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末世鼠辈>504 她太美了(400票加更)

男人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还能要干什么呢?在他离开的十多分钟里,应该是把方文麟一家三口全处理掉了,这才会回来心无旁骛的对付自己。可笑的是,自己刚刚还非常听话的站在这里没跑,就傻傻的等着。

“……”还没想好自己是不是该逃跑情况又变了。男人把脱下来的衣服给一具尸体换上,然后抱着这具尸体乱摆姿势,最终放在了一棵大树旁。

他在干什么呢,朱玛巴依觉得自己好像看懂了,伪造现场!这个男人正在制造一种假象,让穿着他衣服的尸体冒充是他,这里发生了枪战,最终结果是同归于尽。

“拿着这个去洞口收拾下东西,准备好连夜赶路,我去换衣服!”这时男人终于说话了,他抽出匕首割断了自己手上、脚上绑的绳子,冲洞口指了指,然后抱着从尸体上脱下来的衣服闪身又钻进了树林。

“朱玛姐姐……朱玛姐姐……我们得救了,是比热斯大叔,他真的好厉害,把坏蛋都杀死了!”朱玛巴依只迟疑了几秒钟,就提起脚边的包裹走回了洞口。

方文麟一家三口真的没死,他们正在从尸体上扒厚衣服和厚靴子,用刀子稍微改一改就一股脑的往身上套。见到自己回来了,小姑娘卡米拉飞快的跑过来,表情里没有半点恐惧,反倒充满了兴奋。

“还有鱼干,姐姐你先吃!”小男孩于佳正在让父亲往靴子上捆皮绳,鞋太大了,不绑上点不跟脚。可这也没耽误他献殷勤,举起了手里的袋子。

“是比热斯救了我们,他是个牧民……”方文麟已经穿戴整齐了,哪怕有些衣服上还带着血迹也全被穿到了身上。见到红袍修女返回,脸上不太自然的笑了笑,想解释却又无法解释。

“我认识比热斯,他为基地送羊肉,那个人确定是他?”朱玛巴依对这个名字并不奇怪,刚刚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形时心里就浮现出牧人的样子,可说话的口音太不一样了。

“就是比热斯叔叔,他才会有好吃的鱼干!”

于佳再次把塑料袋递了出去,小孩子的辨认能力往往比大人简单,没有那么多参数,可越是简单越容易观察到本质。

洪涛能用伪装、嗓音迷惑方文麟和朱玛巴依,却无法骗过孩子,在洞里就被卡米拉一眼识破了。于佳的办法更简单,全靠食物的味道辨认。

“可是他……”朱玛巴依还是不太相信。

“比热斯是路过,他有时候会住在我家里,这次是我们连累了他……”这个简单的逻辑方文麟已经推通了,善良的牧民刚好给基地送羊肉出来,在回去的半路上发现自己一家被士兵抓住,然后仗义出手相救。

这很符合牧人的脾气,但也很不符合现在的生活准则。得罪了救赎者就等于得罪了这片土地的主人,从此之后将永无宁日。

“比热斯大叔说要带我们去山里躲着,不用怕,他可厉害了,杀坏蛋就像杀草原鼠!”

卡米拉一直拉着红袍修女的手,她可能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见过妈妈,更很少接触年长的女人,突然有了个漂亮大姐姐很是依恋。

“他说要去什么地方了吗?”朱玛巴依大概听懂了,牧民不光仗义出手还要送佛送到西,带着大家一起逃亡。

“他就算说了咱们也不知道,听天由命吧……这里还有两件皮袄,你是不是……”方文麟的情绪有些颓废,获救了是惊喜,但做为成年人不能像小孩子那样容易满足。

此时的获救只是暂时的,等待自己和两个孩子的是无尽的苦难,说不定还有死亡。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想明白,当时做出和红袍修女一起逃离救赎者基地的决定到底是对是错。

不出逃,就得眼睁睁看着卡米拉被带进基地,她叔叔现在可是反抗军的首领之一,一旦成为修女,会严重打击反抗军的士气。

可是逃出来又能去哪儿呢,朱玛巴依说用电台和反抗军联络,自己虽然知道紧急联络频率,可是反抗军在失去库车据点之后,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渗透进来了。

“不用了,这里还有……”朱玛巴依指了指一旁的包裹,把目光望向了黑漆漆的树林。

大概半个多小时之后洪涛才牵着两匹马返回,在下山找马的时候远远见到了几堆篝火,看样子救赎者的大部队已经把这座山的东南两个方向围了,只是由于山路湿滑没敢夜间搜索。

刚刚被自己弄死的那一班人属于八字里缺福的,干活太积极,爬山爬的那么快,结果超出了对讲机联络范围,没收到大部队的命令,傻乎乎当了送死鬼。

“来,一人一匹坐上去……”既然追兵短时间还不会上来,洪涛也就不那么着急了,先把卡米拉姐弟俩抱上马背。

通过刚刚的观察,他心里已经有了基本判断。救赎者士兵的训练很一般,不敢说完全没有适应山地活动,但大部分都是棒槌,在山林里肯定赶上不自己的行进速度,且越往高处走他们就越拉胯。

“你这样不成,把袍子换掉,晚上很冷要多穿些!”转头看了看方文麟,嗯,还不错,不光穿上了士兵们的皮袄还披上了雨衣。可红袍修女还是原来的那身打扮,显然不太合乎要求。

“我的衣服很保暖……你真是比热斯?”红袍修女撩开了红色斗篷的下摆,露出里面白色的羊毛。合算她早有准备,这件红袍本身就是皮毛一体的。

“那也要换下来,我们要去的地方很不好走,你会被山风吹跑的。”但洪涛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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