳞,儿时听到的那些传奇故事再次回荡在耳边——用龙鳞锻造的铠甲搭配抵抗魔王的英雄,拔出被湖中女妖守护着的石中之剑……

“你在想什么呢?”约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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