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爵爷当初依靠着四大中场和无球跑动体系称霸英超,并且获得了三冠王的殊荣,从而被皇家授爵,好不风光。可是风光背后,爵爷非常清醒,曼联的这套战术最多流行两三年,迟早会被别人破解,因此他对球队的未来充满了危机感,他一直在想的都是如何不断改善这套战术体系,让它不断进步。不断充实。
于是老爵爷买来了贝隆。为的就是因为他比生姜头更善于控球和梳理中场,斯科尔斯的长处在于跑动和后插上,贝隆的长处却在于调度节奏和处理皮球,三冠王时期的曼联强着强矣。但在节奏变幻这块上。他们比起当时拥有齐秃的尤文和拥有埃芬博格等人的拜仁来说。还是差了一截的。
所以老爵爷准备在这方面下下功夫,让球队在猛打猛冲之余,还能够通过节奏的变幻来迷惑对手。从而让球队的进攻变得更加难以防范。
但是他没想到,贝隆习惯了在慢节奏的环境中处理皮球,而英超却是以节奏紧凑而闻名的,曼联更是高速传球、高速跑动的代表,贝隆来到曼联,踢着弗格森想让他踢的足球,但曼联的其他球员却只能快,不能慢,他们跟不上贝隆节奏的变化,也领会不了弗格森想快就快、想慢就慢的理念,于是双方之间显得格格不入,最终让贝隆活生生变成了媒体们口中的“大水货”。
可是这些人却不想一下,如果贝隆真是大水货,弗格森又怎么可能花了半个赛季的时间去努力把他培养成为核心,甚至在一年之后也没有抛弃他?
直到弗格森确定他的队员们真的不适合踢那种通过节奏变幻调动对手的足球之后,他才遗憾的放走了贝隆,但无论在任何场合,他都从来没说过贝隆是一笔“失败”的引援。
因为他心里面很明白,不是贝隆不好,而是自己的球队和他不合拍,这就像把一个拥有九节变速能力的火箭推射器安装在一部只能以300公里/小时恒速运行的赛车上一样,快的时候赛车固然是风驰电掣,但是当推射器想慢的时候,赛车马上就会因为失去了动力而栽跟头。
其实弗爵爷看走眼的真正的最大水货,还应该是他们后卫韦斯.布朗。
维斯.布朗的身体素质称得上是令人惊艳,身高185,体重73kg,弹跳出色,百米速度跑进了11秒,反应极快,铲断准确,无论从任何一项数据来看,他都是一个顶级后卫的料。
可是和他强壮的身体比起来,他的心理却是异常脆弱,伤病无数次战胜过他,97-98赛季,他为曼联出战2场;99-00赛季,他全年缺席;01-02赛季,他为曼联打了17场,然后回到了伤病名单,他在曼联出勤率最高的赛季,也就是在去年,他总共打了36场,除此之外,他在过去十个赛季最高的出勤率是22场。
这样一名拥有绝佳身体天赋的球员,却几乎成为了玻璃人的代表,除了心理原因之外,我实在找不出他如此脆弱的理由。
但就是这样一名后卫,却被弗格森倚为肱骨,当初斯塔姆负气出走,弗爵爷提拔他和大卫.梅搭档后防线,结果仅仅半个赛季之后,弗爵爷就不得不购入费迪南德来救场;此后丹尼尔.埃文斯退役,弗爵爷又让他和加里.内维尔尝试轮流镇守右路,随后内维尔成了曼联的队长,布朗则成为了医务室的vip级贵宾。
弗爵爷曾公开说过:“他(布朗)无疑是俱乐部这么多年来最好的后卫。”这句话是在2002年布朗入选国家队之后说的,但马上弗爵爷就被狠狠的打了脸,因为布朗随后因为脚踝骨折整整在病床上躺到2004年才复出,为此他甚至失去了参加韩日世界杯的机会。
弗爵爷无数次试图把他扶起来,但他回报给老爵爷的却是一次又一次严重的伤病,就连肌肉拉伤这样的小病,年近不惑的吉格斯只需要一个星期就能生龙活虎,他却需要在病床上躺一个多月。
水货之名。绝对名符其实。
而本场比赛也是一样,事实上,布朗刚刚才从长达四个月的伤病中恢复过来,他本赛季到目前为止为曼联出战的次数是7,而在整个2008-2009赛季,布朗一共为曼联打了11场比赛。
本场比赛弗格森由于考虑到老队长加里.内维尔年数渐大,体能消耗也非常剧烈,因此他又把布朗安排成了右边后卫,让他帮助球队防范阿森纳在左边路的攻击。
可是弗爵爷没想到,这位让他连续看走眼了十个赛季的右后卫。却最终成为了这场比赛的胜负手。
当温格安排法布雷加斯把位置提到前腰线上来的时候。阿森纳的进攻带给曼联队的压力骤然增大,虽然埃弗拉貌似控制住了笛卡尔,但法布雷加斯同样拥有分配球权的能力,在他的组织调度下。原本乱作一团散沙的范佩西、纳斯里和沃尔科特等人又活跃起来。当这些人打开之后。曼联就不得不分配更多的精力去照顾他们,于是他们为笛卡尔设下的牢笼也渐渐出现了缝隙。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当其他人如一潭死水一样的时候。曼联的球员就可以把大部分精力用来封堵笛卡尔的传球,这让他有力也无处使,但是当其他人打开之后,曼联的球员们就会顾此失彼,于是留给笛卡尔的空隙更多,机会也就更多了。
埃弗拉可以顶住他不让他突进禁区,但却无法防止他传球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