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真桃花石帝国>第四十七章 纳伦风云(1)哥舒夜带刀
过一走出高原便大显身手,无论是在哪里都熠熠闪光,无论在哪里,他发出的光明足以将任何人掩盖下去,但此人却将自己藏在半是黑暗半是光明的缝隙中,没有让光芒疏忽而灭,也时刻保存着火种,这样的人才能长久,放心吧,我用尊者传给我的观心术悉心体会、感应过,错不了的”

“好吧,妙火,我的火纹刀全部发放出去了,这三千年生死如何全靠这两人了,按照你的说法,似乎此人的可能性还更大一些”

“尊者,西边那人看似地位尊崇,但毕竟是一个女人,在他们那里,基督教、天方教、犹太教三分天下,对了,还有他们中的普通牧户大多信仰的多神教,也就是他们中的祭司号称‘萨满’者,虽然眼下的力量远比此人强,但君士坦丁帝国对他们的影响远大于我等,而犹太教又几乎征服了他们两大核心部落之一的部落,形势不容乐观”

“算了,不说这些了,我虽然只能在黑暗中窥见光明,但在你推荐此人之前,每次在积祭坛下透过穹顶的开口眺望星空时,每次都没有感应到任何有变化的迹象,但自从你推荐此人后,我的内心似乎有了感应,虽然还是很微弱,但终究是有了变化”

“尊者,此人尚在正邪之间,不过有我在,有火纹刀在,相信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光有这些还没用”

“哦”

“必须有其它宝物与火纹刀之间形成平衡才行”

“……”

……

那人离开密室后经过七拐八拐长长的甬道才来到了一处院落的中心,此时,从穹顶开口处大量的月光毫不吝啬地抛洒了下来,让此人的身形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了。

约莫六尺,修长有力,一头卷曲的黑色长发,面色白皙,面庞嶙峋,一身黑衣随着从穹顶开口处吹过来的夜风微微抖动着,乍一看,似乎在半空中悬浮着一张白色的面孔,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此时他的身上似乎多了几样东西,一张大弓,一壶箭枝,右手握着一杆长约一张二尺奇形怪状的兵器。

此时,若是被大唐中土的人见到了,肯定会脱口而出。

“挝!”

是的,此物正是中土十八般兵器之一的挝,通体由精铁铸成,类似三股叉,但刃部却是由三根精铁打成的手指模样的形状,下面则是向上翘起的拇指,每根手指都有一寸左右的直径,五寸的长度,就好像一个半握的手掌一样,当然了,是一个巨大的手掌,手指的刃部磨得晶莹发亮,在这昏暗的月夜里也闪烁着暗淡的光芒。

他双手张开,面孔朝向月光,轻啸了一声,然后整整衣袖出去了。

一刻时间后,乞史城北门附近飞出一骑,黑衣、黑马,只有白脸、飘散的长发若隐若现,沿着驿道向正北的康国(撒马尔罕)驶去。

一路上,康国、石国的附庸国有多个,不过此人出现后似乎都能畅行无阻,这在此时北有突骑施,南有大食,正局促不安,夜间普遍实行宵禁的河中诸国中十分罕见。

只有一个原因。

一把刀。

一把既能用在战斗中又极具象征意义的钢刀!

此人叫哥舒迷奴,迷奴,波斯语,破坏王的意思,原本是黑暗魔君麾下几大战将之一的名字,眼下却用到了一位虔诚的袄教徒身上,用意与中土“狗剩”,林中“岳讬”(傻蛋)一样,但在袄教里却有更多的意思。

袄教里,黑暗魔君并不简单是一位与光明尊者对立的代表,以人类来说,所有的人都是一体两面,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

哥舒迷奴是哥舒部贵族子弟,从小就被妙火使者、史国王子/石国女婿史泰染缅收为徒弟,原本指望他学成之后能回到哥舒部担任大酋长的,没想到哥舒部在短时间里发生了巨变,部落最近五十年最强悍的人物哥舒力微以及十大部下一朝而灭。

据说新设置的纳伦都督府司马正在招收十五岁到十八岁的少年作为都督府下辖的卫兵,史泰染缅赶紧将哥舒迷奴派出去了。

哥舒迷奴晚上奔行,白日休息,仗着那把刀一路通行无阻,几日后便回到了哥舒部落。

“哥舒夜带刀,北斗七星高”

当他持续奔行几日后,整个人、马都有些疲倦了,他抵达哥舒部前任大酋哥舒力微大帐所在的地方后,以往对他的到来趋之若鹜的人群消失无踪,他只能继续向前奔驰。

纳伦,那处位于哥舒部与南弓部之间,南北宽约三十里,东西长约两百里,有着极为富饶的山区草场的牧地已经换了新主人——大唐。

八百户家里男丁较多的南弓部,两百户同样情形的哥舒部牧户迁到了这里,他们名义上的头领是如今的纳伦都督府都督南弓晓月,实际上是一位年仅十九岁的大唐少年。

孙秀荣。

一枪杀力微,十箭灭哥舒的孙秀荣,已经有了“薛仁贵转世”名头的孙秀荣。

这句诗是孙秀荣见到哥舒迷奴后说出来的,带着一丝欣赏,隐隐有些戏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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